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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糾結了倆小時要不要寫這篇文章,寫的話,在目前這個環境,尤其是這個關口說不定會對自己的寫作帶來損害,不寫的話,心里總覺得是有這樣一件事,是要說幾句的。
看下面紹興軌道交通發布的公告。9月13日4名保潔人員穿越軌道時,被一輛返場檢修的電客車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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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公告,不知道大家第一感受是什么?
我的感受:
一是,這件事發生在9月13,遇難人員的善后事宜在9月17日就已經處理完畢,到9月25日出了公告,公眾才知曉這樣一場安全事故。
不要說別的城市,即便是紹興本地的居民一樣是從來沒聽到這樣一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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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看一眼此時此刻的媒體,正常的媒體和新聞操守,是發生了事件記者需要到位的,那么這件事,因為媒體的缺位,民眾也間接喪失了基本的知情權。
即便到了現在,媒體做的是什么,是跟隨著紹興軌道交通發布這樣一則公告,除此之外,為何保潔在那個時間要穿越軌道,為何沒有相關的安全員指導,為何不能等到安全之后再做保潔工作,甚至具體受傷死亡的人數是不是官方所說的那么多,無有一家去求證采訪,事發地的畫面更是一點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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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本人不喜歡張的那5000萬虛偽言論,但張所說的新聞無用在這一刻立體起來了。
因為媒體,新聞如果都是上面這個樣子,那么我一個人可以干幾百家媒體的活,等到公告出來,復制粘貼即可,真真假假也好,官方說啥就跟著說啥,完全不用費腦子。再說白了,如果都是上面這般,新聞行業可以歸類為體力活行業了。
三是,三人死亡事故屬于較大事故,而按照較大事故的處理條例是需要在20日內向社會公開調查報告的。換一句話說,如果不是這個條例擺在這里,上面的這個公告都不會有。
如此造就的后果便是,安全隱患再大,只要悄無聲息,那么安全就可以不在意了。因為相比于安全付出的精力和金錢,幾個人命是最廉價的。但廉價的結果是未來將會發生更大的事故,造就的損害只會更嚴重。
這也是為何要強調安全事故媒體不能缺位的重要性,因為沒有了媒體的報道,社會缺少了民眾監督的這一環,后果與代價不可估量。
但很遺憾的是,這一環已經名不副實,媒體已經不是媒體,記者,好的記者可以說幾乎沒有了。
四是,在公告里,事故調查的結論是:“本次事故系保潔人員未按規定路徑進入行車正線區域,被返場檢修電客車碰撞而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
也就是說,所有的責任在死的底層保潔人員!
如此,保潔在地鐵工作了多久,四個人里有沒有工作兩年以上的老員工,如果有的話,老員工工作的兩年時間內會遇到幾次這種返場檢修回來的電客車現象。最重要的是,對于返場檢修的電客車有沒有基本的預警。
一個正常的邏輯是,老員工憑借著經驗也是該知道軌道上是會出現返場檢修電車的,這種悲劇不應該發生。但現在悲劇發生了,但問題卻出在了保潔身上。
即便保潔人員都是笨的,都是對安全不在意的罪有應得者,安全員難道沒有一個嗎?如是之,責任不能一下就推給這些保潔人員。
其次,昨晚通報后網絡上出現了一些其他的雜音,諸如,保潔員屬于外包,記者也證實了這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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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我很不理解的一個現象是,幾乎所有的事故發生后,涉事單位總是強調外包人員。
發生了食品安全,是外包人員所為;
發生了保安毆打他人事件,系外包人員所為;
甚至發生了一聊吧器械問題,也是外包公司所為,政府工作部門產生了輿論也是第三方了!
現在死了人,一樣是外包人員。
如是之,外包人員是不是成了某種規則上的擋箭牌,外白人員是不是已經淪為廉價的代名詞?
是哪一年出現了外包這個定義,又是誰定義的,對此我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這樣一場悲劇,如果還有正軌媒體的話,需要做的是采訪到地鐵內其他的保潔人員,哪怕只是知道一些工作環境,日常工作時間和習慣等等瑣碎習慣,對于當下來說都是有價值的信息了,再不濟采訪一下遇難者的家屬,讓民眾知道一番遇難者這種外包身份得到的撫恤有多少,也是一種新聞價值。
說白了,一場悲劇的發生,公眾需要在這樣一場悲劇中看到一些真實,繼而社會的安全增加一縷厚重,不該是當下這般,三條人命死的悄無聲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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