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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孩子”最新進展,當地警方表示:孩子和父母已在管控范圍內。近日,在雅西高速四川石棉服務區,有網友拍到一個全身赤裸的孩子,該網友發文稱,“孩子類犬,吃飯、爬行……”,像個“野人孩子”。現場視頻顯示,一個全身赤裸、瘦弱黝黑的孩子蹲伏在臺階上啃咬食物,旁邊還有一位抱著另一個孩子的大人似正在與他說話。另一份視頻中,這個孩子用四肢在地上爬行奔跑。
(10月19日《中國新聞周刊》)
“野人孩子”全身赤裸、蹲伏在地、四肢爬行,發布視頻的網友使用了“類犬”的說法,固然有不妥之處,但也足以“說明問題”。這一切,竟源于其父母常年不給孩子穿衣、任其處于非正常狀態的所謂“家教選擇”。
隨著輿論的發酵,當地警方已介入并將孩子與父母納入“管控范圍”,這既是對孩子安全的緊急干預,也向社會傳遞出明確信號:家庭教育絕非法外之地,任何以“家教”為名的放任行為,一旦觸碰兒童權益與法律底線,都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與矯正。所謂“自由”,絕不能淪為傷害孩子的“撒野”。
“野人孩子”的生存狀態,早已超越“家教方式”的討論范疇,直接沖擊兒童保護的法律與倫理底線。從村民“曾報過警”的敘述來看,孩子的異常狀態并非偶然,“一年四季不給孩子穿衣服”的行為,也不能簡單歸為“教育理念不同”。正如網友在視頻的評論區所言:“家教可以有個性,但不能沒人性。”當“自由”使一個孩子淪為近似動物的生存狀態,這已不是教育,而是傷害。
值得警惕的是,“家教自由”正在成為某些家長逃避法律責任、漠視兒童權益的遮羞布。現實中,類似的極端案例時而有之,雖然不多,也足以讓問題呈現:有家長以“遠離世俗”為由,剝奪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還有家長打著“自主發展”的旗號,忽視其身心健康與安全保障。這些行為背后,往往隱藏著家長的偏執、無知或自私,卻常被冠以“獨特教育理念”的美名。“自由”從來不是無條件的,它必須以不侵犯孩子的合法權益、不違背社會法律與倫理底線為前提。
孩子的世界不應只有“生存”,更應有“成長”,這顯然包括被愛、被尊重、被看見的權利。我們急需厘清“家教自由”的邊界,牢固樹立“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讓每一位家長明白:家教可以有風格,但不能越法律之界、失人倫之常。
孩子發膚受之父母,孩子是父母生的,但是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家庭教育也不是“家事孤島”。“野人孩子”事件是一記沉重的警鐘:任何教育選擇,都必須在法律與人性構筑的底線之內進行。圍繞著這起事件,網絡上有不少傳言。雖然目前難以知道真假,但是需要用“水落石出”的嚴謹態度,將這些傳言查個底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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