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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解凍后,公司經營重回正軌
瀘州江陽:精準監督糾正違規“查扣凍”
“我的銀行賬戶順利解凍,員工工資得以順利發放,放下包袱后,企業經營也重回正軌。”近日,河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向四川辦案檢察官發來信息。事情要從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檢察院近期辦理的一起違法凍結偵查監督案說起。
2022年10月,趙某在某賭博網站注冊賬號并綁定銀行卡。該銀行卡用于賭博賬號充值和賭博盈利提現。據趙某所述,2023年2月以后,其沒有在該賭博平臺賭博,該銀行卡被用于公司經營及日常生活。2024年4月,趙某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且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申請的網絡貸款無法撥付,公司經營受到影響。原來,2023年5月,趙某曾注冊的賭博網站涉嫌利用信息網絡開設賭場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24年11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江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并隨案移送已凍結的1704張銀行卡,其中就包括趙某的銀行卡。其間,趙某多次向公安機關申請解封未果。今年2月,趙某向江陽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受理該案后,江陽區檢察院經審查發現,趙某利用其銀行卡在賭博網站進行過賭博,并提現17萬余元。公安機關在辦理涉賭案件時,以打擊網賭平臺“資金通道”賬戶為由,凍結該銀行卡。
“該案審查的關鍵點在于趙某被凍結的銀行賬戶是否系賭博網站用于接收、流轉賭資的通道,同時判斷銀行卡中被凍結的資金是否系涉賭資金。”辦案檢察官陽旭表示。
為此,江陽區檢察院重點對趙某被凍結的銀行卡進行全面梳理,比對交易流水、交易時間、開戶信息,審查關聯賬戶人身份信息等要素,并結合審計報告,詢問有關當事人。檢察官介紹,如果該銀行卡是網賭平臺“資金通道”賬戶,則應當被開設賭場的人員控制,并專門用于賭博。經查,趙某最后一次通過被凍結銀行卡提現賭資的時間為2022年12月,自此以后,沒有賭博網站資金流入該銀行卡,且銀行卡一直被趙某持有和實際控制使用,從未出租、出借供他人使用。2024年4月,該銀行卡被凍結時,卡內資金來源分別為原余額和凍結日陸續收到的8筆轉賬。經查,該8筆轉賬均來自趙某公司經營和生活關系人匯款,資金來源合法。
綜上,江陽區檢察院認為,卡內被凍結款項被證實均與賭博犯罪無關,公安機關凍結趙某的銀行卡于法無據,應當依法予以解封。趙某參與了網絡賭博,系行政違法行為,不是案件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江陽區檢察院依法向公安機關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要求其對違法凍結行為予以糾正,依法解除對趙某銀行賬戶及資金的凍結。3月13日,公安機關作出書面回復,經核查已經依法解凍趙某的個人銀行卡,并對相關案件凍結的參賭人員銀行卡和認定的“資金通道”賬戶進行全面梳理,確認被凍結財產與本案無關的,也依法予以解除凍結。
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對被凍結的1704張銀行卡進行逐卡清理,解凍銀行卡533張,解凍資金4800余萬元。今年5月,江陽區檢察院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與公安機關建立異常“查扣凍”數據共享研判機制,明確網絡賭博案件資金屬性證據審查標準,通過調取公安機關“查扣凍”數據,梳理出異常數據23條,督促公安機關糾正違規“查扣凍”案件2件。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曹穎頻 李敏 劉貞雁
編輯:劉釗穎 詹鵬揚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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