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頁PPT舉報妻子公眾出墻,再次引爆熱搜。名譽權和隱私權,那個該優先保護?法律和倫理的沖突如何解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今天聽聽老賈的另類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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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網上忽然彈出一份P PT,文件名堪比專業論文——《關于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生黃某興與我妻王某淫亂事實的68頁鐵證》。
點開后,能看到開房小票、HPV報告、露骨聊騷,連“動作劇烈致出血”都配了紅圈標注。
舉報人張先生,2019年跟被舉報人王某結婚;2024年賣掉唯一住房,送妻子赴英國留學,兩個月之后,妻子與公派留學的黃某興同居,雙棲雙飛;2025年9月,張先生熬夜做出68頁復仇大片。
愛情從支付寶開始,到PPT結束。
張先生的舉報,給學校出了個不大不小的難題。
因為校規寫了300頁,卻找不到一條“境外通奸”怎么算。
黨紀也只說“生活奢靡造成不良影響”——不良影響咋界定?難道得看微博熱搜爆不爆?
于是校領導一拍腦門:先給個留校察看吧,熱度降了再說。
私德與學術,像豆漿和咖啡,強行兌一起就叫“拿鐵豆汁”,做著有難度,喝著更難受。
至于隱私權大戰名譽權的結果,在老賈看來,也不是誰先動手誰有理。
《民法典》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
《民法典》1024條:自然人享有名譽權。
兩條一撞,法官頭皮發麻:
——酒店訂單是隱私,可也是真的;
——HPV報告是隱私,可也是真的;
——“動作劇烈致出血”是真的,但說出來就是侮辱。
法律圈共識:說事實不違法,添油加醋要賠錢。
于是PPT里,所有不可描述部位,都貼心打了碼,碼量之大,堪稱“馬賽克界的新地標”。
朋友們注意到沒有?近期,家丑外揚的人越來越多,手段也越來越先進。那么,為什么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微博升堂”呢?老賈總結三條:
1.司法太慢:重婚罪立案門檻高,HPV傳播更難證明成“故意傷害”;
2.調解太和稀泥:社區大媽勸“忍一忍”,法院第一次幾乎也不判離;
3.網絡太快:一篇小作文,24小時完成“社死+單位處分+全網封殺”一條龍。
當法律給不了速效救心丸,當事人自然轉向“輿論偉哥”。
不過,副作用也明顯:孩子將來搜索媽媽姓名,第一頁可能就是“16天開房記錄”。
父母撕得頭破血流,真正出血的卻是孩子。
等小姑娘長大,第一堂性教育的課件,很可能就是爸爸親手做的68頁PPT。
那時她該問誰:到底誰更愛我,誰又更害我?
道德審判的餐桌擺好,誰都能來夾一筷子,真正的殘羹冷炙,留給那個四歲女孩。
所以,下次再遇到68頁PPT、108頁PDF、208張聊天記錄長圖,不妨先別急著轉發。
因為正義如果只能靠“全網社死”來實現,那它遲早也會反噬到我們自己的私生活。
我是賈話連篇,一個笑著罵人,哭著講道理的中年男人,如你喜歡這種風格,請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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