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多客
來源|貝多商業&貝多財經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的一紙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讓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HK:03698,下稱“徽商銀行”)的合規漏洞現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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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徽商銀行因貸款產品管理不審慎、三查不到位被處以24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王濤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合肥包河工業園支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被罰30萬元,相關負責人唐勇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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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徽商銀行近年來正如火如荼地籌備著A股上市計劃,但“A+H”之路尚未走通。如何在持續資本擴張中提升內部管理能力、突破業績增速瓶頸、扭轉息差收窄局勢,都有待該行給出更具備可行性和應用價值的答案。
一、巨額罰單壓頂,三位董事長“落馬”
對于徽商銀行而言,因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已是屢見不鮮。在這張大額罰單公布前不久,徽商銀行就曾在9月30日因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處以2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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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北監管分局在5月14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徽商銀行淮北分行因信貸數據不真實,被淮北金融監管分局處以罰款41萬元,時任淮北分行小企業銀行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張方遠也被罰款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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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往前追溯,4月9日徽商銀行蕪湖政務區支行因貸前調查不審慎,被蕪湖金融監管分局處以罰款35萬元,時任蕪湖政務區支行副行長、客戶經理沙龔駿、吳佳麗和高愷均被警告。
另有媒體統計稱,2024年徽商銀行分支行15家和從業職員26人共計被開出41張罰單,全年累計罰沒金額近2500萬元,成為被監管處罰金額最大的城商行,其中包括三張200萬以上的大額罰單,單次罰款最大金額高達550萬元。
近年來,徽商銀行的被罰原因,則多與信貸業務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等問題有關,這些橫貫銀行業務核心流程的問題就如同一面鏡子般,折射出徽商銀行在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和合規建設方面的不足。
高管層腐敗也是徽商銀行的一大頑疾,其此前一任董事長李宏鳴在任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通過利益輸送受賄2600余萬元,后在2024年5月因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
此前,徽商銀行退休多年的首任董事長戴荷娣就曾在2022年因受賄罪獲刑12年;也是在這一年,徽商銀行第四任董事長吳學民因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被“雙開”。
據此計算,徽商銀行2005年重組以來曾在任職的五任董事長中,便有三任董事長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被查處,這一現象在銀行業中本就罕見。而其新任董事長嚴琛因工作調動在兩個月前離職,更使其陷入了“群龍無首”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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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徽商銀行行長、執行董事孔慶龍代為履行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非執行董事盧浩代為履行風險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截至發稿暫未有與該行新任董事長相關的消息傳出。
二、業績增長乏力,不良貸款居高
作為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聯合組建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規模突破2萬億元大關的徽商銀行業績稱得上一句“穩中有增”,但在這背后,業績增速滑坡、內生增長動能不足等問題如同陰云,籠罩在該行頭頂之上。
根據徽商銀行的業績數據,2021年至2023年其收入分別為355.14億元、362.30億元和363.65億元,增速由9.98%降至0.37%,連續兩年下滑;2024年實現收入371.28億元,2.10%的增速依舊屬于微增范疇,并沒有太多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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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3年,徽商銀行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14.60億元、133.98億元和144.33億元,增速分別為19.75%、16.91%和7.73%;其2024年的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6.18%至159.17億元,增速進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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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徽商銀行最新發布的財報,該行2025年上半年實現收入211.57億元,同比增長2.25%;歸母凈利潤91.09億元,同比增長5.55%。但需指出的是,其利息凈收入同比下降1.06%至145.30億元,是該行近年來首度出現負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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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剖析可知,凈利差與凈息差兩項指標的變動,直接影響了徽商銀行的盈利水平。該行截至2025年6月末的凈利差、凈息差分別為1.37%和1.55%,分別較2024年同期下滑0.20和0.25個百分點,降幅在城商行中尤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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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資產質量的角度出發,徽商銀行截至6月末的不良貸款總額余額為107.65億元,較2024年末增長8.89億元;不良貸款率僅降低0.01個百分點至0.98%,依舊面臨著不良貸款量、率控制的雙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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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點關注的是,徽商銀行房地產業的不良貸款金額由2024年末3.98億元暴漲至2025年6月末的11.56億元,半年內翻了兩倍;不良貸款率更是增長2.04個百分點至3.12%,行業風險集中釋放,拷問著徽商銀行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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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徽商銀行2025年上半年的逾期貸款余額也較年初增長增加6.88億元至133.46億元,增幅約為5.43%,即便該行的撥備覆蓋率已提升至289.94%,部分逾期貸款在未來仍可能被計入不良,資產質量進一步下行的壓力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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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沖A六年未果,股東對簿公堂
實際上,在2013年以內地第二家赴港上市城商行的身份登陸港股后不久,徽商銀行便開始籌謀“A+H”雙資本平臺運作,并在2019年9月開啟A股輔導備案,上市輔導機構為中信證券和國元證券。
但眼看著A股上市計劃已啟動超過六年,徽商銀行的A股上市進程卻依舊停留在輔導期。根據國元證券8月披露的第二十三期A股上市輔導報告,該行存在董事會任職超期、股權糾紛未解、職工持股不合規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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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徽商銀行第四屆董事會已于2022年1月任期屆滿,監事會任期則在2021年12月結束,部分董事、監事任期已超三年卻遲遲未完成換屆;同時存在單一職工持股超過50萬股的情形。
不過外界主流聲音認為,徽商銀行上市路上最大的絆腳石,其實是中靜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杉杉控股”)持續六年有余的股權糾紛。
2019年8月,“中靜系”計劃將所持徽商銀行股權以121.50億元轉讓給“杉杉系”,但在后者支付定金及部分交易價款后不久,雙方因對股權交割及款項支付產生爭議,于2020年6月前后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
盡管上海金融法院一審、二審均判決二者應解除協議并相互返還相應價款,并在2023年11月達成和解協議,但由于2024年9月“杉杉系”方面恢復強制執行,加之中靜新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的再審仍在審查中,二者的股權紛爭仍未結束。
而在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因股權轉讓糾紛對簿公堂期間,被波及的徽商銀行不得不多次將A股上市計劃延后。在徽商銀行2025年6月召開的2024年度股東大會上,其再次審議通過了延長A股發行方案及授權方案有效期的議案。
國元證券在報告中提示稱,根據有關要求,A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應清晰,考慮到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股權糾紛案件目前的狀態,相關處理結果可能導致徽商銀行主要股東變動,對其A股發行可能造成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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