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為泰黨的執行委員會與該黨所屬的國會議員們召開了一場緊急會議,隨后,佩通坦宣布辭去為泰黨黨首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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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通坦宣稱,之所以辭職,是為了為泰黨可以更好地重組、新生,以及為了即將到來的選舉。
難道佩通坦在任上,會對為泰黨的選舉產生不利影響嗎?
答案恐怕是肯定的。
盡管為泰黨的秘書長否認佩通坦的辭職與憲法法院在八月末的判決有關,但是這種否認,頗有此地無銀的感覺。
因為這位秘書長緊接著又說道:佩通坦的辭職,是為了保護為泰黨的候選人和議員們,佩通坦不想讓司法判決成為威脅到為泰黨候選人與議員們的政治工具。
以上這段話,算是變相承認了佩通坦的辭職,就是與憲法法院的判決相關。
為什么憲法法院免除佩通坦總理職務的判決會產生這么大的影響呢?以至于佩通坦在一個多月后選擇了辭去為泰黨領袖職務?
如果你對泰國憲法法院的過往有所了解的話,就會知道,泰國憲法法院會經常性地以各種理由解散政黨。
泰國下議院中的第一大黨人民黨、第二大黨為泰黨,其實都是先前被憲法法院屢次解散的舊政黨的新馬甲。
我在先前的文章中分析過,為泰黨有一個潛在的重大危機,那就是隨時都有可能會被憲法法院解散。
因為該黨黨首佩通坦已經在八月末被憲法法院免除了總理職務,已經被憲法法院判決違反“道理倫理準則”了。
一個由“有罪之人”擔任黨首的為泰黨,自然免不了攻擊與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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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多月來,不斷有人以此為借口,向憲法法院申請解散為泰黨。
佩通坦現在一辭職,就算堵住了悠悠眾口,這些人暫時就再沒有借口要求憲法法院解散為泰黨了。
按照阿努廷與人民黨之間所達成的協議,本屆議會將在明年1月31日之前解散,新的議會選舉將在明年春天舉行。
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阿努廷有可能會選擇在今年底解散下議院。
如果佩通坦不辭職,為泰黨就有可能會在選舉季期間被憲法法院解散,到時候,為泰黨的人連組建新黨派參加選舉的時間,恐怕都來不及。
佩通坦的辭職,并非全然主動。為泰黨的候選人與議員們,也對她施加了很大壓力,這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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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為泰黨的黨首必須在該黨的議員候選人名單上簽名,所以有人擔心,當被該黨提名的候選人們拿著有佩通坦簽名的文件去注冊登記時,可能會被拒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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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佩通坦留在為泰黨內,為泰黨就無法施展開來。《曼谷郵報》在報道此事時,就使用了“佩通坦·西那瓦辭去黨首職務以‘挽救’為泰黨”這一標題。
佩通坦的辭職,是在內外雙重壓力下做出的妥協,并非是一些人所說的什么“大選之前,拋棄責任,意氣用事”。
當然,佩通坦在以后,還是有資格繼續擔任黨首的。只是她再度擔任總理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了。
如果她仍然有志于總理職位的話,那么最后的結果,可能就是她自己被憲法法院禁止從政,然后為泰黨也跟著被憲法法院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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