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楊女士夫婦出于信任,花16萬請丈夫的高中同學操辦婚禮,對方承諾做出20多萬的“紅金巴洛克風格”效果,能讓全村議論三天。可婚禮現場竟是布滿灰塵的舊假花、漏水的噴泉和簡易噴繪,撐死值3萬。事后得知,老同學僅以5.6萬元外包,凈賺10.4萬差價。因未簽書面合同,雙方就尾款和賠償爭執不下,最終鬧上法庭。此事撕開了熟人經濟的信任裂痕,更藏著不少法律學問。
一、一場婚禮一場劫:熟人的“甜蜜陷阱”有多坑?
楊女士的婚禮噩夢,始于一句“都是老同學,肯定不坑你”。2025年9月,婚期將近的她和丈夫正為婚慶發愁,丈夫的高中同學符某主動找上門,自稱“深耕婚慶行業多年”。
符某拍著胸脯打包票:“市場價24萬的服務,給你友情價16萬,保證做出20多萬的效果,讓全村人議論三天!” 這番話戳中了夫妻倆想在老家撐場面的心思,加上“老同學”的濾鏡,兩人當即放下戒心。
沒簽任何書面合同,僅憑著口頭承諾,楊女士就分兩次轉了10.5萬預付款,占總報價的65.6%。婚禮前想看看設計圖,符某也以“太忙”“放心交給我”推脫,楊女士礙于情面沒再追問。
可10月婚禮當天,楊女士穿婚紗走進場地時,直接“兩眼發黑”:承諾的定制背景板是簡易噴繪,金色裝飾帶全是劃痕,舞臺假花褪色卷邊還蒙著灰,噴泉裝置不停漏水,浸濕的地毯踩上去打滑。親友私下議論“跟村口戲臺子沒區別”,讓她羞愧得想躲起來。
更讓人氣憤的是,楊女士發帖維權后,承接外包的婚慶公司不小心說漏嘴:符某根本沒有自己的團隊,就是把單子以5.6萬元打包甩給了他們。這意味著,老同學轉手就賺了10.4萬差價。
面對質問,符某又掏出一份14萬多的“成本清單”,說自己一分沒賺。但此時楊女士早已不信,堅決拒付5.5萬尾款,要求退差價、道歉,雙方協商破裂只能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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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怎么看?這不是“賺差價”,可能是違約甚至違法
1. 先算違約賬:口頭承諾也算數,但維權難在“沒證據”
可能有人覺得“愿打愿挨”,但從法律上講,符某的行為妥妥構成違約。《民法典》第577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楊女士和符某雖然沒簽書面合同,但微信聊天記錄、付款憑證和符某的口頭承諾,已經構成了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系。符某承諾“16萬做出20多萬效果”,結果交付的是5.6萬的廉價服務,明顯沒達到約定標準。
不過麻煩的是,“20多萬效果”“紅金巴洛克風格”這些說法太模糊。中國質量新聞網早就指出,婚慶糾紛80%源于口頭承諾,沒有明確的材質、規格約定,消費者很容易陷入被動。就像之前有新人因婚禮影像缺失關鍵場景維權,因為有合同明確約定服務內容,最終不僅要回了部分費用,還拿到了精神賠償,可楊女士連張設計圖都沒有,維權難度陡增。
2. 再算違法賬:這算不算“吃回扣”?可能踩了犯罪紅線
符某凈賺10萬差價的行為,算不算違法?這得看具體情況。抖音上有律師科普,“吃回扣”可能涉及兩個罪名:職務侵占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如果符某本身有婚慶公司,以公司名義接單后私吞差價,那這筆錢本應屬于公司財產,他的行為就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3萬元就能立案。要是他沒公司,單純以個人名義接單再外包,賺差價本身不違法,但如果他虛構“自己有團隊”“成本14萬”等事實騙錢,就可能涉嫌詐騙——畢竟他用虛假承諾騙楊女士付了高額費用。
之前有酒店經理私吞4.5萬婚宴款,就因虛構優惠事實被認定涉嫌詐騙。符某的操作和這類似,都是利用信任虛構事實牟利,只是數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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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友吵翻了!“殺熟”為啥總有人中招?
事件曝光后,相關話題閱讀量超2.3億,網友們的評論戳中了不少人的痛點。
- 吐槽派網友說:“16萬友情價,轉手賺10萬,這哪是辦婚禮,分明是宰同學!這差價夠隨4000份份子錢了,真是‘一本萬利’”。
- 行業內網友揭秘:“干婚慶的都知道,這會場搭建不算大棚,不看燈光音響也就2萬,還有得賺!”
- 理性派網友反思:“為啥總信熟人?大棚婚禮花16萬,找正規酒店不香嗎?還不是圖省心,結果更鬧心。”
- 有過類似經歷的網友現身說法:“之前找熟人買家具,比店里貴兩萬,真是‘熟人專坑自己人’。”
其實網友的爭論,恰恰點出了“熟人坑人”的三大癥結:一是沒簽合同留“糊涂賬”,二是輕信身份不核實資質,三是提前付全款喪失主動權。就像律師說的,很多人覺得“熟人靠譜”,結果貨先給了、錢先付了,出問題才發現沒處說理,最后傷錢又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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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熟人辦事真的靠譜嗎?這3條教訓必須記牢
楊女士的遭遇不是個例,從婚宴款被私吞到貨款被拖欠,太多糾紛都栽在“熟人”二字上。這場鬧劇給所有人敲了警鐘:
1. 別讓“情面”代替“合同”:哪怕是親兄妹,涉及金錢也要簽書面合同,明確服務標準、材質、價格明細,避免“口頭承諾”變“空頭支票”。
2. 付款千萬別“一步到位”:消委會建議,婚慶定金不應超過20%,最好分階段付款,驗收合格再付尾款,這樣才能掌握主動權。
3. “熟人身份”≠“專業靠譜”:合作前一定要核實對方資質、看過往案例,別被“多年交情”蒙蔽雙眼。
最后想問大家:你有沒有過被熟人“坑”的經歷?遇到這種事,是該撕破臉維權,還是自認倒霉顧全情面?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和避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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