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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是生產的目的,而生產的終極目標是滿足人的需求。”亞當·斯密
《國富論》中的論斷,在電商時代遭遇了魔幻現實:當“僅退款”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利器異化為灰色產業鏈的提款機,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這場平臺、商家與用戶的三方博弈。
一、誰在透支規則善意?
在電商平臺的售后系統里,20-35歲年輕人構成了“僅退款”的主力軍團,占比超60%。
這一群體深諳平臺規則,從偽造“未收到貨”憑證到利用20元以下訂單自動退款機制,將技術優勢轉化為“薅羊毛”的資本。
某高校周邊快遞驛站甚至出現“學生批量退貨”現象,商家無奈將該校列入“屏蔽發貨區”。寶媽利用碎片化時間參與“薅羊毛”群組,通過“鏈式傳播”將退款經驗擴散;
農村地區,一人成功退款后引發親友集體效仿,山東臨沂、河南周口等地因此被商家列為高風險區。
更值得警惕的是,職業團伙已形成PS偽造證據的灰色產業鏈,50元以下日用品成為他們的“試驗田”,用低法律風險換取高套利空間。
二、規則悖論
性別爭議的本質是數據誤讀。網傳“男性占80%”的惡意退款數據,實為商家投訴者中男性負責人的占比。
真實圖景是:女性在服裝類退貨率高達50%-90%,但多為合規“退貨退款”;男性則在數碼、外賣等品類更傾向“僅退款”,折射出不同消費場景下的行為差異。
惡意濫用與合理維權的邊界正在模糊。廣州互聯網法院判例顯示,消費者以“未收到貨”為由申請僅退款,即便平臺已先行賠付,商家仍可通過訴訟追討貨款并獲賠維權損失。
這類判決傳遞明確信號:“僅退款≠合法占有”,惡意行為將面臨法律代價。反觀部分商家,因申訴成功率僅5%,被迫要求消費者“剪碎衣物自證”,這種極端措施反而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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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賦能與規則重構
早期平臺為追求用戶體驗,設計了小額訂單自動退款、彈窗引導僅退款等機制,卻為濫用行為打開缺口。
拼多多的“一鍵僅退款”功能曾讓商家叫苦不迭,而抖音通過AI識別偽造圖片,日均攔截40萬單異常申請,證明技術反制的有效性。
京東的信用分級體系更具創新性:將商家分為“誠信”“一般”“高風險”三級,對高風險商家啟用保證金前置制度,從源頭遏制惡意行為。
規則細化成為破局關鍵。1688平臺對質量問題改由平臺承擔損失,生鮮品類保留僅退款但強制銷毀商品,這種“責任細分”模式正在被更多平臺借鑒。
立法層面,廣州判例明確“惡意退款需賠償”,為司法實踐提供范本。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則帶來新可能:
某智能設備品牌用區塊鏈存證固化3.2萬條電商數據,經公證后法院全額支持210萬元賠償,這種“技術+法律”的組合拳,正在重塑舉證邏輯。
四、生態重構:從流量至上到價值共生
2025年,拼多多、淘寶等平臺陸續取消“僅退款”選項,改為商家自主處理,標志著電商從“用戶單邊傾斜”轉向“多方利益平衡”。
這種轉變背后,是平臺意識到:縱容濫用行為終將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某女裝商家“618”期間350萬元僅退款直接導致虧損60萬元,最終被迫下架低客單價商品,這正是生態惡化的縮影。
未來的破局之道在于“雙向約束”。對消費者而言,需建立信用積分體系,將高頻惡意退款者列入“風險名單”;對商家而言,應完善品控機制,避免因貨不對版引發糾紛。
更重要的是,司法需進一步細化規則,明確“合理維權”與“惡意濫用”的邊界,讓規則真正成為保護誠信者的鎧甲,而非縱容失信者的盾牌。
僅退款問題的本質,是數字經濟時代效率與公平的再平衡。當年輕群體將規則紅利異化為“零和游戲”,當平臺為流量犧牲商家利益,我們需要的不僅是技術手段的升級,更需重建商業倫理的底線。
正如亞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所言:“自愛、自律、勞動習慣、誠實、公平、正義感、勇氣、謙遜、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等,所有這些都是人們在前往市場之前就必須擁有的。”
只有當平臺、商家、用戶三方共同守護契約精神,才能讓電商回歸“滿足需求”的初心,而非淪為“薅羊毛”的角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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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愚,評論人、商評人、財經評論員、策劃人、投資人,某寶前十品類操盤手、多家媒體及機構邀約評論人,發表商業評論千萬字,已委托快版權,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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