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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河南大學法學院
2025年11月1日,由中國法律史學會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主辦、河南大學法學院承辦的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5年年會在河南省開封市召開。
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科院大學、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山東大學、暨南大學、中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新疆政法學院、故宮博物院、河南大學等50多所高校與科研機構的140余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學術研討會。
本次研討會以“法律思想史中的人文主義與科學主義”為主題進行學術交流,包括開幕式、頒獎儀式、主題報告、與談人與談和閉幕式五個環節。
一
開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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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史彤彪主持開幕式,河南大學副校長張禮剛,中北大學教授、山西工學院原校長吳躍煥,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嚴存生,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愛國,河南大學法學院執行院長岳紅強出席開幕式并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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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史彤彪教授主持開幕式。史彤彪教授對與會專家學者表示歡迎,對本次會議的承辦方表示感謝,并宣布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5年年會會議正式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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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學副校長張禮剛代表河南大學致辭。張禮剛校長首先對與會專家學者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感謝專家學者對河南大學法學學科建設長期以來給予的關注與支持,并從歷史沿革、學科布局、育才體系、標志性成果等多個方面簡要介紹了河南大學和法學院的發展概況。最后張禮剛校長高度肯定本次會議主題的學術價值,希望能借此機會碰撞出思想火花、加強與兄弟院校之間的交流,同時預祝本次會議取得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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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中北大學教授、山西工學院原校長吳躍煥致辭。吳躍煥教授首先對本次年會的主辦方中國法律史學會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與承辦方河南大學法學院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誠摯感謝,繼而結合中北大學在科技成果轉化與人文精神弘揚方面的實踐,簡要介紹了學校近年來取得的發展成就。最后,吳躍煥教授從法治文化的傳承與創新、學術共同體的交流互鑒等角度,高度肯定了本屆年會的學術價值與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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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學嚴存生教授致辭。嚴存生教授結合近年自身研究經驗,就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價值與發展路徑闡述了三點深刻見解:從學術貢獻來看,西方法律思想史體系宏富、理論形態多樣、發展階段鮮明,不僅在“西學東漸”歷程中發揮了橋梁作用,更對我國法治建設的理論探索與實踐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學理借鑒。從學科獨立性來看,西方法律思想史表征的是系統性、理論性的法觀念。從研究立場來看,應立足中國實際與本土問題,秉持“中體西用”與批判繼承的原則,在融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基礎上,致力于構建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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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愛國在致辭中,首先回顧了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自1992年成立以來的發展歷程,指出本次年會無論是從人數規模還是投稿數量來看,均達到了歷史高點,彰顯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學術魅力與年會征文機制的廣泛凝聚力。徐愛國教授進一步強調,在推動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時代背景下,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理論價值與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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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河南大學法學院執行院長岳紅強代表承辦方致辭。岳紅強院長首先對長期深耕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的專家學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并對一直以來支持河南大學法學學科建設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謝。隨后,其從河南大學法學院的歷史傳承、師資隊伍、學科建設、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多重維度介紹了學院情況。他表示,作為本屆年會的承辦方,誠摯希望以此次會議為契機,搭建一個高層次、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促進思想的深度碰撞與智慧的集中涌現,并預祝本次年會取得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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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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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頒獎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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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史彤彪宣讀中國法律史學會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5年年會獲獎論文名單。徐愛國、吳躍煥、吳玉章三位教授為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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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討會圍繞“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的科學主義”“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的人文主義”“盧梭與伏爾泰關于科學進步與道德之爭對法學的影響”“法律形式主義與法律機械論”“科學技術對西方法律思想發展的革命性影響”“后現代主義法學對法律技術主義的批判”“國防教育中的科學與人文敘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八個分議題,分為六個單元展開深入研討。
三
上午場主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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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單元
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陳思翰就《云朵是鴨子嗎?人工降雨、不確定性與環境法興起》進行線上報告。其指出,美國法學界在二戰后圍繞人工降水技術所引發的云朵物權和降雨侵權問題,在與大氣科學的互動中開展了智識探索,最終走向超越傳統私法而強調系統治理的環境法框架。這一個案折射出自然環境、技術后果以及新興領域法學知識生產所具有的三重不確定性,并表明環境法與傳統部門法之間的差異是從確定性向不確定性的思維革命。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沈李就《反思司法裁判中的法律形式主義:議題厘清與理論蘊涵》進行報告。其指出,理論上許多關于法律形式主義的爭議是不重要的,應走出絕對價值判斷和概念論法律形式主義本體對抗的局面,回歸語言學,從通常意義上確立法律形式主義的價值功能,在此基礎上,引入衡平法機制、對目的論進行體系化限制等手段來實現個案正義與依法裁判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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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袁晨風就《古代法典性質的再考察—— <赫梯法典> 作為古代法律學術傳統的探索》進行報告。其認為,《赫梯法典》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典,其并不符合法典體系性、邏輯性與司法適用性的基本特征,從歷史考證、語言風格來看,《赫梯法典》極可能是赫梯書吏家族智識傳承的學術產物,是用于法律教育與知識訓練的教材,體現的是一種“法學學術智識傳統”。
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講師胡成就《中世紀自殺行為的罪與罰》進行報告。胡老師基于知識考古學,對中世紀反對自殺的法律現象進行了研究,認為中世紀對自殺行為罪與罰的定性存在三重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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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后肖偉就《重回1858年:耶林“大馬士革轉向”的知識社會學考察》進行報告。其認為,耶林對1884年“概念法學”的批判更多是戲謔,“大馬士革轉向”是自由法學家為了證成自身方法的正確性創造出來的。他結合歷史做了具體分析,一是從耶林1844年關于雙重價金請求權的論文為切入,闡述了耶林違背法感支持雙重價金請求權的政治原因;二是基于1858年一物二賣案,指出耶林在考慮法感的同時,也竭力維護現有的法律原則;三是從政治環境解釋了1858 年之后耶林對原則和“形式”為什么會部分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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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陜西師范大學教授、教學督導副主任、校學術委員王蓓與談。王蓓教授指出,陳思翰博士生的《云朵是鴨子嗎?人工降雨、不確定性與環境法興起》選題新奇,問題意識突出,研究思路清晰,材料使用扎實。人工降雨導致社會危害、引發法律爭議,和法律制度有密切聯系,也與思想史上關于產權的認識有關,同時也是法理學問題,涉及對科技與法律關系、個人權屬與公共利益關系、治理和法治關系的思考。在未來研究中,可以關注法治在生態安全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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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明輝與談。明輝教授指出,沈李博士生的論文具有比較強的學術性,針對的是法理學、法律思想史的經典命題,其將法律形式主義區分為重要和不重要兩種類型的觀點具有新意,并進一步強調應從通常意義來界定法律形式主義。從進一步深化研究來看,需要對波斯納、富勒等一些學者是否是真實的否定了法律形式主義進行思考,同時對圍繞案件類型進行細致論證。袁晨風博士生的論文選題微觀、聚焦,具有新意,把對法典的思考拉回古代的起源,深化了對《赫梯法典》性質的思考,并且融合多種語言(拉丁文、法文等)進行了深入分析。在研究進路上,可以稍加注意歷史情景的限制,防止以現代人的認識取代古代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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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教授、《常州大學學報》主編夏紀森與談。夏紀森教授指出,胡成講師通過史學材料揭示了自殺的社會否定性評價。從未來研究的角度而言,可以進一步理清罪與罰之間的緊張關系以及關于自殺行為的三種社會評價之間的邏輯關系。肖偉博士后的論文具有人物思想史研究價值,通過歷史切片幫助我們更加立體了解耶林本人。耶林并不是我們傳統單一所認為的目的論法學家,他也對概念化的法律形式給予了關注。同時肖偉博士后引入知識社會學帶來了方法上的啟發,從進一步研究來看,可以深化思考知識的普遍性如何界定以及知識的地方性與普遍性之間如何溝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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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第二單元由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原院長曹義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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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力宇就《關于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分野與融合》進行報告。其認為,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區分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只有明確二者的區分才能進一步考慮如何將二者融合問題。實質法治一般主張用體現市場經濟規律、反映民主政治要求和理性觀念的憲法、法律來規范國家權力,而與其相適應,形式法治強調通過建立和施行國家權力的分工、監督和制約機制來防止國家權力的恣意行使及濫用。整體上的“法治”應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理性、文明、秩序、效益與合法性、正當性的融合。
大連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藝工就《人文主義法學派的前世今生》進行報告。其認為,人文主義法學派的形成與羅馬法復興運動密切相關,羅馬法復興構成了人文主義法學派的歷史淵源。而在羅馬法復興運動之后興起的文藝復興運動直接催生了人文主義法學派,其表征的是一場以文藝復興人文主義精神為指導,對中世紀占統治地位的注釋法學派和評注法學派進行批判與革新的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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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薄振峰就《相互共存的自由——康德權利理論的法理與哲理》進行報告。其認為,康德的權利哲學對法學上的權利理論構建具有重要意義,但在很長的時間內,人們更多關注康德的知識論、道德哲學和美學,而對其權利哲學卻關注甚少。從淵源論角度來看,康德的權利哲學體現了對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的調和,具有濃厚的自然法意蘊。從本體論角度來看,康德的權利哲學較為關注人的自由,而且這種自由是相互共存的、處于交互影響的狀態。同時,薄振峰副教授結合自我研讀,關于康德的“Recht”發表了獨到見解,其認為“Recht”具有正當、權利、法律、秩序四重含義。
中北大學人文學院講師劉丹就《西方法律、宗教與國際法的互動影響考察》進行報告。其認為,宗教鑄就西方法律底色,十五世紀教皇劃線瓜分世界,首開“神學—政治”式國際法;然而經濟—軍事易位,神圣規則隨即被荷蘭打破。當今宗教人權與反恐成國際法新焦點,宗教自由均設“合法”紅線,資金流動被前置監管。西方“基督教普世”敘事已現裂痕,對非西方失效,對自身亦過時。未來全球宗教的政治化,唯以人文理性、善意溝通替代文明優越,方能消解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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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下午場主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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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場一
主題報告(一)
法律思想中的科學主義與人文主義
第一單元
第一單元由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教授、《常州大學學報》主編夏紀森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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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院研究館員張劍虹就《凝視正義:歐洲法律文化考察》進行報告。張劍虹研究員結合自己的實地游歷與考察經驗,圖文并茂地分享了自己對英國最高法院在普通法體系中的終審權威地位、蘇格蘭最高法院的組織結構以及司法實踐的見聞。其認為,根據對英國與法國的考察可以管窺歐洲法律文化的多樣性,這種多樣性不僅體現在法律體系的結構和形式上,還體現在司法實踐的具體操作和文化背景中。盡管英格蘭、蘇格蘭和法國的司法體系在形式和內容上存在差異,但它們在維護法律權威和公正方面有著共同的目標和特征。
首都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皓就《視覺感知對理性判斷的影響與規范》進行報告。其認為,數字圖像已席卷庭審,視覺證據以“眼見為實”的幻覺俘獲情感,卻從生成、剪輯到解讀全程滲透主觀;神經綁定、格式塔速讀與影視“科學崇拜”三重機制,系統侵蝕理性判斷,釀成“有圖非真相”的司法風險。破解之道不在技術獨舞,而在人文補位:以采信規則、剪裁限度、疑圖有利被告等制度過濾偽證,更以視覺素養教育重塑法律人心,在敘事與共情中還原情境事實,使理性與情感重新合一,讓圖像回歸服務正義的工具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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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人文學院講師王星就《“愛”(L’amore)是如何與民法中的義務勾連起來的——論多瑪民法體系的倫理基礎》進行報告。其認為,作為哲學重要議題的“愛”,在17世紀法學家讓·多瑪那里成為構建“自然秩序”的基石,并視之為整個民法體系的出發點。“愛上帝”與“愛鄰人”兩大基督教教義所蘊含的義務理念構成了民法尤其是債法體系的倫理根基。在此基礎上將法律關系劃分為兩大類別:一是婚姻家庭關系,二是婚姻家庭之外的其他社會關系。通過這樣的劃分,借助教義中的“愛”這一概念,實現了倫理原則與具體法律規范之間的聯通。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講師富童就《法律遷移的隱喻與法律遷移研究的中國進路》進行報告。其認為,“法律移植”是法律遷移的隱喻之一而非替代物,它自提出始就因其機械性、僅僅關注制定法、過分強調權威和法律自治等缺陷引起巨大爭論。在法律全球化的趨勢下,尋找替代隱喻并構建法律遷移范式成為學界無法規避的問題。其指出中國學界在研究中亦應反思法律移植理論,以提煉中國法理并助推其國際化為目的,借鑒法律轉譯理論,構建具備多元比較視角、重視法律翻譯與翻譯者的法律遷移研究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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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楊金權就《試論新人文主義在法律史研究中的適用——兼論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發展》進行報告。其認為,新人文主義是一種重整自然主義和人文主義的認知系統,尋求科學與人文協調適宜的程式。將新人文主義引入法的歷史研究會得到比較有意義的結論,比如拓展道德的義務邊界,構建自然和社會的雙重道德義務模型等。同時,其認為新人文主義與傳統中國哲學或法哲學思維有諸多共通之處,可為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創造性轉化提供啟示。
吉林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吳昊就《再論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建構中的“本土資源”——秉“前見論”以為視角》進行報告。其認為,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須以“前見論”為方法論,正視本土經驗與歷史傳統作為理解前結構的核心作用。并指出,應超越“移植—對抗”二元,把地方習俗、判例、政策等“本土資源”轉化為可通約的理論范疇,通過“解釋—重構—再嵌入”機制,形成兼具主體性與普遍性的知識范式,實現從特殊經驗到一般原理的創造性躍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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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新疆政法學院教務處處長(援疆)宋海彬與談。宋海彬教授認為,本單元的六篇文章皆為上乘之作。張劍虹研究員的論文體現了鮮明的文字親和性和思想深刻性,給我們帶來了一手的法治經驗,對英國法院體系和法國憲法委員會的運作實踐做了生動的介紹。王星講師的論文對愛的內涵和層次做了深入解析,拓展了德法關系的新維度,為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融合提供了域外理論借鑒。陳皓副教授的論文帶來了視覺法學的新知,立意深遠、構建宏闊、持論中允、余韻悠長、引人深思。科技人文交織極大地改變了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改變了法學理論與實踐,在此背景下如何安頓直覺、安頓情感,成為拷問法律正義必須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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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文勇與談。張文勇副教授認為富童講師的論文引發了關于法律移植的新討論,2000年左右在國內興起了法律移植的討論熱潮,而富童講師這篇論文可以被看作是關于法律移植的2.0版本的升級研究,同時吸納了托伊布納等社會學者的理論知識,具有新意。楊金權博士生的論文遵循詮釋學的進路,試圖融合中國傳統哲學和西方的新人文主義,帶來了方法上的啟發性和視角上的新穎性。吳昊碩士生的論文秉持大開大合、證據扎實的風格,在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框架背景下勾勒了本土資源從經驗提煉到原理抽象的基本路徑,對法治中國建設具有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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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第二單元由中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廖高會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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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楊天江就《作為法律史事件的巴利亞多利德辯論》進行報告。其認為,當下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進入了瓶頸階段,需要培優補差,而對中世紀的一些法律史事件的研究還存在空白。其指出,1550—1551年巴利亞多利德辯論是法律史的關鍵事件,辯論將殖民征服合法性轉化為實證法議題,首次以自然法、神法與印第安人理性能力為論據,確立“正義戰爭”的法定要件;庭審記錄形成跨國法律檔案,使帝國權力受到程序與理由雙重約束,為現代國際法與人權話語埋下歷史伏筆。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伊衛風就《歷史法學、比較法學與涉外法治》進行報告。其認為,比較法與民族國家的法律演進密切相關。從梅因的比較研究出發,對比較法的研究可以置于歷史動態的語境中,基于此可以將法律發展的歷程劃分為法律演進、法律改革和法律創新三個階段。法律演進對應的是“為師邏輯”,法律改革對應的是“師徒邏輯”,法律創新對應的是“出師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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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學法學院講師周平奇就《法律人文主義思想的歷史演進與當代回響》進行報告。其認為,法律人文主義萌芽于羅馬法,特別是將羅馬法中的人和理性加以制度化;而后歷經中世紀神學遮蔽、文藝復興與啟蒙運動高揚,并在近代法典編纂的《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中得以確立的演變歷程。結合中國法律實踐,法律人文主義對中國民法典也具有有益的啟發,通過人格權獨立成編、弱勢群體權益保護規范等制度創新,將以人為本的理念全面融入立法實踐,標志著法律人文主義在21世紀中國的回歸與升華,為全球法律文明對話提供了中國方案。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生張欣鈺就《現代社會道德的批判性反思——以盧梭“自然狀態觀”之矛盾為視角》進行報告。其認為,盧梭的思想呈現出一種早期的辯證否定特征。盧梭“自然狀態”內含“人性本善”與“社會墮落”之張力,暴露出現代道德話語的悖論:既需借自然狀態批判社會異化,又以社會契約重構道德權威;其指出,數字時代“算法自然化”加劇了這一矛盾,唯有揭示并調和盧梭式二元對立,才能為社會道德重建提供非本質主義的批判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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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部研究生陳馨雅就《論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思想對法律觀念的變革》進行報告。其認為,文藝復興時期興起的人文主義思想給中世紀以神為本的法律觀念帶來了變革,具體體現在法律價值取向、法律淵源、法律適用、法律主體四個維度。其結合《佛羅倫薩法典》《權利請愿書》等典型案例,揭示變革的具體實踐路徑,進一步剖析了人文主義思想推動法律觀念變革所存在的歷史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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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北恩施學院兼職學科帶頭人司馬俊蓮與談。司馬俊蓮教授指出,本單元選題視角具有多元化,兼具宏觀選題和微觀選題;方法具有多元化,采取比較研究方法(縱向研究、橫向研究)、歷史研究方法等實現了議題的深入研究。反思來看,未來的研究可在三個方面加深:一是鼓勵多發掘一手資料;二是更多的結合法律文化史、法律社會史進行深入開拓;三是理清思想史迭代、流變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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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師范大學法管學院教授趙立新與談。趙立新教授認為,楊天江副教授的論文揭示出了殖民政策的爭議,開拓了學術視野,而關于后來對美國的影響可再深化。伊衛風副教授的論文指出了梅因視角的獨特性,其不同于薩維尼,其內含比較的視角,基于此對法律的發展形態做了類型化梳理,而在未來研究中,可在類型之外關注價值性問題。張欣鈺博士生和陳馨雅研究生的論文都屬于對西方傳統思想的發掘,其系統闡述,對我國當下的社會道德建設具有啟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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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報告(二)
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
第一單元
第一單元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陳鵬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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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師范大學哲學與法政學院副教授劉振宇就《數字社會秩序建構的“自然”之維》進行報告。劉振宇副教授以柏拉圖“洞穴隱喻”為引子,認為數字社會的秩序建構不能僅靠代碼與算法,必須回歸“自然法”之維:把人的尊嚴、自主與共生作為不可讓渡的底層原則。其指出,數據洪流再洶涌,也應服從一條“元自然法”——技術權力不得僭越人性本身;據此主張用“自然”正當性檢視平臺規則,以程序性權利制衡算法黑箱,并在立法、司法、行政三端植入可驗證的“人性安全閥”,使數字治理始終留在“為人、由人”的軌道。
復旦大學博士研究生應岳就《論人工智能對人權基礎的解構與重構》進行報告。其認為,當前在實現人工智能治理過程中往往導入人權之維,但人權之維存在悖論:一方面其自身的證立岌岌可危,另一方面其展開正是人工智能得以發展的基本前提。悖論的根本原因,在于偏重理性的人權基礎將人類本身視作計算機器,即“人的機器化”為“機器的人化”創造了條件。為了解決傳統人權之維遭遇的悖論,其指出,人權基礎應轉向計算無法模擬的主觀體驗,從《世界人權宣言》蘊含的“仁”之概念中重新闡發人性中不可言說的同情、想象等感性面向,構建情理衡平的人權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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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王海霞就《AIGC 著作權歸屬學說的哲學省察與制度建構》進行報告。其認為,AIGC可版權性應堅持獨創性客觀化標準,視其為人機交互下人類理性的投射。其指出,歸屬上須否定AI擬制主體、慎用公共領域,以“約定優先+貢獻分層”為框架:使用者實質性投入則享權,微小貢獻歸入公共領域,并配套分類標識與登記公示,實現私權激勵與公共利益的動態平衡。
東北林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趙勇行就《現象學如何看待數字人權——論數字人權的現象學證成路徑》進行報告。趙勇行碩士生通過對胡塞爾、海德格爾、梅洛龐蒂、德里達等關鍵人物思想的介紹,揭示了現象學方法。其認為,在傳統論證路徑中,自然法理論面臨普遍理性預設失效與權利泛化困境,實證法學則難以解決道德性缺失與動態適應問題,二者均顯出明顯局限性。而基于現象學的證成路徑為該困境的解決提供了新的方案,即通過“懸置”“還原”“反思”“綜合”四個步驟,使數字人權得以顯現其本質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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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哈爾濱醫科大學教授王萍與談。王萍教授認為,本單元的論文具有突出的前沿性和學理性,而且從共同關注的焦點來看,都指向了一個核心問題,即傳統法學應如何看待數字技術。從辯證角度來看,數字技術的興起對傳統法學既是沖擊也是機遇,有助于實現知識的拓展與躍遷。同時王萍教授結合本單元論文談了自己的幾點感受:一是,通過此次會議真切感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史年會濃厚的學術氛圍,本單元論文思想深刻,受益頗多;二是,為促進知識多元化發展,希望能有更多跨學科背景學者的加入,實現不同學科知識之間的交流融合,碰撞出更加精彩的火花;三是,在未來時期,通過厚植法理基礎與注入哲學思考,學者們關于互聯網、人工智能、數據、區塊鏈等新興事物的研究或將呈現出更高造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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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教授曹全來與談。曹教授認為,劉振宇副教授的論文引發了數字時代關于人的主體性和基本善的深刻思考,在早期自然法理念中人與自然不是對立,而當下技術的興起,也不意味著導致人與自然的割裂。數字技術應服務于人更好的理解自然、駕馭自然,人與自然以及人與技術都應當實現更好的融合。應岳博士生的論文嘗試通過主觀體驗來重構算法時代的人權基礎,具有新意。從發展來看,從弱人工智能到強人工智能再到超人工智能是基本趨勢,在肯定人權的前提下,對人機協同問題的思考也隨之而來,如自然人法官和AI法官協同。王海霞博士生的論文對知識產權領域的傳統學說做了批判,提出了優先約定與法定歸屬的雙重規范結構,具有理論上的創新性。同時引發了新思考,即隨著人工智能意識的增強,AIGC版權的討論是否會發生新的變化。趙勇行的論文具有較強的哲學意味,在對自然法、實證主義進路的人權觀進行反思的基礎上,融匯胡塞爾、海德格爾等人的現象學方法構建了人權論證的新思路。
第二單元
第二單元由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陳銀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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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農林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鄭智就《傳統中國刑罰體系中的身體觀——以肉刑和徒流刑為中心的身體隱喻思維原理》進行報告。其認為,身體在傳統刑罰體系中沒有被過多給予關注,處于沉默狀態。在涉及刑罰之源、德刑關系、刑罰的必要性及其限度、刑罰與陰陽時氣的關系、刑罰的家族化(族誅連坐、代刑)、刑罰的冤濫與災異等刑罰體系的運作機制問題上,“四體一體”的身體觀都是以隱喻修辭的類比論證方式及身體思維模式予以展現。而以“身體”設喻背后,體現了對身體的結構和功能的立體認知。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講師李任就《從十九世紀末排華案判決意見看美國司法實踐中的法律形式主義及其批判》進行報告。其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柴禪平案、馮越亭案為代表的一系列排華案件判決為素材,對美國司法實踐中的法律形式主義進行了深入研究,認為形式主義司法是一個虛構的神話。法律形式主義與政治意識形態時常交織,這種形式主義的裁判方法雖在表面上維持了“依法裁判”的外觀,卻實質上架空了對正義與人權的保障,助長了種族歧視政策的法律正當化,但種族歧視的政治形態卻阻擋了人們對這種法律思想的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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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姜道平就《從“羅伊案”到“多布斯案”:法槌何以重似權杖》進行報告。其認為,從1973年“羅伊案”確立墮胎權到2022年“多布斯案”推翻先例,可以看到司法和政治存在密切關聯,法官在敲響法槌的同時也是在運用政治權力。其進一步指出,兩案相隔半世紀,解釋方法從隱私權擴張轉向歷史溯源與“返還民主”,表面是文本主義勝利,實質是保守派重塑憲法意義的政治工程;其教訓在于,當司法審查與民意極化共振,判決即成為立法替代,法治被政治反噬,法槌因此比權杖更重。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熊星玥就《羅馬裁判官的起源與職權演變》進行報告。從裁判官的起源與權力創設切入分析了羅馬裁判官的職能變遷。其認為,自誕生起,羅馬裁判官便被賦予治權,展現出其獨特的價值。羅馬裁判官在羅馬國家的發展歷程中扮演了多重角色,不僅通過司法治權推動羅馬法發展為影響深遠的法律體系,還在羅馬領土擴張期肩負軍事作戰使命,在疆域鞏固階段承擔國家治理職責。裁判官其從誕生、興盛到衰敗的完整歷程,深刻反映了羅馬國家政治體制的演變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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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農林大學文法學院研究生李婉霜就《身體解構與法律重構:智能時代人體技術化對法律主體性的沖擊》進行報告。其認為,具身智能技術通過數據化規訓與虛擬性替代,加劇了西方形而上學中“心靈、肉體”的二元對立,致使身體自主權被算法架空,傳統的人身傷害認定機制失效。法律重構需以守護具身性為核心,涉及區分生物主體與法律主體概念、構建混合權利體系、建立人技責任連帶模型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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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南京審計大學謝冬慧教授與談。謝冬慧教授認為,本單元的論文都是圍繞“人”來展開的,而且問題較為集中。鄭智副教授的論文是法史哲交叉主題,研究問題深刻,材料使用廣博,飽含人文氣息。熊星玥碩士研究生的論文意義深遠,告訴了我們為什么裁判官法的地位較高,而且使用許多外國的文獻,條理清晰,但關于羅馬不同時期的劃分可再準確化。李婉霜研究生的論文面向未來思考數字技術帶來身體人的屬性危機,具有前沿性,深化了數字時代身體哲學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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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法學院教授宋慧獻與談。宋慧獻教授認為,李任講師的《從十九世紀末排華案判決意見看美國司法實踐中的法律形式主義及其批判》和姜道平博士生的《從“羅伊案”到“多布斯案”:法槌何以重似權杖》,引導我們要走出對法律形式主義的刻板印象,同時注意到其背后的政治意識形態因素。從歷史來看,法律發展一直是一個形式化的過程,關鍵是怎么把握形式,不能走向機械化和二元對立化,最終決定案件的標準應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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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場二
主題報告(一)
“西方古典、近代的法學家
和法律思想”
第一單元
第一單元由河南大學法學院教授任瑞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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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金韜就《霍布斯的國際自然狀態》進行報告。其認為,國家自然狀態的行動主體是國家,這符合霍布斯所描述的人性理論。國際自然狀態持續存在,是因為國家不具有人類那樣的天然平等性,而且國家作為人類自我保存的有效工具,不應該從事破壞保存目的的戰爭,特別是霍布斯所描繪的自我保存有著較為寬泛的內容,實則限制了國家間從事戰爭的空間。國際自然狀態的正當性來源于自然法的指引。盡管自然法整體不適用于國家,但是國家能夠通過間接和個別的方式接受自然法的指引。
云南大學法學院講師劉敏就《格勞秀斯論羅馬法中的 fides(信實)概念》進行報告。其指出,格勞秀斯的 fides(信實)概念有著羅馬法的淵源。在羅馬法中,fides 主要是指不平等者之間的信任,這種信任的不平等性在戰敗者與戰勝者之間的關系中最為明顯。格勞秀斯在強調fides(信實)概念的德性含義時,發展出了一種平等者之間的信任。即人因理性而平等,因理性而能互相預期對方的行為,這種信任和預期是非個人化的,其最好的體現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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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生孫海龍就《君權的神圣契約:從十六世紀諾里奇歡迎儀式看博丹主權理論的實踐與變奏》進行報告。通過一段記錄 1578 年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訪問諾里奇城的歡迎儀式為核心分析文本,通過對儀式符號、程序和話語的深度解讀,揭示十六世紀英格蘭絕對主義君主制的具體建制特征。在此基礎上,將英格蘭的實踐與博丹主權理論的核心要義——永久性、絕對性與不可分割性——進行系統性對勘,進而剖析英格蘭絕對主義所表現出的“契約性”特質,并追溯其背后深刻的社會、政治與歷史根源,探究其“二元異構”式的絕對主義及其歷史遺產,為理解西歐從封建主義向現代國家過渡的多樣化政治演進路徑提供一個新的分析視角。
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孫若玲就《論梅因批判近代自然法學及其當代價值》進行報告。其認為,梅因對近代自然法學的批判是其歷史經驗立場對近代自然法學說理性主義的根本性反駁。梅因認為近代自然法學使用的“直觀——演繹”的方法是一種假設學,其以不能被證實的觀念作為第一原則進行的推理演繹,是不科學的。其通過分析梅因歷史法學和近代自然法學產生的時代背景,梳理了二者的理論特征并將二者加以比較,總結梅因對近代自然法學的批判體系,進而得出對當今法理學發展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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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學院本科生吳柯源就《邊沁Pannomion理念在數字時代的繼承與重構——基于柯克“普通法理性”的視角》進行報告。認為邊沁的Pannomion式法典宏圖的核心,是建構一個包羅萬象、邏輯自洽且可被普遍理解的完整法律體系。雖然失敗,但是在數字時代經由算法治理獲得了技術性兌現,這種代碼化的法律確定性追求,以一種悖論的方式重新激活了柯克普通法“技藝理性”對于主權者“自然理性”的警示,從而對數字時代的法治根基展開理念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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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湘潭大學法學學部教授程波與談。程波教授認為,國際自然狀態持續存在而沒有走向國際利維坦是一個很有張力的問題,指出fides存在平等者之間信任與不平等者之間信任兩層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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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王志勇副教授則從方法論、規范與實踐層面分析了博丹主權理論,認為論文摘要中詞語可以采用更專業的術語表達,指出柯克“普通法理性”視角并不是理解邊沁Pannomion理念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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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第二單元由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建紅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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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尹曉兵就《盧梭對主權悖論的克服路徑考察》進行報告。其認為,盧梭借助“公意”理論,通過對主權主體、自由概念以及政治體構造的系統性重塑,將悖論的結構性張力予以轉化與位移。盧梭的方案并非徹底清除了主權悖論,而是將其從形而上學的絕對權力領域,轉移并內化到政治共同體的建構與運作過程之中,從而深刻地揭示了現代民主政治內在的、無法根除的緊張關系。
宜賓學院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賀梓恒就《康德國家學說的魔鬼民族疑難》進行報告。其認為,康德沒有完全寄希望于魔鬼民族的病理學規定根據,而是提到了指向內在法權義務的法權道德,個人人格性的責任能力,國家缺失了它難以構造。實際上,魔鬼民族能夠解決國家建立甚至發展的問題,但需要從歷史哲學的角度來解讀,認為魔鬼民族所內含的人性動機是推動國家建立與發展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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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博士生張弛就《命令與許可:再論康德法權與道德之關系》進行報告。其指出,學界對法權與道德之關系的存在爭議。以一種連貫的視角來看,道德是法權論的理論效力的來源以及法權的規范性的來源。而在法權與道德的相互對照中可以看出,這也并非是絕無疑義的。通過分析法權論的“融貫論”與“分離論”的理論爭議,指出法權的原則必須要以道德上的自律作為效力根源,必須探究自律與他律相協調的可能性。
西北政法大學民族法學碩士生張博濤就《福澤諭吉法律思想探析——從“法典論爭”中福澤諭吉之言論切入》進行報告。從福澤諭吉的相關論著出發,以“法典論爭”為切入點,解釋其在“法典論爭”中呈現出的“獨立”“國會作用”言論立場背后之緣由,解析了福澤諭吉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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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東省委黨校碩士研究生孫文欣就《德國觀念論法哲學視域下財產權思想的建構與變遷》進行報告。其在梳理康德、費希特以及黑格爾系統性法權學說論述的基礎上,探索其財產權思想建立的線索,對他們的論述進行法哲學視角下的回溯,闡釋了他們法權學說中財產權思想的變遷所存在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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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牛錦紅與談。牛教授認為,國家主權存在如何合法有效約束的問題,指出人性問題并不一定都是人類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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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胡橋與談。胡老師認為,法律移植中要立足于本國國情,走國家主義的道路,反對全盤照搬,這是德國、日本及其他后發國家走上法律近代化的成功經驗。但是,隨著法律近代化任務的完成,在開始建設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在保障國家獨立、統一的前提下,對公民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就顯得越來越重要。當建設法治強國,尤其是要建立人類法律命運共同體成為一項神圣使命后,就應該有世界視野和胸懷,把中國放在世界的體系之中,從而立足中國放眼世界;正如周有光老先生講的,要從世界看中國,而非從中國看世界。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法治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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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報告(二)
西方現代的法學家和法律思想
第一單元
第一單元由臨沂大學法學院院長羅亞海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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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張延祥就《哈特對邊沁功利主義法理學的實證主義誤讀》進行報告,其指出,哈特的法律實證主義必須從認識論這一根本立場上來理解與界定,其核心是事實與價值分離的學說,但分離論是對休謨的“是—應當”區分學說的誤解。其認為,哈特的法理學失敗的根本原因在于哈特對現代實證主義是盲從的,其所盲從的現代實證主義乃是將人之情感從經驗中盲目切割掉的閹割的實證主義。
西北政法大學講師王進就《阿馬蒂亞·森正義觀研究》進行報告。其指出,雖然包括斯堪倫、巴里和桑德爾在內的一批政治哲學家對羅爾斯的正義理論進行了批判,但在實質上他們只是修正了羅爾斯本人的方案,其使用的依然是一種先驗的構建框架。阿馬蒂亞·森就提供了的理論,可以稱為“實踐性正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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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陳宇露就《從“隱私權”到“穆勒案”——布蘭代斯“活法”思想研究》進行報告。其認為,布蘭代斯的“活法”思想植根于其本人豐富的司法實踐中,“活法”演講構建出法律人挖掘和呈現事實,法官重新認識和發現事實,并能動性地將對社會事實的了解和對人類需求的考量置入案件審理的法律世界。
華東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陳一愷就《弱勢群體法律權利位階之否定——基于德沃金的權利理論》進行報告。其認為,德沃金的權利理論從法律原則出發,實現了從社會正義到權利理論的跨越。具體在弱勢群體的權利理論討論中,其本身不僅需要解決理論內部與外部的沖突,還要重新考慮其權利的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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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林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張智君就《菲尼斯“基本善”理論中實踐合理性對法的權威性重塑》進行報告。其認為,菲尼斯并非試圖從“實然”推導“應然”,而是將若干“基本善”作為實踐合理性不證自明的出發點。盡管菲尼斯對法權威的自然法重構不徹底而招致批評,但這并不妨礙他成為當代自然法的領軍人物。
西南民族大學本科生劉俊翔就《阿倫特論盧梭“同情”概念與法國大革命》進行報告。其認為,沉思生活與積極生活存在固然的難以逾越的溝塹,盧梭哲學之整體強調著理性與情感或理智與良心的結合,甚至在一定情況下是后者對于前者的服從。由此,阿倫特對法國大革命以及極權政治向包括“同情”概念在內的盧梭哲學尤其是盧梭政治哲學的追溯性歸咎是難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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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重慶大學陳銳教授與談。陳銳教授認為,從認識論角度對邊沁功利主義法理學進行解讀過于武斷,還可從方法論角度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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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文愷與談。孫文愷教授認為,個別論文再進一步擬定出合適的標題,會使文章顯得更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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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第二單元由河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利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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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明輝就《一個隱秘視角中的霍姆斯大法官的精神世界》進行報告。其通過書信、日記等資料,從一個隱秘的視角更清晰地觀察霍姆斯的精神世界。在與友人的來往書信中呈現出來的霍姆斯,更真實,艱苦奮斗,博覽群書,懷疑批判,既喜歡獨處,又渴望交流,既有深刻的洞察,也有任性的好惡。其從青年、壯年到老年,仿佛一道穿透歷史迷霧的陽光,在暗淡后,依然給世界留下了生命的滋養。
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國興就《反叛正統的“異端”學說:昂格爾 <批判法學運動> 導讀》進行報告。其指出,昂格爾基于制度主義進路對正統法律理性分析的客觀主義與形式主義展開批判,主張法律分析的主要對話者是公民,法學研究的使命是提供制度想象。昂格爾拒絕把既有制度安排當作具有終極權威的唯一形式,構想了包括賦權民主、市場民主化、權利體制等在內的制度革新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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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黨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張放就《盧卡奇法律物化思想的核心意蘊及其當代價值研究》進行報告。其認為,盧卡奇的法律物化思想,既體現出對馬克思異化理論特別是“商品拜物教”思想的繼承、發展與應用,亦反映出中歐“黃金時代”人文主義法律觀的特殊影響,包含了韋伯法律社會學理論、新康德主義法學乃至布洛赫革命烏托邦哲學的若干合理要素。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碩士生邵一龍就《“統合司法”的幻象——卡多佐司法哲學的解讀與批判》進行線上報告。其認為,卡多佐的司法哲學是對不同法學流派核心觀點的機械雜糅,“社會福利”內涵高度模糊,不僅難以判斷,且極易被特權集團利用,其賦予法官在空白處權衡并“造法”的構想具有理想化傾向,不僅要求法官具備極高素質,而且潛藏司法擅斷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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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研究生馮杰就《比較法視域下法律知識的“去地方性”——評格爾茨 <地方性知識> 》進行報告。其認為,法律概念具有規則面向與文化面向二者,格爾茨文化路徑下法律僅為文化,規則面向缺失,導致其忽視了法律規則共通性之現實,籠統認為法律是地方性知識。
許昌學院法學院碩士生呂金帥就《“末人”司法與“超人”立法:尼采論現代法治的內在張力》進行報告。其認為,法治的穩定性與生命力之間形成深刻悖論:法治系統為維持形式穩定,必須不斷馴化來自立法的生命能量;而一旦這種能量枯竭,法治也將陷入僵化與衰敗。并通過引入尼采的“永恒輪回”思想,提出一種“生命法哲學”,以肯定此內在張力并重塑法律行動者的倫理責任而超越該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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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環節
河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喬飛與談。喬飛教授認為,對于研究法學家的思想而言,視角的多元可揭示其思想的多維面向。昂格爾的“制度想象理論”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借鑒意義,可作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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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法學》編輯部主任唐銘澤與談。唐銘澤主任認為,文章的用語很重要,要精準、凝練,生造名詞可能有一些困難理解,引言的作用在于提出問題,明確寫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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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幕式
11月1日下午,中國法律史學會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5年年會閉幕。閉幕式由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吳玉章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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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幕式第一項議程,由小組主持人匯報討論結果。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夏紀森教授、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部陳鵬飛教授、中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廖高會、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銀珠、河南大學法學院任瑞興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馬建紅教授、臨沂大學法學院院長羅亞海、河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利、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楊天江等各個單元的主持人圍繞本單元與會者的發言情況作簡要匯報。
閉幕式第二項議程,由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文革、河南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祝曉路分別進行閉幕致辭。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李文革在致辭中表示,作為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6年年會的承辦單位,非常感謝主辦方的信任和承辦方、協辦方的辛苦付出,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將竭力做好新一輪年會會議的籌備工作,期待各位專家學者共襄盛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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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祝曉路在致辭中表示,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5年年會會議已經緩緩落下帷幕,在此向與會專家學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組委會和會務志愿人員致以誠摯的感謝。同時他強調,本次會議精彩紛呈、氛圍濃厚。學術探索和交流永無止境,通過此次會議的召開,河南大學法學院與各位專家學者的交流將更加持續深化,也希望此次會議是一個新的出發點,期待今后再次相聚,共同譜寫學術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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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幕式第三項議程,由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愛國進行會議總結。徐愛國教授表示,此次年會會議舉辦圓滿成功,與會專家學者的討論富有啟發。縱然會議已經落下帷幕,但關于未來的思考卻并未停歇,留下幾個小問題供專家學者討論:第一,西方法律思想史領域的老教師與小學者的區別在哪里?第二,法律的本土資源與外來文化的區分是不是一個偽命題?第三,法學言之的人文主義對應的概念是科學主義還是神權主義?第四,法律制度史與法律思想史研究可以真正的融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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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熱烈的掌聲中,吳玉章教授宣布中國法律史學會西方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2025年年會勝利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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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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