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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7日晚,少林寺官網發布情況通報:
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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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坊間關于釋永信的謠言再次變成了遙遙領先的預言。
據微信公眾號“鄭州政法”2024年4月29日消息,鄭州警方通報8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成都劉某山編造“釋正恩接過少林衣缽”網絡謠言案。
通報稱,3月22日,成都劉某山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轉發一少年游客與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的合影,并將該游客身份改為“釋正恩”,無中生有編造發布“釋正恩將接過少林衣缽”的虛假信息,引發部分自媒體跟風炒作,造成惡劣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其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并責令消除影響。
而此前的3月26日,少林寺曾發布聲明稱,上述關于永信方丈的相關謠言純屬惡意捏造、子虛烏有,系對永信方丈的嚴重誣蔑;上述網絡造謠誹謗,不僅對永信方丈的聲譽造成了惡劣影響,對禪宗祖庭少林寺的名譽及少林僧團的形象亦造成了嚴重損害,更蓄意詆毀中國佛教,戲弄廣大信徒的感情,引起國內外佛教界的憤慨。為此,少林寺及永信方丈只有向執法機關報案、訴諸法律途徑,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和賬號的法律責任,并提請相關執法機關將調查及處理結果及時公布于眾,還少林寺和永信方丈的清白,讓違法之人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少林寺及永信方丈歡迎各界人士的批評、建議,但同時倡導讓證據說話,而非只是捕風捉影、盲目炒作,更堅決反對惡意虛構、造謠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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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少林寺官宣: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
這臉打的。
2025年7月27日,一張關于“少林寺方丈釋永信攜帶情人、子女等34人潛逃美國被有關部門攔截”的“警情通報”在網上流傳,引發關注。
當日,有網友在微博上詢問開封警方網傳圖片是否真實,微博賬號@平安開封 回復:“通報是假的,請不要再傳播,目前正在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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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話音未落,官宣出來,證實上述通報雖不完全屬實,但也絕非空穴來風。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為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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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本項規定的行為在主觀上是出于故意,是為了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而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是出于故意,則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如對道聽途說信以為真或者由于認識判斷上的失誤而出于責任心向有關部門報錯了險情、疫情、災情、警情的,不能視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此外,還應當明確,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擾亂公共秩序的目的,不影響對本項規定的行為的認定。本項規定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所謂“散布謠言”,是指捏造并散布沒有事實根據的謊言用以迷惑不明真相的群眾,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是指編造火災、水災、地質災害以及其他危險情況和傳染病傳播的情況以及有違法犯罪行為發生或者明知是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向有關部門報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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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高僧大德,不但成了“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的CEO;而且“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這是不是天下之大笑話?
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2025年7月2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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