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嗨球少年與其青訓學員張卓毅的糾紛再次被媒體報道。一直關注此事的《體壇周報》名記王勤伯在社媒對此做出點評,他強調中國青少年的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中國足協應該好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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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張卓毅的母親在社媒發文,控訴孫繼海及嗨球少年。在嗨球練了1年后,張卓毅想要離開,被嗨球要求支付18萬的違約金。雙方溝通無果,張卓毅父母最后向中國足協提起仲裁。
8月底,嗨球少年將張卓毅一家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賠266萬元,原因是對方違約。中國足協隨即中止了仲裁。對于孫繼海及嗨球少年索賠266萬的行為,外界反應不一,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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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勤伯就是明確反對的一方。他認為嗨球少年的合同有問題,并指出中國足協要好好管一管:“中國足協的操作舉世罕見,主動制定規則配合青訓機構簽幼童包身契,將培訓協議簽訂年齡從國際通行的12歲下調到8歲,一簽簽到18歲,誰簽了就是進了緬北園區。這樣的管理水平,我看不到中國足球任何希望。”
他為張卓毅的遭遇感到遺憾:“中國足球少年的家長太苦了。就這練了一年被索賠266萬,全世界僅僅中國一家。我再說一遍,中國足球不缺少熱心人,也不缺少資源,缺少的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缺少的是一個負責任的足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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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勤伯稱很多網友并不了解真實情況就對張卓毅一家進行指責。“比較令人悲哀的是,仍然是大批網民指責球員家長想白嫖,猜測有別的俱樂部想“摘桃子”。和很多的此類案例一樣,網民把自己的猜測當作事實,對當事人大加指責。”
王勤伯多次強調中國青少年的踢球權利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而對于一個12歲小孩,中國足協竟然沒有想到,首先需要確保小孩能夠正常訓練和踢球,這是他的權利!張卓毅在爭議未解決之前,無法在校園之外任何地方踢球!我在這里說一句狠話: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這個話題成為主題之前,中國足球永遠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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