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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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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委宣傳部的安排,應安徽省檢察院邀請,近日,省級新聞媒體對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綜合指導組組長、一級檢察官助理張傳廣的典型事跡進行了集中采訪。現將已經刊發的報道予以轉推。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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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安徽日報》7版“榜樣”欄目
原標題
拒絕“差不多就行”
——記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綜合指導組組長、一級檢察官助理張傳廣
本報記者 方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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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張傳廣,中共黨員,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綜合指導組組長、一級檢察官助理。先后被榮記個人三等功4次,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民事檢察人才等。
【人物寄語】
讓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檢驗,讓每次監督都對得起群眾期待。微光雖弱,匯聚成炬,我愿做那束光。
張傳廣在哪?循著工作人員指引,記者來到省檢察院7樓的一間辦公室,首先映入眼簾的,是環繞辦公桌壘起的一沓沓案件資料。
“資料山”里,張傳廣探出腦袋,扶了扶眼鏡,嘿嘿一笑。可一說起案子,立馬一絲不茍,自稱不善言辭的他,開始變得滔滔不絕。
不久前,安徽為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在全國率先立法。殊不知,其中事關檢察機關的第七條,就是張傳廣字句斟酌起草。
“在第六檢察部綜合指導組的崗位上,我最怕聽到的五個字,就是‘差不多就行’。”張傳廣說,該部主要辦理民事檢察監督案件,事關民生民利,最忌“差不多”的“夾生案”。
安徽全國首發聚焦虛假訴訟治理的“三號檢察建議”背后,就有一段張傳廣與“差不多就行”較勁的故事。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不僅侵害真實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正常的司法秩序。2019年,辦理鄭某某等9人虛假訴訟案時,預感“風頭不對”的涉案人申請撤回起訴,法院初次裁定僅準許撤訴,未予懲戒。
“虛假訴訟屢禁難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違法成本較低。”張傳廣回憶,然而當時,能否對這類裁定進行監督?如何監督?沒有先例可循。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面對難題,張傳廣沒有選擇得過且過,他查閱大量資料,反復研究法律和司法解釋,形成7萬多字的審結報告,從多個角度闡述監督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020年,省高院再審全部采納檢察機關抗訴意見。至此,一起充斥著謊言與欺騙、偽證與失信的民間借貸糾紛案現出原形,“打假官司”者最終分別受到刑事或民事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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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檢察院辦理的范某某等10人虛假訴訟跟進監督案,被最高檢評為“民事檢察跟進監督典型案例”。
但張傳廣還不滿足于此。在他看來,“辦虛假訴訟案,就像拆毛衣,發現線頭就得順著拆,說不定后面還藏著一大串。”
于是,他和同事對2017年至2019年間全省1000多件虛假訴訟監督案件進行系統梳理分析,牽頭制發“三號檢察建議”,推動全省層面建立防范和懲治虛假訴訟協作治理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全國首例由省級檢察院制發的虛假訴訟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為最高檢出臺包含虛假訴訟防范和懲治制度等方面的“五號檢察建議”提供實踐參考。
“他總是迎著問題上,從來不繞著問題走。”在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衛東的印象里,張傳廣身上有股力求把每件小事都做到極致的鉆勁。
面對虛假仲裁,他起草全國首份“仲裁監督檢察建議”;面對勞動者的維權困境,他創新“檢察+工會”協作機制——
一條條從無到有闖出來的新路子,不斷刷新民事檢察工作的新品牌,逐漸從“安徽經驗”走向了“全國實踐”。
用“五加二”“白加黑”的常態“磨案子”,從“個案辦理”到“類案治理”,近十年檢察生涯,十年如一日。
“讓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檢驗,讓每次監督都對得起群眾期待。微光雖弱,匯聚成炬,我愿做那束光。”張傳廣說。
第9432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吳貽伙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安徽日報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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