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啟動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起因是在2023年高通宣布收購一家以色列汽車芯片公司,2024 年總局明確要求這個收購必須申報,獲批前不得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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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2025 年高通在未申報的情況下就完成了交易。
首先您會好奇“為什么我們能管一家在美國的公司收購另外一家以色列公司的事情”?
因為我們的《反壟斷法》實行效果原則——只要并購可能影響中國市場的競爭,就必須按中國規矩先報后并;不按規矩,就在中國境內依法處理。
這就是反壟斷執法的本質:守規則,保競爭。
再看兩家公司的關系,在“讓汽車開口說話”這塊原本是對手:一旦合并,對手變隊友,車企可選擇變少、談價錢更難。
而高通本來就“包圓”了中國車的中控屏和上網模塊——每賣出4輛高端車,3輛裝著高通的“大腦+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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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talks則是讓車子跟紅綠燈打招呼的小芯片,是行業里起步早、落地多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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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兩家競標,現在只剩一家唱獨角戲。兩家一合并,把“車的腦子(算力平臺)+嘴巴(對路對車說話的通信)”都交到一家手里:
車企在價格、接口開放、第二供應商上的選擇會變少,談判更被動;
技術可能被一體打包進平臺,第三方接入/替換成本變高;
在中國市場,高通FY2024 來自總部在中國的客戶營收約占 46%,一旦平臺進一步集中,影響面會更大。
高通在收到總局書面要求后一度表示放棄,但隨后未經申報直接完成交割;這種“先說不買、后悄悄交割”的做法,等同試圖以既成事實倒逼監管,也正是此次被立案的直接觸發點。
現在還在調查,最后怎么處理,我們等官宣,但大體就三種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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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輕的,把事兒定性為“程序犯規”(沒報就并),那就是罰款最高500萬元人民幣,公開點名,同時補申報、暫停進一步整合;
常見的,是“帶條件放行”,要求不得捆綁銷售、接口/協議棧要開放、關鍵專利按公平,合理,不歧視的條件授權、設信息防火墻、穩定供貨不歧視,并接受合規監督,這樣車企還有選擇、還能講價;
最重的,如果認定這樁并購確實會排除/限制競爭,那就可能動“結構性”手術——限期剝離相關資產/業務,甚至撤銷并購在中國的效力,同時按上一年度營業額的1%–10%處以重罰(以高通體量,理論上是數十億美元級)。
一句話:影響小就補手續,影響大就加條件,化不開就拆,目標只有一個——守規則、保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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