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新實踐
編者按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充分展示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新實踐新成效,本刊特開設“基層新實踐”欄目,重點宣傳介紹各級法院特別是中級、基層法院在推進嚴格公正司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創造性實踐事例,從而更好地加強各地法院的信息溝通和學習交流,助推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山東青島中院
開展“少年先鋒并肩行 攜手普法1+N”活動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的“少年先鋒并肩行 攜手普法1+N”活動圓滿結束,近500名學生和家長“打卡”法院。
活動中,法官圍繞未成年人保護主題,結合真實案例,通過情景模擬、普法動漫、互動問答等形式,從預防犯罪、警惕校園傷害、防范學生欺凌、提升自護能力等方面,為在場學生與家長帶來了別開生面的法治教育課。司法警察展示應急處置戰術,現場教授簡單的自我防護技巧。課程還創新融入稅收普法主題,幫助青少年從小樹立依法納稅、共建家園的責任意識。
本次活動是青島中院推動“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深度融合的生動實踐,活動以干警子女作為“普法小使者”,邀請自己的小伙伴一起近距離感受法庭莊嚴,接受法治熏陶,實現“1+N”法治力量傳遞。系列活動已開展3年,近3000名學生和家長參與其中,產生了良好的品牌效應和社會反響。(文/何文婕)
黑龍江建三江法院
“巡回審判+綜治中心”打造解紛新陣地
日前,黑龍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堅持做深做實多元解紛,積極打造“田間法庭”巡回司法服務新體系,將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在田間地頭、百姓家中延伸落地,為筑牢糧食安全提供法治服務和保障。
據了解,建三江法院與轄區基層8個黨支部“結對子”,法院干警到社區報到、到田間送法,開展普法宣傳、矛盾調處、訴訟服務、判后答疑、信訪化解等服務320余次,全力推進多元解紛落到實處,凝聚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合力。在農忙時節,靈活開設“田間法庭”“假日法庭”“傍晚法庭”等便民法庭。法院干警以案說法,把“田間法庭”變成“田間課堂”,現場講解法律知識、接受法律咨詢、解答法律問題,以貼心的司法服務回應百姓需求。(文/潘珺祺)
江蘇鎮江潤州法院
巡回審理提質增效 送法一線服務民生
日前,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巡回審理走進企業一線,公開審理一起工傷糾紛案并邀請人大代表及眾多生產一線職工旁聽。庭審前后,法院適時開展了普法教育和座談活動。法官首先為一線工人剖析勞動風險,解答工傷認定、安全生產方面的疑問,后又通過實地走訪生產一線,詳細了解實際生產作業的流程、環境,提出有針對性的風險防控建議。新穎的形式和直觀的培訓效果受到企業職工的一致好評,人大代表們從民生保障與社會穩定的角度,給予高度贊賞。
本案是潤州法院開展“一站式調處、一攬子解決”工傷糾紛“一件事”的縮影。據悉,潤州法院將充分利用巡回審理推動審判工作重心下移,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撐和服務。(文/潤萱)
湖北武漢漢陽法院
“法院+綜治中心”激活城鄉基層治理新動能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知音·法官工作室”全覆蓋入駐漢陽區11個街道綜治中心,進一步延伸訴訟服務觸角。
今年以來,漢陽法院積極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促進矛盾糾紛前端預防、多元化解、實質解紛。以綜治中心為解紛駐點,選派“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實行線下“輪駐+隨駐”、線上“一街一法官及時聯絡”,為群眾提供訴訟咨詢、立案受理、糾紛化解、司法確認、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務;以人民調解為解紛延線,打造“糾紛分流+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多元糾紛化解模式,按照糾紛類型將受理的糾紛委派給轄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由調解員開展調解,成功后由法院及時予以司法確認;以法治宣傳為解紛擴展,通過日常走訪、接受“點單”等方式,全方位收集群眾法治需求,有針對性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提供法律咨詢,把普法宣傳送到群眾家門口。(文/金紅羽)
湖南通道法院
首例認購碳匯案助推“兩山”理念入腦入心
近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濫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楊某某違反森林法規,未取得采伐許可證,濫伐林木蓄積量達48.825立方米。案發后,被告人積極通過認購“湘林碳票”的方式履行生態修復責任,法院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社區矯正機構評估意見,決定適用緩刑。該案系湖南省法院首例通過認購碳匯方式修復生態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該案詮釋了環境資源審判的專業性價值,實現了“生態損害—碳匯修復—價值轉化”全鏈條閉環,是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融入環境司法實踐的具體體現。認購碳匯這一替代性生態修復方式,可以克服山區“森林覆蓋率高但補植復綠用地少、自然修復能力強但侵權人修復能力弱”等生態修復難題,為山區生態環境司法實踐提供了新路徑。(文/謝興苗)
廣東東莞第一法院
“司法建議+主動審查”助力民企信用修復
日前,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建議+主動審查”推動民企信用修復,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二十九條在司法實踐中落地生根。此前,廣東省某環保科技公司被某平臺錯誤關聯9起非自身執行案,并被標注為失信企業。法院執結案件后,向該平臺制發司法建議,敦促其優化數據監控、提升數據質量并建立快速糾錯機制。自今年4月起,東莞第一法院南城人民法庭探索信用修復常態化機制,無須企業申請即主動審查,為符合條件的失信企業出具《信用修復證明》,還聯合市發改局、銀行業協會等,將修復名單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網上辦、一次辦、多頭達”。截至目前,法院已開具35份證明,助力35家企業修復信用。(文/劉裕 胡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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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7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5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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