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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
介紹《山南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情況
10月27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山南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情況,邀請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姜艷紅,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浩路,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興碧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還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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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發布會現場。
姜艷紅介紹,《山南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山南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2025年9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準,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山南文化底蘊濃厚、自然景觀獨特、區位條件優越,具有推動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深厚潛力和比較優勢。為充分發揮我市文化旅游資源優勢作用,堅定不移把文化旅游融合發展促進工作抓好抓實,更好助力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開展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立法十分必要。
組建起草專班。為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2024年12月,市人大常委會抽調市人大機關和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有關同志組成法規起草工作專班,在充分學習借鑒上位法以及其他省市立法方面成功經驗基礎上,以“立得住、能管用”為核心導向,按照“小切口、精細化”立法要求,抓緊起草,于2025年1月下旬形成《條例(草案)》初稿。
深入調查研究。2025年2月中旬和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組織有關專門委員會、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立法調研,認真學習借鑒區外省市在文旅融合發展、資源保護、服務監管等方面的立法經驗和成熟做法,找準找實我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在立法層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制定高質量的法規提供實踐支撐、奠定堅實基礎。
廣泛征求意見。在《條例》起草、修改等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微信公眾號、政府門戶網站等形式,多次征求自治區人大有關專工委、自治區相關廳局和援藏省市有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各基層立法聯系點、12縣(區、市)、市(中、區)直各部門及社會公眾等方面意見建議。同時,以參加安徽省舉辦的第2期省人大代表專題學習班為契機,積極協調對接安徽省人大召開立法征求意見座談會,以書面形式與市政協開展立法協商,真正做到了開門立法、問計于民、匯集民智、凝聚共識。
認真修改完善。《條例》是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法規議案,已經2025年4月下旬、6月下旬和8月下旬召開的市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第二十六次和第二十七次會議進行了三次審議,并在8月下旬市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前,報請市委審定,形成了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查的《山南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促進條例》。
《條例》分為總則、規劃建設、開發培育、服務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四十條。
來源 | 微山南
編輯 | 普珍
校對 | 白瑪卓嘎 多杰
審核 | 李永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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