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濤 王淼 周法升
“現在聽取律師意見,請圍繞爭議焦點展開陳述。”6月16日上午9時,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上,一場特殊的“意見聽取”活動正在進行,一起建設工程招投標合同糾紛案的代理律師陳俊正向審委會委員作詳細說明。這是漢江中院《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十項工作舉措》(以下簡稱《十項舉措》)出臺后,訴訟參與方意見首次“走進”審判決策核心的一幕。
今年5月29日,漢江中院出臺《十項舉措》,圍繞“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核心原則,從審判權力運行、院庭長監管、司法責任認定三個維度推出具體措施,著力構建權責清晰、監督有力、運行高效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責任落實具象化
7月10日,漢江中院審委會在討論一起違法保全裁定案件時,依據《十項舉措》中責任追究明晰化的要求,成立由審委會委員、資深法官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的聯合評查組,啟動對該案的評查程序。經查,該案作出保全置換時,合議庭對一方當事人提交的關于評估報告不能作為任何第三方用途等內容,沒有盡到審慎審查義務,在未征得對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參考評估報告估價,影響了當事人勝訴權益的實現。審委會認定,合議庭構成“重大過失”,決定對合議庭成員予以相應處理。“‘讓審理者裁判’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讓裁判者負責’更不是一句空話。”漢江中院院長閆小龍表示。
“這起案件被認定為瑕疵案件,使我們深刻認識到每一個裁判都關乎當事人切身利益,容不得半點馬虎。”承辦法官柳云表情凝重地說。此案也成為《十項舉措》出臺后,漢江中院發布的首起負面典型案例,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目前,漢江中院建立起改判、發回重審案件辦案過錯分級認定及復核機制,明確將責任形態分為故意違反審判職責、存在重大過失、存在一般過失、沒有違反審判職責四類,并明確了容錯邊界。截至8月底,該院已啟動并完成48起案件的辦案過錯認定,其中,1件被認定為重大過失、13件被認定為一般過失。
“以前,大家擔心多干多錯,現在有了清晰規則,反而敢啃‘硬骨頭’了。”天門法院年輕法官艾輝道出了許多法官的心聲。
權力運行規范化
7月16日下午,漢江中院民一庭合議室內,一場關于健康權糾紛的討論異常熱烈,合議庭成員意見出現明顯分歧。討論結束后,承辦法官高健并未僅在審理報告中簡單標注:“合議庭意見一致”,而是在意見欄內認真記錄下每位成員的觀點、法律依據及論證過程,并由三人分別署名確認。
“以往,合議庭成員在合議時個別存在附和現象,少數不同意見可能被一筆帶過。”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2年的高健對《十項舉措》帶來的變化感受深刻,“現在,每位法官都必須對自己的意見負責,討論時大家主動查閱法條、檢索類案,合議實質化真正落到了實處。”
《十項舉措》創新建立了因人因案閱核機制,通過對案件數據的分析,重點篩查“三高”(程序瑕疵率高、上訴率高、改判發回率高)法官,進行針對性監管。7月26日上午,潛江法院民一庭法官吳小軍(化名)收到中院審管辦發出的首份《因人因案閱核提示函》。該提示函指出:“吳法官上半年辦理的案件存在上訴率和發改率過高,平均結案時間過長等問題,并附上改進建議……”
《十項舉措》還重點推進人案適配機制,明確要求院庭長必須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堅決杜絕走形式。9月23日,漢江中院公開審理一起重大敏感案件,刑一庭庭長印坤擔任審判長。因案情復雜,經過合議庭討論后,印坤按照程序將該案提交法官聯席會議討論,進一步凝聚集體智慧,保障裁判結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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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 供圖 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
“庭前準備充分,程序規范嚴謹,可以看出法院做了充分準備。”湖北省仙桃市政協委員、湖北龍田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俊旁聽完庭審活動后表示。
深耕制度長效化
8月26日,漢江兩級法院重點工作推進會上,閆小龍沒有回避問題,逐一列出在《十項舉措》推進中發現的問題,部署針對性整改措施。為此,漢江中院開展下沉式指導,由各條線分管領導帶隊,分赴轄區基層法院,幫助制定個性化辦案過錯負面清單。
“《十項舉措》明確了責任認定和嚴格的監督問效,壓實了合議庭成員的個人責任,達到共同參與和制約監督的作用。”仙桃市人民法院院長漆俊說。
在漢江中院精準指導下,仙桃法院制定《落實司法責任制二十條》,潛江市人民法院、天門法院分別結合自身實際出臺《員額法官履職負面清單管理辦法》……一套結合轄區實際、層層細化的制度體系正在形成,在收結案件數大幅增加的形勢下,審判質量效率指標卻持續向好。
“司法責任制是理論界和實務界都在關注、研究的重要課題。”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王利明認為,“漢江中院的探索緊盯審判權行使,建立健全法官辦案過錯分級認定等機制,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對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積極意義”。
如今,在漢江中院,《十項舉措》帶來的變化隨處可見:合議庭討論更加深入,審理報告意見欄內容更加充實;審委會上外部聲音更加活躍,證據研讀更加細致;一線法官少了怕出錯的顧慮,多了辦好案的干勁。漢江中院的實踐猶如一束光,照亮了審判權運行的各環節,既有規范權力的剛性約束,也有保障履職的柔性關懷。他們將繼續深耕細作,為司法公正注入更為持久的動力。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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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9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7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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