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直播打賞亂象不能也不可能是“一陣風”,必須是“持久戰”。如何做到依法治理不手軟、不松懈,將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到位、顯出實效、形成威懾,是當務之急。
近日,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朗·整治網絡直播打賞亂象”專項行動,針對低俗團播引誘打賞、虛假人設誘騙打賞、誘導未成年人打賞和刺激用戶非理性打賞等四方面突出問題進行針對性整治(據10月28日新華社消息)。
在網絡上為自己喜歡的主播和作品打賞,本是件常見事兒,也能充分表達觀眾的認可和贊賞。可如今,直播打賞衍生出的亂象卻讓這個網友和主播雙向奔赴的好事變了味。
此次專項行動直接點出亂象治理中的“老大難”問題:以軟色情“擦邊引流”的老手段換上團播的“馬甲”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引誘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的新聞報道屢見報端,編造“家庭不幸”“暴力霸凌”等虛假劇情誘騙打賞的直播場景反復上演……這些“流量至上”的畸形直播,不但擠占了優質內容的席位,背離了直播行業發展的初衷,甚至導致不少豪擲千金的觀眾四處舉債、妻離子散。
網絡生態不能因為變味打賞走向病態,狂熱非理性的直播打賞需要“降降溫”。事實上,近年來關于網絡直播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體系日益完備,已經為行業發展立好規矩、劃定紅線。
《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明確,網絡表演經紀機構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用戶在網絡表演直播平臺消費,不得以打賞排名、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炒作。《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等,也對“實名打賞”“未成年人不得打賞”“最高打賞金額限制”“處理暗示誘惑打賞”等問題作出更細致明確的規定。此外,可以明確的是,針對一些涉及打賞的違法犯罪情形,可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如打賞活動中有洗錢、詐騙等犯罪行為,打賞資金來源于違法犯罪活動,主播通過假公益、編造悲慘故事、賭博等手段誘騙打賞等等情形。
但幾年的治理成果難掩一個現實狀況:直播打賞中老問題頻頻重現,新問題層出不窮。可見,治理直播打賞亂象不能也不可能是“一陣風”,必須是“持久戰”。如何做到依法治理不手軟、不松懈,把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到位、顯出實效、形成威懾,是當務之急。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強調,引導規范網絡文學、網絡游戲、網絡視聽等健康發展,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專項行動有相應的具體舉措,一方面深挖負面典型,對縱容低俗露骨、坑蒙拐騙直播內容的平臺,及屢屢挑戰底線甚至罰而不改的MCN機構和主播,給予嚴厲懲戒,增強震懾力;另一方面著眼平臺治理,督促網站和平臺細化審核標準,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形成長效治理機制。總之,要對網友反映強烈的網絡頑疾“反復抓”“抓反復”,切實解決一批重大、突出問題。
當然,歪風要剎,亂象要治,也要推動行業向前。目的只有一個:以精細化治理促進行業良性持久發展。希望平臺、MCN機構和主播清醒認識到:想要在直播行業中實現長足發展,靠毀三觀、無底線的引流吸金已經行不通了。優質新穎的內容輸出、向善向上的精神供給,才是流量的終極密碼。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評論員: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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