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 通報5起涉機動車號牌違法案例。
案例一
字母“R”變造成了字母“P”,駕駛人因實施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12日行政拘留、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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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駕駛人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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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駕駛人因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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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該車輛違反停車規定停放,并且其只安裝了前部的機動車號牌,并未安裝后部的號牌。駕駛人因實施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違法行為,被合并處以罰款400元,駕駛證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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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在香山路上,一輛外埠號牌的摩托車,其號牌還蒙上了一層厚厚的塵土難以辨認。駕駛人因實施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被合并處以罰款300元,駕駛證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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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一直是交通管理整治的重點
但仍然有個別駕駛員抱著僥幸心理上路
到底什么是涉牌涉證?
會受什么處罰?
小布為你答疑解惑
什么是涉牌涉證?
所謂機動車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是指行為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以及無牌無證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等違反機動車號牌、證件管理規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涉牌涉證違法行為的具體表現
故意遮擋、污損號牌
1、使用紙片、光盤、布條等物品遮住機動車號牌。
2、加裝防撞裝置、備胎等遮擋機動車號牌。
3、使用油漆、泥漿等物質覆蓋機動車號牌。
4、人為使機動車號牌變形、折斷、油漆脫落,影響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識認。
未按規定安裝號牌
1、前后機動車號牌未安裝或者未粘貼在機動車指定位置。
2、倒置、翻轉、反向安裝機動車號牌。
3、只懸掛一塊機動車號牌。
4、使用可拆卸號牌架、翻轉號牌架。
5、使用的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邊緣不足5mm。
變造機動車號牌
1、在機動車號牌上粘貼數字貼、符號貼或者使用磁鐵、膠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變號牌原有漢字、數字、字母。
2、涂改行駛證、臨時號牌記載的信息。
3、更換行駛證上的機動車照片。
偽造機動車號牌
1、非法制作的虛假機動車牌證。
2、通過非法手段從有合法機動車牌證制作、生產資質的單位取得的機動車牌證。
3、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機動車牌證。
機動車上路行駛未懸掛號牌
1、尚未取得機動車號牌(臨時號牌)。
2、已經申領號牌,但未懸掛或粘貼。
3、使用公告作廢的機動車號牌。
4、使用過期的臨時號牌。
5、繼續使用應回收的號牌。
機動車涉牌涉證相關處罰依據
1、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之規定,罰款20-200元,駕駛證記3分。
2、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之規定,罰款20-200元,駕駛證記9分。
3、駕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之規定,罰款20-200元,駕駛證記9分。
4、駕駛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之規定,罰款20-200元,駕駛證記9分。
5.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處 15 日以下拘留,罰款 2000-5000 元,駕駛證記 12 分,收繳偽造 / 變造牌證并扣留機動車。
涉牌涉證的危害
首先,“涉牌涉證”交通違法相當于交通法規體系中的作弊者,規避了交通管理部門的有效監管,給交警執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其次,“涉牌涉證”違法行為更具有傳染性和煽動性,容易給他人造成誤導心理,擾亂了正常交通秩序,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最后,“涉牌涉證”違法行為直接導致最嚴重的后果恰恰是在侵害他人的利益,違法故意性明顯,更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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