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個真實的案子,我看完心里一直難受。
案發地在浙江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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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0日晚,44歲的徐某某,被親兒子騙到一段沒有監控的村道上。
接著——被時速76公里的汽車,一腳油門,撞飛到田里,當場搶救無效去世。
撞她的是她兒子盧某某(23歲)找來的鐵哥們楊某某(22歲),
副駕駛還坐著另一個同學程某作為目擊證人。
為什么?騙保!
時間往回倒。到那年的上半年
母親徐某某出過一次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了她大約32萬元。
錢剛到賬,兒子盧某某就把母親的身份證、銀行卡、密碼交給楊某某,
倆人通過支付寶轉賬、銀行取現,一筆一筆把取出。
錢到手就去買蘋果手機、買華為折疊屏、租豪車,短短幾周,近30萬花個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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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沒了,心卻更野了。
楊某某翻手機查關鍵字:
“車禍眼睛失明賠多少錢?”
“釘子插眼能騙保嗎?”
“撞死人保險賠多久?”
“撞死有諒解書能免刑嗎?”
然后他得出以下結論:
“戳瞎一只眼能賠幾十萬,撞死能賠一百多萬,這買賣能做。”
于是三人開始了第一次試驗:
盧某某以去外婆家為由載著母親出門,
朋友用車從后面輕撞,盧某某趁亂掏出準備好的釘子,
想戳瞎母親一只眼睛騙保險。
結果只戳到眼皮,失敗。
之后他們又嘗試對盧父下手:
用竹枝戳傷父親眼睛,再制造追尾事故,成功騙到1300多。
這點錢更讓他們覺得可行。
三人商量,再來一票大的。
剛開始甚至想對爺爺下手,
但因為有感情,最后決定殺母親騙保金。
接下來三人開始正式策劃:
踩點、選路段、確認沒有監控,
在網上查撞死人要多少碼,得出70碼足夠致命。
分工明確:
盧某某——負責把母親騙出來
楊某某——負責駕車撞擊
程某——坐副駕作偽證
9月30 日晚上,計劃實施。
“媽,你站這里等一下。”
盧某某站到路對面。
燈一亮,楊某某踩油門——
徐某某被撞飛到田里,搶救無效身亡。
他們還故作鎮定報警,說是交通事故。
但很快露餡。
因為保險公司審核聊天記錄時發現異常:
盧某某手機里有一句
“聊天記錄等一下刪了。”
但楊某某手機里,那句話被刪掉了。
再結合——
半年前他們剛理賠 30 多萬、消費異常、還到處找人借錢,
保險公司判斷疑點重大,果斷報警。
警察一查,
發現不只是撞,
還有前面兩次“戳眼騙保”的嘗試,
以及搜索記錄、踩點記錄、分工聊天記錄。
證據鏈是完整的“預謀殺人模式”。
今年4月臺州市中院一審宣判:
動機卑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 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兒子盧某某及開車撞人者楊某某:死刑; 副駕程某:從犯,7年。
并責令把之前的賠償款312300元退還給母親的合法繼承人(應該是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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