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煙臺市原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姜青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煙臺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2019年1月,煙臺市紀委監委通報8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其中提到了煙臺市原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姜青山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失職失責問題。具體為:
全市環保系統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姜青山作為原煙臺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不擔當不作為,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失職失責。姜青山因還有其他違紀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公開簡歷顯示,姜青山,1960年4月出生,山東海陽人,中共黨員,1978年11月參加工作,畢業于山東省委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1979年11月至1997年12月,在原海陽縣工作;1997年12月至2007年8月,歷任煙臺牟平區政府黨組成員,牟平區副區長,牟平區委常委、副區長,牟平區委書記、援藏聶拉木縣委書記。2007年8月至2018年9月,任煙臺市原環境保護局局長。2019年1月,任煙臺市生態環境局四級調研員。2020年5月,到齡退休。
來源 :東岳客
編輯:任斐
審核:管林忠
終審:韓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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