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沂市教育局發布通知,引發《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意見》。
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各級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19號)、《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以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為牽引,聚焦育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改革目標
堅持育人為本,引領中小學大力實施素質教育,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改進招生錄取及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建立計分、等級、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克服分分計較,堅決扭轉教育功利化傾向。
二、改革措施
(一)考試科目和內容
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方案(2022年版)》設定的國家課程全部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結合科目特點,分為計分科目、等級科目和考查科目3類。計分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等7門。等級科目:歷史、地理、生物學等3門。考查科目:信息科技、理化生實驗操作、藝術、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5門。
(二)成績呈現和應用
1.計分科目。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兩種方式呈現。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分值均為12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滿分100分,分別按70%、50%、50%計入中考總分,折算后物理分值70分,化學、道德與法治分值均為50分;體育與健康由過程性評價14分和現場統一測試46分組成,滿分60分。中考總分值為590分。以上7門科目同步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達到總分的90%(含)以上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間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間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間為D等,不足60%為E等。如果按分數劃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總量的15%或B等不足考生總量的20%或C等不足考生總量的30%或D等不足考生總量的20%時,則分別按考試總人數的15%、20%、30%、20%的比例劃定;如超過上述比例則按實際人數劃定,超出的部分從E等中扣減,但A等最多不超過20%。
2.等級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不公布原始分數)。歷史、地理、生物學滿分均為100分。以上三門科目均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劃分規則與計分科目一致。
3.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在升學中參考使用。每科原始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6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科目以實驗操作(生物學)、實驗操作(物理或化學)兩科均合格為合格標準。
(三)考試組織和實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臨沂市教育局制定統一要求,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課程學習后參加考試。其中,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和生物學實驗操作在初二年級第二學期末進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實驗操作(2選1)和考查科目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末進行;體育與健康分為過程性評價和現場統一測試,過程性評價在初中三年期間進行,現場統一測試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末進行。
1.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學科目筆試實行閉卷考試,做好市級命題與省級命題銜接,具體使用省級統一命題的科目以當年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意見為準。各科目考試均由市級統一組織。
2.體育與健康
(1)過程性評價(14分)。過程性評價成績=運動參與評價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①運動參與評價(6分)。體育課和體育大課間出勤率(向上取整)每學期1分,出勤率達到95%及以上計1分,70%(含)-94%(含)計0.5分,69%及以下計0分。②學生體質健康測試(8分)。各初中學校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規定的內容組織測試,學生在初一、初二年級均需參加,每學年各4分。測試成績實行等級賦分:學生學年體質健康測試成績超過80分(含)的,則該學年體質健康測試成績計為4分,60分(含)—80分(不含)的計為3分,60分(不含)以下的計為2分;未達到80分的,允許在2周內統一補測1次,補測后達到80分的,計為4分;補測后未達到80分的,以補測成績按分值標準算分計入總分。
(2)現場統一測試(46分)。測試時間為學生初三年級第二學期,各縣區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規定內容統一組織測試。具體參照每年度《臨沂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實施意見》執行。
3.藝術、信息科技、理化生實驗操作由市級教育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其中,信息科技、理化生實驗操作使用全市統一命制試題、藝術由各考區統一命制試題。
4.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要求指導學校組織實施。
(四)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結合《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字〔2023〕3號)要求,明確評價重點、完善評價方式、規范評價程序和辦法,切實做好綜評工作。對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經多次教育懲戒仍不改正的學生,學校可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或者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并按程序將其表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普通生錄取。根據考生分數成績、等級成績和考查成績等進行錄取,等級科目無E等且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為公辦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條件。在此基礎上,如對等級科目有其他限定條件的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公辦普通高中實際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其中,市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山東省臨沂第一中學、臨沂第二中學、臨沂第三十九中學)由市教育局確定并公布。符合條件的考生,按7門計分科目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道德與法治科目等級較高的考生。
2.特殊才能學生錄取。實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切實推動普通高中學校多樣特色發展。主要包括兩類:一是結合區域內高中特色辦學和多樣化發展實際,招收具有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科技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學生;二是招收在藝術、體育方面具有特長的學生。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一項政策性強、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大改革,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務必要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完善配套措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規范辦學行為。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督促初中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不得提前結課備考、超標教學、違規統考,要持續深化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三)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嚴格落實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堅決糾正各類違規行為。嚴禁掐尖招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中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嚴禁以中考成績或升學率進行表彰獎勵。
(四)健全保障機制。加強辦學條件、教學設施、師資配備等條件保障,適應改革需要,滿足學校教學需求。加強學科教師、校長培訓,提升教書育人水平。嚴格考務管理,優化報考流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五)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全面、細致做好改革政策解讀宣傳,做到應知盡知,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要廣泛宣傳改革工作的意義、經驗與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從初中2024級(秋季開學后初二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其中,2024級學生2024—2025學年的體育與健康科目過程性評價按照滿分計入總成績。以前年級提前參加有關科目考試后由于休學而復學到初中2024級及以后年級的學生,原成績繼續保留有效并按照新規則調整科目性質和成績呈現方式。
根據上級政策和形勢變化,及時對本意見進行調整優化。具體實施以當年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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