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帝哥想說說改革開放以后,陳云支持經濟特區穩健發展的一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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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云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決定: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福建省的廈門四市分別劃出一定區域,設置經濟特區。上述經濟特區動工建設后,不少省市都向中央要求試辦經濟特區,陳云對此表示反對:“特區現在只能有這幾個,不能增多。”
1981年12月22日,中央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陳云在會上說:“廣東、福建兩省的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市在部分地區試辦經濟特區,既要看到特區的有利方面,也要估計到特區帶來的副作用。”
1982年春節期間,陳云約請國家計劃委員會的幾位負責人開座談會,他再次強調:“現在搞特區,各省都想搞,都想開口子。如果那樣,外國資本家和國內投機家統統出籠,大搞投機倒把就是了,所以不能那么搞。特區第一位的問題是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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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云(右二)講話
改革開放以后,嚴重的經濟犯罪活動有增長的勢頭,這一問題在沿海地區和經濟特區尤為突出。1982年1月,陳云收到了一份中紀委反映廣東一些地區走私活動猖獗的《信訪簡報》,簡報反映,在廣東、福建沿海一帶,許多人借對外開放、實施特殊政策之機,搞走私販私,有些黨員領導干部也參與進去,成為走私活動的“保護傘”。
時任中紀委第一書記的陳云將簡報批轉幾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在批示中寫道:“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并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鄧小平看了陳云的批示后,又在旁邊加了8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
1月11日,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決定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并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分別召開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以及軍隊系統負責人會議,堅決貫徹執行鄧小平、陳云等中央領導的指示。
對于這場斗爭的艱巨性,陳云做了充分的思想準備,他說:“我準備讓人打黑槍,損子折孫”。陳云還要秘書朱佳木轉告他的子女,出門時要注意安全。在那段日子里,主持中紀委日常工作的黃克誠、王鶴壽成了陳云家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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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云的領導下,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的斗爭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腐敗現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以廣東省為例,從1982年1月至4月,廣東已初步查處了1100多宗案件,其中大案236宗,要案20宗。
深圳經濟特區成立后,在深圳的市面上實際流通的是3種貨幣:人民幣、外匯兌換券和港幣,由此引發了外匯兌換券排擠甚至驅逐人民幣的現象,影響了人民幣的信譽,有些人主張發行特區貨幣來解決這個問題。1983年10月,經濟學家千家駒給陳云寫信,信中談了他對經濟特區貨幣問題的意見。10月23日,陳云對千家駒的信作出批示:“我不同意發行特區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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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駒
不久以后,陳云又和谷牧談了特區貨幣的問題,他說:“如果特區貨幣只在特區內發行,也沒有什么了不得的問題。如果各個特區都發貨幣,那么實際上就是兩種貨幣并存。而兩種貨幣并存,人民幣的‘腿’會越來越短,特區貨幣的‘腿’會越來越長。因為‘優幣驅趕劣幣’,這是貨幣的客觀規律。”
陳云還從中國人民銀行那里要來特區貨幣的設計圖樣,提醒谷牧說:“貨幣問題不簡單,姚依林同志說還有個印刷問題,他說得對,印刷問題確實很重要,印得不好,人家就很容易偽造,假票子就進來了。”
深圳經濟特區的領導同志聽說了陳云的話后,意識到發行特區貨幣確實不那么簡單,這一提議最終沒有實行。
1992年春,鄧小平視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發表了著名的南方談話。這年7月,陳云專門談了對于經濟特區的看法,他指出:
先念同志和我雖然都沒有到過特區,但我們一直很注意特區建設,認為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這幾年,深圳特區經濟已經初步從進口型轉變成出口型,高層建筑拔地而起,發展確實很快。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建設規模比過去要大得多,復雜得多,過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當前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很多已經不再適用。這就需要我們努力學習新的東西,不斷探索和解決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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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回過頭來看,陳云一些關于特區意見的實質,不是要不要改革開放,要不要舉辦特區,而是如何使改革開放發展得更好,使特區能夠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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