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晚間,一則公告引發了資本市場的關注。山西焦煤(000983)發布公告稱,公司獨立董事李玉敏因在太原重工任職期間該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處以警告并罰款10萬元。
這位山西財經大學的會計學教授、山西省會計準則實施工作組專家,因何“陰溝里翻船”?事件背后又隱藏著怎樣的故事?
01、事件回顧:一份遲到多年的罰單
這場風波源于李玉敏在太原重工擔任獨立董事期間發生的信息披露違規事件。根據太原重工10月31日發布的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了山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揭示了違規細節:太原重工通過提前確認拉彈泡項目風力發電相關設備收入、結轉成本且少計相關收入成本和財務費用等方式,導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相關收入、成本和利潤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4年、2016年存在明顯的多計收入問題,分別虛增收入高達7.57億元、7.52億元,其余年度則為不同程度的少記收入。
因這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及太原重工時任十余名高管擬被合計處以罰金1695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作為太原重工時任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玉敏被認定“未對太原重工2014年、2016年年度報告的異常情況保持應有關注”,保證2014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是太原重工2014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同時有關人士注意到,在連續多期年報與擔任前獨董前的候選人簡歷中,并未披露李玉敏曾在太原重工擔任獨立董事的信息。
02、李玉敏是誰?多重身份下的專業人士
翻開李玉敏的履歷,我們看到了一位在財經領域深耕多年的專業人士。李玉敏,漢族,出生于1958年,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山西財經大學會計學教授,會計學碩士研究生導師、MBA導師。
他于1982年1月參加工作,2018年9月退休,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作為山西省會計準則實施工作組專家,他在會計領域具有相當的專業權威性。
李玉敏的獨立董事生涯頗為活躍。他現任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赫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以及山西焦煤獨立董事。
在山西焦煤,他自2023年12月20日起擔任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并兼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戰略發展委員會委員等多個專門委員會職務,年薪為79,300元。
從山西焦煤2023年11月的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來看,當時公司對其背景進行了全面審查,聲明顯示李玉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獨立董事獨立性的要求。
03、涉事公司回應:竭力劃清界限
面對獨董被罰事件,相關上市公司迅速作出反應,試圖“劃清界限”。
山西焦煤在公告中強調,上述行政處罰事項與本公司無關,不會對本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同樣,赫美集團也在11月2日的公告中表示,李玉敏自2023年1月至今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上述行政處罰事項與公司無關,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兩家公司不約而同地采取了類似的危機公關策略——切割。這種回應符合上市公司對這類事件的常規處理方式,旨在減少事件對公司的負面影響。
04、山西焦煤的經營困境:雪上加霜?
對于山西焦煤來說,獨董被罰的消息來得不是時候。公司近年來業績持續承壓,如今又遭遇公司治理方面的負面新聞。
業績方面,山西焦煤凈利已連續兩年度下滑,2025年前三季度延續下滑態勢。2022年至2024年,公司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07.54億元、67.71億元、31.08億元,下滑趨勢明顯。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71.75億元,同比下降17.88%;歸母凈利潤14.34億元,同比下降49.62%;扣非凈利潤14.52億元,同比下降47.42%。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為91.22億元,同比下降20.84%;歸母凈利潤為4.20億元,同比下降52.24%。
山西焦煤此前在接受調研時表示,公司共有17座煤礦,上半年臨汾地區的整合煤礦出現虧損,母公司所屬的煤礦利潤同比下降。可以看出,規模小、成本高的煤礦效益明顯下降。
在業績本已不佳的情況下,公司治理又亮起“紅燈”,這無疑會給投資者帶來更多顧慮。
05、事件關聯影響分析:隱憂與警示
李玉敏被罰事件雖然相關公司竭力“切割”,但可能產生的關聯影響值得關注:
首先,作為山西焦煤的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玉敏的誠信記錄如今有了“污點”。這難免會引發投資者對公司財務報告可靠性的質疑——一個在過往任職中未能發現財務異常的專業人士,能否在新職位上有效履行監督職責?
從李玉敏在山西焦煤的2024年度述職報告看,他作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對公司的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定期報告、關聯交易等事項進行了審查,并稱“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專業職能和監督作用”。
其次,事件也引發了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實際效用的思考。李玉敏作為多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是否能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好職責?獨立董事不“獨立”、不“懂事”的老問題再次浮出水面。
最后,這一事件也警示所有上市公司的“看門人”:監管趨嚴的背景下,過往的不盡責行為可能在未來某個時點被追責,即使時過境遷,責任不會自動免除。
05、啟示與展望
李玉敏教授被罰事件,向資本市場的所有參與者發出了明確信號:獨立董事職位不是“花瓶”,而是承擔著沉甸甸法律責任的實際監督者。
對于上市公司而言,選擇獨立董事不應僅看其名望和資歷,更應考察其誠信記錄和盡責態度;對于獨立董事們,這一案例提醒必須勤勉盡責,對簽字事項保持職業懷疑和審慎關注。
隨著監管力度不斷加大,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們需要意識到,榮譽與責任并存,只有真正履行好監督職責,才能贏得市場和投資者的長期信任。
資本市場的健康運行離不開每一個環節的恪盡職守。李玉敏教授被罰事件,既是一個警示,也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獨立董事制度在實踐中的挑戰與希望。
本文綜合整理自公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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