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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日報》消息,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10月16日發布《辭退公告》。公告稱,唐子輝同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辭退規定》,你因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經研究決定,對你作出辭退處理。
(10月20日紅星新聞)
永州市零陵區公務員唐子輝因連續曠工超15個工作日,被當地組織部(區公務員局)依法發布辭退公告,這則消息雖簡短,卻傳遞出明確信號:公務員崗位不是“鐵飯碗”,更容不得“占著崗位不干事”,遵守職業紀律、履行崗位職責,是對每一位公職人員的基本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早已清晰劃定辭退紅線,“連續曠工超15天”便是其中之一,零陵區此次的處理,既符合法律規定,也契合公眾對公職人員履職的期待。公務員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崗位承載的是公共服務職責,從日常政務辦理到民生問題回應,每一個崗位都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若有人長期曠工、“掛名不上班”,不僅會導致崗位職能“空轉”,影響行政效率,更會浪費公共資源,寒了群眾的心。畢竟,群眾需要的是能辦實事的公職人員,而非“看不見人影”的“空崗者”。
此次公告中“無法聯系本人”的表述,更凸顯出當事人對崗位職責的漠視。即便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崗,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與單位保持溝通,是基本的職業素養,也是公職人員紀律意識的體現。而“失聯式曠工”,本質上是對工作責任的逃避,對公務員身份的不負責。此前,各地也有類似因曠工被辭退的案例,這些案例反復證明:公務員的“鐵飯碗”,靠的是“履職盡責”來守護,而非“占著崗位”就能穩固,一旦觸碰紀律與法律底線,“飯碗”必然不保。
這起辭退事件,更應成為全體公職人員的警示。當前,部分地區仍存在少數公職人員“懶政怠政”“消極履職”的現象,有的遲到早退、敷衍辦事,有的以各種理由脫崗離崗,這些行為雖未達到“曠工15天”的辭退標準,卻同樣損害了行政公信力。零陵區的處理,既是對違規者的懲戒,也是對全體公職人員的提醒:崗位有邊界,紀律有底線,唯有堅守職責、勤勉工作,才能對得起“公務員”這個身份。
同時,這一事件也體現了公務員管理的規范化與嚴肅性。唯有持續強化公務員日常管理,完善監督機制,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零容忍,才能倒逼公職人員主動擔責,讓每一個公務員崗位都“物盡其用”,真正服務于民。
公務員的崗位,從來不是“避風港”,而是“責任田”。只有守住紀律底線、扛起工作責任,才能讓“公職人員”的身份名副其實,也才能讓行政體系高效運轉,贏得群眾的信任與認可。公務員不是“鐵飯碗”而該是“泥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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