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打工人還在為“加班費”和“年終獎”發愁時,一群遠在韓國漁船上的越南船員,卻用一場“跳海逃亡”的荒唐戲碼,揭開了跨國勞務管理中最殘酷的真相——有人為逃避工作不惜命喪大海,有人為高薪夢碎后淪為非法滯留者,而背后,是企業、家庭乃至國家信譽的連鎖崩塌。
越南海防市聯合海運公司(C?ng ty Hàng h?i Liên Minh,H?i Phòng)的行政部主管黎英武(Lê Anh V?)至今記得2024年的那起突發事件:一名來自越南泰平省(Thái Bình)的老船員,在漁船停靠外國港口時,突然縱身跳入海中試圖游向岸邊。幸運的是,他被及時救起并送醫,但不幸的是,企業為此付出了高達22億越南盾的代價——這筆費用包括醫院賬單、往返交通、與當地政府交涉的開支、機票以及船舶滯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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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通過韓語考試后,即可根據EPS計劃在漁業、農業和制造業部門工作
“當船員外逃時,船只往往會被扣押調查,滯留時間越長損失越大,有時每天高達7萬美元。”黎英武無奈道。但比經濟損失更致命的,是船舶可能因此被當地政府列入“黑名單”:嚴重時禁止再入境,輕微時也需高價雇傭監工看守,成本同樣驚人。更有甚者,部分外逃船員會引發連鎖反應——有企業曾為防止后續外逃,不得不在每次靠港時花費數億越南盾雇傭專人看守,同時還要向當局解釋招聘流程是否存在“非法輸出勞務”的嫌疑。
這場逃亡不僅讓企業肉疼,更讓越南籍船員整體信譽受損。“現在很多船東(包括越南籍船東)更愿意雇傭印度船員,而非越南人。”黎英武透露,“外逃原因未必是工資低或工作環境惡劣,很多時候是聽從了已在國外的老鄉慫恿,以為上岸就能輕松賺錢。”
越南與韓國合作的“近海漁船船員項目”(visa E10)已運行近20年,目前約有1萬名越南船員在韓國作業。根據韓國規定,船員每份合同最長工作4年10個月,最多可簽兩期,月收入超過4000萬越南盾。但諷刺的是,外逃率高達50%——尤其是第二期合同結束后未按時回國的船員,成為“非法滯留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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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采取了“繳納數十億越南盾保證金”“簽署承諾書”等措施,外逃現象仍未遏制。越南廣治省(Qu?ng Tr?)是試點“季節性務工簽證E8”的16個省份之一, 當地與韓國珍島郡(Jindo)和榮州市(Yeongju)簽約, 曾輸送101名農業季節工,結果其中88%(36/41)的外逃率創下全國紀錄。廣治省內政廳副廳長張氏清花(Tr??ng Th? Thanh Hoa)坦言:“出國成本低,半年就能賺近3億越南盾,報名人數遠超需求。從談判到體檢、技能培訓都順利,問題全出在落地韓國后——部分人還沒下飛機,或剛到幾天就跟著老鄉跑了。”
更棘手的是,現有手段幾乎失效:保證金從過去的3600萬-5000萬越南盾(舊廣平省標準)漲到2億-3億越南盾(約5.5萬-8.1萬人民幣),仍有外逃者甘愿“舍財”;手寫的村長擔保書在北方山區能約束人,但在韓國的越南外逃潮前形同虛設。廣治省甚至無法強制遣返外逃者,而滯留的1.3億越南盾保證金(來自違規外逃者)已擱置四年無法處理。
面對困局,企業和地方政府紛紛呼吁“更強硬的措施”。黎英武建議將外逃行為“刑事化”,并提高賠償標準;廣治省則提議“資產抵押”或“刑事處罰”,但因法律限制未能落地。張氏清花更犀利指出:“市場供需失衡是根源——韓國企業也在招聘這類勞動力,必須由越南內政部與韓國協商,嚴懲外逃者與違規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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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的季節性農業工人
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副局長武長姜(V? Tr??ng Giang)承認,高外逃率已成為赴韓務工的“瓶頸”。未來將簡化行政手續,但加強企業監管(從招聘、培訓到收費),降低出國成本;同時建議韓國加強對外逃者的排查與處罰,建立“合法回國通道”。
數據顯示,越南與韓國的勞務合作已持續30余年,目前約有4.25萬名越南勞工在韓制造業、農業、漁業、建筑業工作,1.3萬名技術工人,1萬名漁船船員,以及7000名農業/漁業季節工。但在這龐大的數字背后,是無數個像泰平省船員一樣的“冒險者”——他們帶著“賺大錢”的夢想出發,卻有人用極端方式逃離,有人淪為非法滯留者,最終讓整個群體的信譽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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