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1月7日電,香港證監會發布消息稱,東區裁判法院今天在一宗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提起的刑事檢控個案中,裁定金融網紅周柏賢(男,前名周建希)在未持有牌照的情況下,在其于Telegram建立并管理的一個接受訂閱的聊天群組中提供投資意見,罪名成立。周被判處監禁六星期。他亦被飭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案情指,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間,周以其電報用戶名稱"Futu大股東"建立并管理一個名為"Futu真.財自私人群組"的電報聊天群組。該電報聊天群組歡迎公眾以付費形式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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