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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1年1月1日,A貿易公司委托B貨代公司代理2個集裝箱裝載的50噸貨的出口運輸事宜。
B公司受托后,向C船公司訂艙,并將C船公司提供的2個集裝箱運至A貿易公司指定工廠裝貨后再運至深圳鹽田港。
后案涉貨物被深圳鹽田海關以涉嫌走私扣留并沒收。
不久,C船公司向B貨代公司出具《賬單》,通知B貨代公司就案涉2個集裝箱在被海關扣押期間共產生費用100000元,其中包括集裝箱租金2000元、堆存費4900元、取消費700元、碼頭吊柜費500元、SCT系統更改費800元、海關吊柜費800元、拖車費1900元。
B貨代公司隨即向C船公司支付100000元,C船公司出具發票和收據。
B貨代公司墊付前述費用后,訴請法院要求A貿易公司足額歸還。
訴訟期間,A貿易公司提供深圳海關出具的證明,證明海關未就案涉貨物在扣留查驗期間向任何人收取費用。
二、爭議焦點
A貿易公司是否應承擔B貨代公司墊付的100000元費用?
三、法院判決
判決A貿易公司償付B貨代公司墊付的集裝箱租金2000元、取消費700元、碼頭吊柜費500元、SCT系統更改費800元、海關吊柜費800元、拖車費1900元,共計6700元,駁回B貨代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律師評議
本案是有一宗典型的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且雖然合同約定了B貨代公司為A貿易公司代理辦理貨物出口運輸國外的事宜,但合同簽訂地、履行地均在我國境內,雙方當事人也均為國內當事人,因此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非涉外案件。
在貨運代理糾紛中,最常見的就是貨代企業因辦理委托實務的需要墊付費用后,向委托人追償而委托人拒絕償還所引發的欠費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條規定:“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并支付利息。”
基于此,我們可知:
1.貨代企業并沒有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費用的法定義務。
但在實際貨運代理業務開展過程中,考慮到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或鐵路公司的長期合作,幾乎所有的貨代企業都會先行墊付,之后再要求委托人償還。
2.貨代企業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費用必須是“必要費用”才有權向委托人追償。但何為“必要費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并未明確規定。
事實上,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業務環節多,以海上貨運代理業務為例,至少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保險、包裝、監裝、監卸、裝箱、拆箱、中轉、繕制交付單證、倉儲、拖車等等,幾乎每個環節都可能產生費用,特別是,如果發生貨物未能正常運輸此類特殊情況,此時可能還會產生一些額外費用,比如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碼頭堆存費等等。
何為“必要費用”?需要法院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于這個問題, 司法實踐并無統一定論,存有較大爭議。
近年來司法裁判的主流觀點是: 應從最終收取費用的主體角度進行判斷 ,也就是 貨代企業必須證明該費用是最終有權收取的主體所主張 ,比如碼頭公司對于碼頭堆存費、集裝箱所有人對集裝箱超期使用費, 而且貨代企業所支付的費用也必須已經實際支付至該有權主體 , 方可認定該費用是已經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 。
具體到本案中:
(1)集裝箱租金2000元、取消費700元、碼頭吊柜費500元、SCT系統更改費800元、海關吊柜費800元、拖車費1900元均是為本案貨物查扣期間所產生的的合理費用,且C船公司是最終有權收取的主體,且B貨代公司已經實際支付,最終法院予以支持。
(2)而4900元堆存費的收取人應為碼頭公司,而非C船公司,但本案并未有其他證據證明碼頭公司已經實際收取的查扣期間的堆存費,最終法院不予支持,B貨代公司可另案向C船公司主張返還。
(3)至于其他的88400元費用,B貨代公司過度輕信C船公司出具的《賬單》而徑行支付,并未盡到作為受托人的合理、謹慎義務,且也并無證據證明其“合理性”并“為有權 收費 主體實際主張且收取”,最終法院并未予以支持,B貨代公司可另案向C船公司主張返還。
3.法院采用如此嚴苛的認定標準,其背后有其非常必要的現實意義。
(1)防范道德風險
貨代企業在辦理貨代業務過程中,往往會與其他貨代企業、無船承運人、實際承運人發生業務關系,因此很多費用并非由貨代企業直接向有權收費主體支付,而是層層代收,經過很多手才最終轉遞之有權收費主體。
這個過程中,就可能發生“道德風險事故”,比如曾經發生過貨代企業與第三方相互勾結,通過虛假墊付費用行為騙取委托人賠償的案件。
(2)平衡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當貨物起運后,特別是出口業務,委托人基本上對該貨物已經實際失控,基本上無法自行了解貨物狀況和運輸狀況,只能通過貨代企業獲悉。
相較于委托人,貨代企業更具備條件和能力去查明有關費用的實際發生和支付情況。
綜上,為了防范道德風險,平衡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中, 法院加重了貨代企業的舉證義務 。 成功律師鄭重建議廣大國際貨運代理企業 : 在辦理國際貨運代理業務過程中,萬 不可輕信 第三方合作企業出具的各類收費單證,在委托授權范圍內, 慎重核查 每筆費用發生的 合理性、真實性 ,切實 維護 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必將不可避免的陷入 無盡訟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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