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這部文學名作,對于普通女性的成長,提供了什么樣的借鑒意義和教訓。首先一點,我要強調的是,在與情人的這段關系里,作為女主人公的“我”始終保持了非同尋常的主體性和獨立性。初遇情人的那天,杜拉斯以女性特有的細膩感觸,為讀者描寫了一個貧窮,早熟,但富于女性魅力的少女:“我”穿著一件開領很低的茶褐色真絲連衫裙,很舊,磨損得都快透明了,一雙鑲金條帶的高跟鞋,涂了暗紅色的口紅。更特別的是,“我”還戴了“一頂平檐男帽,是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寬飾帶的呢帽。”這件精心選擇的飾品背后,暗含的意思是,“我”,雖然才十五歲半,卻看透了那個時代女性群體的性格和命運,在作品里,杜拉斯讓女主人公“我”代自己發聲,對當時女性的依附地位和意識提出了強烈的質疑和批判。
波伏娃在《第二性》里說:“愛情”這個詞對男人和對女人來說意義不盡相同,彼此之間常有嚴重的誤解。英國詩人拜倫認為,愛情不過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項活動,對女人來說卻是她全部的人生。尼采也說:“男性在自己的生命深處依然是擁有主權的主體;他愛的女人不過是他追求的各種價值中的一種……相反的,對女人來說,愛情是徹底的棄絕自我,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主人。”在傳統的男權話語中,女性一向是被凝視被物化的客體,在愛情關系里也必然處在“從屬者”和“對象”的位置上。確實,在長久以來的文學經典里,尤其是愛情主題作品中,女性角色雖然重要,但本質上她們的使命是“打輔助”,成為男主角身邊的妻子,情人,甚至包容的母親,等等。這反映的其實是傳統社會的期望,對女性自身意愿和欲望的壓制與忽視。
在《情人》里,杜拉斯對傳統的愛情關系做了反轉。這個邂逅情人的年輕女孩并非年少無知,而是很早就有了清晰的女性主體意識。在跟中國情人的關系里,她甚至不是一個被誘惑,被動卷入的角色。反過來,作為男主角的中國情人,雖然開著嶄新的豪華轎車 ,“衣著是歐洲式的,有一幢帶藍瓷欄桿的河岸大宅,但他是膽怯的,“我”反而是主動的,她主動要求跟情人發生親密接觸,因為“我要”、“我想”:用杜拉斯在小說中的原話,就是:“從一開始,她就知道這里面總有著什么,就像這樣,總有什么事發生了,也就是說,他已經落到她的掌握之中。如果機遇相同,不是他,換一個人,他的命運同樣也要落到她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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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研究者都注意到,這個故事只有女主角,沒有男主角。“我”好像早就準備好了自己的愛情腳本,只等著一個合適的男配出現。“我”不僅是主導的,而且情緒穩定,反觀富有的中國情人,卻深陷絕望的愛情里,常常哭泣,對女孩的愛也要多得多,這種設置,正好是傳統愛情文藝作品的反面。甚至為了突出這種反轉,在杜拉斯筆下,二十七歲的中國情人“身體是瘦瘦的,綿軟無力,沒有肌肉,或許他有病初愈,正在調養中,他沒有胡髭,缺乏男性的剛勁。”
于是,在這種顛覆傳統敘事主客體關系的故事里,“情人”不再是頭等重要的,“我”的體驗、“我”的感知和“我是誰”才是最核心的。顯然,“我”跟情人在一起,更多是出于“好奇”和“欲望”而非單純的愛。“我”甚至很坦誠,用小說原文中的話表述,就是:“我說我想要他,他的錢我也想要。” “情人”不是主角而是一個“工具”,是“我”用來認識自我的工具,而通過回憶,杜拉斯重構了“自我”與“愛情”,賦予了它們新的內涵。在這個意義上,“我”和情人的關系就不是以傳統愛情為主導的情感模式,而是一種女性的獨特成長體驗。
另外,在杜拉斯筆下,“我”雖然只有十五歲半,但對愛情不再抱著熱烈而單純的幻想,好像一生下來就有一顆蒼老的靈魂,當然,這也是老年“我”在回憶中增加了思辨性審視目光的緣故。小說開篇就是對“自我”形象的回想:“這個形象,我是時常想到的,這個形象,只有我一個人能看到,這個形象,我卻從來不曾說起。它就在那里,在無聲無息之中,永遠使人為之驚嘆。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讓我感到自悅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認識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這段文字飽含了自戀的情緒。一般來說,“自戀”這個詞偏貶義,但經過現代心理學洗禮的我們知道,自戀這個概念本身是中性的,是“我喜歡我自己”。我們都應該喜歡自己,如果自己都不喜歡自己,接納自己,怎么可能會有“自我”呢?這其實是人自我意識的獨立,跟心理學意義上的“自戀障礙”(NPD)不同。一般而言,很多人愛自己,也更愿意遵守社會既定的規則,能在自我與社會之間保持某種平衡,自我意識很強,能戰勝社會集體意志的人,就往往被指責為“自戀”。對男權文化中被長期打壓的女性而言,“自戀”更是稀缺的人格。
現代心理學認為,自戀也分健康自戀和過度自戀,前者的核心是對自我價值的正確評判,賦予我們愛人和被愛的能力。這種特質對于我們必不可少,能夠為我們帶來自尊心,自豪感,抱負,創造力以及韌性。杜拉斯就充滿自信地將女性的生活、經歷,乃至身體和欲望,這些以往被消失在茫茫黑夜中的性別體驗,通過小說一一呈現出來。美國心理學家馬爾金在《失控的自尊》里有這樣一段話,健康的自戀,能讓人自由追隨自己的夢想,他們的激情由更堅固的東西組成,那就是對自己遠大的夢想,以及對生活渴望的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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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健康的自戀也不會妨礙我們愛別人的能力,反而會有激發的作用。法國哲學家拉康就有一種理論,一個人去愛另一個人,從根本上來說,是為了讓另一個人承認自己。愛從根本上是自愛,自戀的,因為愛的真正幸福是來自通過感受愛,確認對方對自己的承認。在小說《情人》中,始終洋溢著這種飽滿的自我意識,也是杜拉斯本人和她的小說極其迷人的地方。有意思的是,杜拉斯和波伏娃是同時代人,都在巴黎左翼知識圈,住處也相隔不遠,二人卻并無交集。波伏娃是公認的女性主義理論先驅,擅長沉思偏理性,杜拉斯則充滿熱情的沖動,偏感性,她雖不認為自己是女性主義者,但確實以寫作和實際行動踐行了女性的主體性。
通過小說《情人》,作者杜拉斯回望自己生活過的三十年代的西貢,逐漸讓自己的過去浮出水面,揭示那“不可挽回的過去、逝去的年華”,并得以重新審視她自己和她的情人,還有她的家庭。在《情人》中,主人公“我”身處的母女關系距離理想的親密代際關系距離很遠,母親是個寡婦,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在太平洋海邊租下一片鹽堿地,這片很難帶來經濟收益的荒地,凸顯了生活的艱辛。在《情人》故事發生的時候,母親依然沒有放棄,時常帶著孩子去海堤觀望。有幾個月幾年的時間。“母親每天都掙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時候,這種絕望的心情連綿不斷,有些時候,隨著黑夜到來,這種絕望心情方才消失。”
比失敗更可怕的是人心的幽暗和瘋狂。母親溺愛敗家而任性的大兒子,忽略了小兒子和身為女兒的主人公,這種疏離和冷漠深深地傷害了“我”,她心疼被侮辱的小哥哥,甚至盼著大哥哥死去,認為母親卑鄙而無能。在小說中,杜拉斯通過“我”的口吻:這樣描述自己的家庭:“從來不講什么你好,晚安,拜年。從來不說一聲謝謝。從來不說話。從來不感到需要說話。就那么待在那里,離人遠遠的,一句話不說。這個家庭就是一塊頑石,凝結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我們沒有一天不你殺我殺的,天天都在殺人。我們不僅互不通話,而且彼此誰也不看誰。”
在一次訪談中,杜拉斯坦率地說:“家庭關系中總有令人厭惡的地方。在我們家,它是公開的。就像是一條生物界的法則。如果一個家庭中的關系是好的、友善的、令人愉快的,那么它的自然生態就經過了人為的扭曲。家庭首要的天性是一種可怕的動物本能。人們不是注定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是由共享食物和馴養行為聯系起來的一段共同生活的狀態。”這話聽起來很離經叛道,畢竟親情總是被歸為人類最珍貴的自然情感,杜拉斯和《情人》這本書卻要對家庭,對親情進行“祛魅”,撕開溫情的面紗,強迫我們直視人性的幽暗。這未嘗不是一種誠實,對自己誠實,才是自我成長的起點。
在灰蒙蒙的殖民地熱帶的驕陽下,在令人絕望的家庭氛圍中,女主人公“我”就這樣度過了童年和青春期,直到遇到中國情人。多年后,杜拉斯本人已經70歲,才有勇氣寫下這本帶有鮮明回憶性質的小說。血緣親情是個體生命之河的源頭,也是我們構建自我主體性的必經之路。實際上,寫作本身就是一種療治,在回憶中盡力梳理自己跟親人的關系,學會尊重事物本身以及他人的本來面貌,這本身就意味著成長。
另外,我要強調的是,《情人》表面上是一部以禁忌之戀為主題的愛情小說,但實際上,杜拉斯還通過這部作品,對母女關系進行了一番審視與批判。從某種意義上說,母女關系是這個世界上最復雜難解的關系,波伏娃曾感嘆,母女既因為血脈相連而彼此相愛,又因為同性相斥而相互視若仇寇。這樣錯綜復雜的母女關系,勢必對女性的自我認知與生命體驗產生深刻影響。寫“那不勒斯四部曲”的意大利著名女作家費蘭特,曾出版過一本書,叫《暗處的女兒》, 并轟動一時。這是因為,她在書中,塑造了一個自私,冷漠,反常的母親,因而違反了社會文化中“最不可觸碰的禁忌”。畢竟,在維系社會的道德共識中,母親的角色一向被神圣化了,我們相信母愛無私、“為母則剛”,母愛似乎是一種天性。但實際上,母親本身只是一種職能與角色,許多母親由于心理缺陷與精神問題,把自己所遭受的傷害傳承給了自己的孩子,甚至并不自知。對于女兒來說,這種傷害的后果更加嚴重,因為母女關系“是女性構建外界關系的起源”,這種關系對女性的影響不僅不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減弱,還會映射到女性今后的人生中。
讓我們回到《情人》,小說中,身為女兒的“我”對母親的感情同樣極其復雜,她一方面知道母親是愛自己的,但另一方面,母親也在對自己的生活做出嚴苛的操控,進行著情感上的壓榨與勒索。母親一心想要女兒考數學教師資格證書,認為這是養家糊口的體面職業,至于女兒想要從事的寫作,她嗤之以鼻。現實中的女兒回到巴黎讀書,初始受母親的影響讀了法律,最后還是選擇了自己喜歡的寫作。“母女關系”不僅受到母親能力的影響,也與女兒自身的能力息息相關,在理解母親以及自己與母親關系的過程中,善于思考和省察的女兒會更加接受自己,而不是屈服于母親的意志或者一味怨恨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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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性別的角度看,男性的自我成長是從通過“弒父”來實現的,他們一出生就被賦予了社會角色。相比之下,女性的自我成長則要經過家庭關系、親密關系和社會關系的多重關卡,每一道關卡既充滿誘惑同時也是陷阱:來吧,只要你放棄獨立思考成為“客體”,這就是你的家,你是被愛的,在這里很安全。自由則意味著跟母體的分離,開始冒險和自我擔責,事實上,真正的自我也正是從這里起步的。因此,如何在關系里成為獨立的個體,不被關系淹沒,保持自我的價值感,就相當重要了。
在杜拉斯筆下,“我”這個在家庭成長中的受難者,一方面深受不幸母親的裹挾,一方面也能分離出一個超脫的自我,全方位地審視辨析周圍的一切。這個能夠抽離當時語境的超脫自我,就是“我”能夠掙脫原生家庭捆綁的關鍵點。現代心理學有一個傾向,就是回到童年看見那個原本被壓抑被忽視的小小的“我”,這個“我”通常會被形容為自己內心的那個“小孩”,當然這是精神分析學的精彩發現。但回溯并不必然通向療愈,也可能導向自我的封閉,很難走出童年。
那么,到底哪些因素決定了我們的“自我”呢?其中原生家庭的因素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是個體是對待原生家庭的態度。如果承認存在自由意志,那么人生面貌的決定權還是在自己手里。在《情人》這本小說里,多年以后的“我”,依然保持著這種審視的姿態,通過寫作重現自己早年經歷過的不幸、愛情、欲望和死亡,堅持不懈地在經驗的廢墟上重建自我。《情人》這本書,就是老年杜拉斯“把往日的故事從忘卻中重新拉出”的嘗試,不僅僅寫了愛情,更是她與過去建立關聯跟生命實現和解的過程。而這獨到而深刻的生命體驗,屬于她個人,也屬于我們,屬于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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