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對方拿出一堆證據,我看著像那么回事,不知道咋反駁,最后法官采納了對方證據,我輸了官司 —— 早知道質證這么重要,當初該多準備準備!” 不少人打民事官司栽在質證上,其實質證就是跟對方證據挑錯,做好這4點,就能讓對方證據站不住腳,今天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就把實用技巧說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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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先問“證據哪來的”!來源不明的證據不算數
按《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則,證據得有合法來源才能被采納。質證時第一句話就該問:“這份證據是怎么來的?什么時間、什么地點、誰在場、怎么獲取的?”
比如對方拿出一張 “你簽字的欠條”,你可以問:“這張欠條是在哪簽的?當時有其他人在場嗎?為啥我沒見過原件?” 要是對方說不出來源,或證據是偷偷錄的音(比如在你家里沒經過同意錄音),這份證據就可能因來源不合法被法官排除 —— 別光看證據內容,先查 “出身” 才關鍵。
第二點:盯著“爭議焦點”懟!別被無關證據帶偏
庭審時法官會先總結“爭議焦點”(比如 “這筆錢是借款還是貨款”“房子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質證時要牢牢圍繞焦點,別跟對方扯無關的事。
比如爭議焦點是“你是否欠對方5萬”,對方卻拿出你幾年前的消費記錄,說你“有錢不還”,你就可以反駁:“消費記錄跟是否欠款沒關系,不在爭議焦點內,不能作為證據。”這樣能讓法官清楚,對方證據跟案子核心問題無關,自然不會采納 —— 抓重點才能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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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對方不回答?請法官幫忙發問
要是你質疑證據時,對方故意回避、不正面回答(比如問 “證據原件在哪”,對方只說 “有復印件就行”),別慌,你可以跟法官說:“請求法官向對方發問,查明證據原件的下落,以便確認證據真實性。”
按庭審規則,法官有義務查清事實,通常會幫你追問對方。之前有個案子,原告拿復印件說“原件丟了”,被告請求法官發問,最后原告承認“沒原件,復印件是改的”,證據直接被排除 —— 別自己跟對方耗,法官的發問更有力度。
第四點:庭審前早準備!提前設計“奪命問題”
質證效果好不好,全看開庭前準備。建議你提前預判對方可能拿出的證據,設計好要問的問題:
要是對方可能拿合同,就準備“合同簽字時間是否在你不知情時簽的”“合同條款有沒有被修改”;
要是對方可能拿證人證言,就準備“證人當時是否在場”“證人跟對方有沒有親戚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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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備好問題,開庭時能讓對方措手不及,暴露證據漏洞 —— 準備越充分,質證越有底氣。
你庭審時有沒有成功反駁過對方證據的經歷?評論區聊聊你的技巧,給其他朋友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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