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醫院剖腹探查術后紗布遺留事件的處理結果中,器械護士負主要責任,巡回護士負次要責任,主刀醫師未被追責。這一處理結果引發了關于手術團隊責任劃分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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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責呈現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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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影燈下,器械護士、巡回護士與主刀醫師的默契配合是保障手術臺上患者安全的基石。器械護士就像主刀醫師的“第三只手”,負責器械的準備、傳遞、記錄、清洗、消毒、整理等。巡回護士被稱為“手術室大管家”,從術前嚴謹核對相關信息,到術中密切監測患者生命體征,再到術后確保無物品遺留,其身影貫穿手術全過程。然而,一旦手術出現差錯,這一和諧場景即被打破,等待他們的將是責任認定。
當前,我國在手術團隊責任劃分上面臨系統性挑戰。現行的醫師法等法律法規雖然規范了醫師執業行為,但卻未能明確界定主刀醫師在手術團隊中的具體職責。主刀醫師雖然掌握著核心醫療決策權,但對護理團隊的管理權卻相對有限。基于此,手術差錯后的追責往往呈現碎片化特征。正如文初案例,僅涉事護士受到處罰而主刀醫師未被追責,這種處理方式明顯忽視了手術團隊作為有機整體的內在聯系。
國際經驗為應對這一挑戰提供了多元解決思路。美國外科醫師協會提出了“船長原則”,將主刀醫師定位為手術團隊的領導者,要求其對團隊成員的操作合規性承擔監督責任。德國盡管通過醫師執業法確立了醫務人員專業獨立的原則,但在司法實踐中又形成了“梯度責任”認定模式,當主刀醫師存在明顯監督過失時,應當承擔相應比例的連帶責任。日本則建立了“雙層審查”制度,通過醫療機構自查與第三方獨立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手術團隊責任劃分的公正性。
完善手術團隊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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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實踐的本質是團隊協作。完善手術團隊責任體系,關鍵在于建立權責對等、風險共擔的機制。這既不是要求主刀醫師為所有護理失誤“買單”,也不是讓護士在系統性缺陷中獨自擔責,而是要通過制度設計讓醫護雙方在明確的責任框架內形成合力。
建議構建合理的責任體系,明確界定各崗位的責任邊界。一是引入“專業責任半徑”概念,將手術室劃分為核心操作區、輔助操作區、外圍保障區,分別明確不同區域主刀醫師、器械護士、巡回護士的主要職責。二是制定詳細的手術室崗位關鍵責任清單,使每個崗位的權責一目了然。三是在關鍵節點實施聯合簽名制度,由器械護士、巡回護士與主刀醫師共同核查患者信息、手術部位和器械數目,既確保操作規范,又強化責任意識。
建議構建科學的責任認定機制,推動多方協同和團隊融合。一是設立由醫學、法學和管理學專家組成的多學科鑒定委員會,推行雙盲技術評估制度,確保責任認定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二是建立醫護聯合責任保險機制,為手術團隊協作中的混合過錯提供風險分擔方案。三是賦予主刀醫師必要的團隊管理權限,打破傳統的“醫護分治”模式,促進團隊深度融合。
只有當“哨兵”與“船長”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構筑起守護患者安全的堅固防線,讓每一臺手術都能承載起生命的重托。這不僅是醫療質量管理的需要,更是對生命尊嚴的最好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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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大學醫學部 楊崇 劉金博 王岳
編輯:寧艷陽 秦明睿
校對:馬楊
審核:李詩堯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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