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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疆建省中的工藝振興與治理轉型
清代新疆工藝發展史,是國家治理與多民族技術互鑒的交融歷程。至遲到漢唐時期,西域已形成特色紡織、攻玉及金屬加工技藝。清代通過官營生產與民間技藝的協同,構建了多元工藝形態,為1884年建省后的工藝振興奠定基礎,其制度效能彰顯了中央政權對邊疆經濟的整合能力。
漢唐以來的多元化技術體系延續
新疆地區的工藝傳統至少可追溯至漢唐時期,文獻記載揭示了多元化的技術體系。《漢書》載龜茲(今庫車、拜城等地)以冶鑄聞名,“能鑄冶,有鉛”,其銅器制作技藝精湛,紋飾精美。《漢書·西域傳》所稱“婼羌自作兵,有弓矛服刀劍甲”的兵器制造傳統,一直延續至清。于闐(今和田)以攻玉技術著稱,貢品中的圭枕、珂珮、帶胯等玉器“窮極巧智”。《唐書》更稱其“俗機巧,工紡織”,印證玉石工藝與紡織技術的雙重繁榮。高昌(今吐魯番)的“繡文胡錦、花蕊布”、龜茲琵琶與箜篌制作技藝,共同構成“工巧著聞于時”的古代手工業圖譜。
清朝統一新疆后,工藝發展被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呈現出官營礦冶與民間技藝并興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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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彩色樹皮紋瑪什魯布 故宮博物院藏“瑪什魯布”是新疆地區織造的經起絨織物,經線用染色蠶絲,緯線用棉紗,織品常用作炕褥。
乾嘉之際,在伊犁將軍明瑞、舒赫德等人的主導下,清廷建立官營礦冶體系,設立鉛、金、鐵、銅、煤五大官辦廠礦,推行官為監督、兵民共采的模式。以孚遠水西溝(今吉木薩爾縣)為例,商人崔占元創辦鐵廠推動冶鐵業規模化發展,形成居民數千家,“斧斤之聲,聞于十里”的“工業”聚落。南疆工藝延續漢唐傳統,拜城銅業居全疆之冠。卻爾噶山所產之銅,色澤蒼翠,“柔潤如脂”,素稱上品。庫車更是融合革工與銅冶技術,所制鞍鐙“最稱精良”。因南疆陶業不興,“無論貧富,悉用銅器代之”,形成銅器消費市場。紡織業方面,和闐、洛浦、于闐所產“尺子布”潔白綿密,而吐魯番棉產尤盛。根據蕭雄《西疆雜述詩》注中所載,林則徐推廣中原紡車技術,“教民制紡車,學織布”,民間譽稱“林公車”。這種以軍政主導的開發模式,為1884年建省后的實業振興政策奠定了制度基礎。
清末新疆建省后的工藝振興
清末新疆建省意義重大,清政府通過推行州縣制度,實現了對新疆地區的行政一體化治理,為新疆工藝體系的創新與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一體化推動工藝發展
新疆建省(1884年)后,清廷通過構建一體化行政體系推動工藝發展,其創新舉措為系統設立專業局務機構。諸如蠶桑局、工藝局、習藝所等機構相繼成立,新政期間還涌現出若干官商合辦企業。這些局所因時制宜,時有增設、裁并或重組,在不同階段承擔著相應的社會職能,為建省期間的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物質支撐。總體而言,清末新疆所設各類局務機構主要發揮兩方面作用:其一,戰后重建,通過統一調度資源、集中人力物力,恢復因西北戰亂而受損的行政機構及地方社會秩序;其二,開辟軍需餉源及籌措戰后賠款,以緩解地方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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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烏魯木齊商業街市 莫理循攝
例如,左宗棠在擔任陜甘總督并督辦新疆軍務期間,曾將蠶桑業列為惠民要政,大力倡導推行。新疆天山以南氣候適宜,民風勤儉,具備發展蠶桑業的良好條件。左宗棠駐節哈密時,主管蠶桑局的祝應壽展示了吐魯番、庫車等地所產蠶絲“色潔質韌,不減川絲”,織成綢緞的品質與內地相當。因此,左宗棠在疏勒城設立蠶桑總局,并招募江浙工匠四十余人,教授當地百姓全套蠶桑技藝。
此前,左宗棠麾下劉錦棠從浙江招募司事與工匠,在阿克蘇設立蠶織總局,并在阿克蘇、葉爾羌、和闐、英吉沙爾、喀什噶爾、庫車等處設立分局。各局配置司事及工匠,分工教授技藝。同年,司事黃憲儀率十三名浙匠抵達吐魯番,同知楊大年在葡萄溝設立蠶桑分局,號召各族民眾學習蠶桑技術。隨著蠶桑推廣,繭產量大增,但原有工匠技術難以滿足需求。光緒十一年(1885),阿克蘇總局派遣機匠及學徒十人赴吐魯番協助設立機行。光緒十四年(1888),商民任永升承辦蠶桑局,自此改為官督商辦。
光緒三十二年(1906),迪化、和闐等地設立織造局及蠶桑學堂。次年(1907),布政使王樹枬派遣浙江人趙貴華考察南疆蠶桑。趙貴華提出八條建議,涵蓋機構設置、產地規劃、桑樹栽培、蠶種選育、工具改良、繅絲規范、工藝提升及效率管理。他指出,南疆蠶桑業發展存在區域不平衡,西四城(莎車、葉城、皮山、和闐)條件優于東四城,尤以莎車地處要沖,宜設總局以統籌推廣。具體措施包括:遣員赴杭州蠶學館引進優質蠶種,經俄鐵路轉運至喀什;補充東南地區先進蠶具與模型以仿制推廣;教導農戶規范選繭,統一品質;以精品絲外銷維護價格與蠶農利益;確立“蠶桑為本、紡織為末”的產業原則,優先擴大原料生產,開放民間銷售,允許商戶自立牌號設莊經營;同時改良織造工藝,仿制紡綢、羅絹等新品,翻新花樣。
至宣統元年(1909),南疆蠶桑業再度興盛。和闐、洛浦、于闐、皮山四邑織戶達1200余家,和闐桑樹超200萬株,年銷英俄繭27萬斤(約值銀7萬余兩)、絲8萬斤(約值銀1.22萬兩)。和闐所產“夏夷綢”年超3萬匹,供本地消費。莎車、葉城分別產繭絲3萬斤與10萬余斤,皮山木吉等村“家家事蠶桑,桑蔭遍野”,較光緒三十二至三十四年(1906—1908),產量增至五倍以上,土繭出口達32.3萬斤,英、俄商人爭相購買。除南疆、東疆外,蠶桑業逐漸擴展至天山以北,形成“栽秧購種,轉相傳習”的推廣態勢。
——工藝振興的制度演進與技術革新
左宗棠在恢復新疆經濟生產及處理善后事務過程中,積極引入洋務舉措,有效推動了近代工業在新疆的建立與發展,令當地生產關系產生深刻變革。他尤其重視機器工業的制造與儲備,曾指令:“設局制造器械,以廣儲積,為經久計。”這一舉措標志著新疆手工業向機械化生產轉型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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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地織金胡桃紋錦 故宮博物院藏這件織物由三組經線與三組緯線分別進行交織,在純白色地紋上顯現純黑色卷藤紋,串枝織金胡桃,是新疆地區著名的“回回金錦”。
新疆建省后,與內地的經濟文化聯系日益密切,源自關內的機械技術得以在疆仿制推廣。為配合新政實施,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廷通令各省設立習藝所。新疆受財力所限,僅在迪化與疏勒分設兩所,后于溫宿增設第三所。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廷諭令長庚、升允、曹鴻勛、聯魁等根據地方實情在陜、甘、新三省興辦工藝局。新疆遂于迪化、和闐等地設立工藝局、工藝會、勸工所等機構,招收無業民眾學習技藝,并根據地方需求組織生產。此類機構通過“分科教習”模式,系統傳授攻金、制革、氈毯等工藝技能,將技能傳授與資源開發相結合。
迪化工藝局初設時規模有限,工匠技藝粗糙,產品多不合規格。隨著新疆與英俄貿易增長,洋貨充斥市場,本地工藝產品競爭力薄弱。為此當局派遣專員赴俄德考察工藝,延聘技師、購置設備,“革新舊制,拓地建廠”,開始生產石油、石蠟、火柴等新型工業品。這種引進西藝、革新生產技術的實踐,對新疆工藝發展具有劃時代意義。
為維護利權,在振興工藝的同時,新疆省積極探索經營體制創新,形成官辦主導、官商合營與民間商辦并行的多元格局。例如,伊犁將軍長庚慮利源外溢,奏請設立官辦機構,創辦皮毛公司及制革有限公司。光緒三十二年(1906),寧遠皮毛公司成立,產品出口外銷。光緒三十四年(1908),甘肅新疆巡撫聯魁奏請“酌定章程大綱十二款,子目五十五條”,用以規范全疆工藝機構運作,旨在構建制度框架以維護本土工藝利權。至宣統二年(1910),新疆已設立藝徒學堂教授工藝,并在各地分設工藝局廠。同時依托“官民荒地圖冊”,配套建立農林試驗場、水利公司等機構,形成工農互補的產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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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檔摺件》聯魁奏《奏陳新省籌辦農林工藝情形》(1910)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隨著工藝局所與試驗場陸續設立,“全疆工藝日異月新”,生產水平顯著提升。官辦工藝局運用機器生產的皮革等系列產品,其成品質量精良,銷路通暢。在發展洋務與推行新政過程中,地方官員招募工匠實行以工代賑,支付工錢并傳授技藝,促使傳統人身依附關系向雇傭勞動轉化。這一新型生產關系的形成,成為推動新疆近代化進程的關鍵動力。
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進程,通過工藝技術的發展脈絡清晰呈現。自漢唐時期,龜茲冶鑄、于闐攻玉、高昌紡織等技藝已形成多元技術體系,展現了早期各民族間的技術交流。清代將新疆工藝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通過官營礦冶與民間技藝并行的模式,促進了更深層次的技術互動。新疆建省后,清政府通過設立蠶桑局、工藝局等專業機構,構建了多民族協作的工藝管理體系。左宗棠、劉錦棠等官員招募江浙工匠赴疆傳授技術,推動了內地與新疆的技藝融合。南疆蠶桑業的推廣尤為典型,浙江工匠教授各族民眾全套蠶桑技藝,形成了跨地域的技術傳承網絡。習藝所對招收的各族學員“分科教習”,迪化工藝局延聘俄、德技師,形成了多元技術交流平臺。這一時期的技術傳播與產業協作,不僅提高了社會生產力,更深化了各民族間的相互依存關系。至宣統元年(1909),和闐等地織戶達1200余家,年產“夏夷綢”3萬余匹,產品遠銷英俄。
在中央行政一體化治理框架下,新疆手工業的繁榮發展彰顯了跨民族協作機制的有效性,為新疆近代社會轉型提供了關鍵動力,有效印證了中央政權邊疆治理中制度協同與文化整合的成功實踐。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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