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就有“投訴魯迅夾煙墻畫當事人致歉”的消息傳來。
說是當事人孫女士(網名@非吸煙者權益策略師Ada ),在微博發布長文回應事件,并為占用公共資源空間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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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孫女士微博原文,從頭看到尾,關于道歉只有開頭那句:
“我沒想到占用好幾天公共資源,向大家道歉。”
而回應長文又把她投訴“魯迅夾煙墻畫”的初衷及理由,洋洋灑灑陳述并升華了一遍。
無非還是“景區周圍都是孩子,被迫聞二手煙毒氣”“希望以后魯迅墻畫前,不要再有人吸煙,學點煙”等等。
關于她“掛著尼古丁袋專找魯迅茬”之疑似炒作帶貨行為,卻只字不提。
明知占用好幾天公共資源不妥,偏偏又追加這么一篇“王顧左右而言他”式蹩腳文再次挑逗輿論,
這算道的哪門子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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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算道歉,那她到底錯在了哪里?
如果道歉有用,那要法律干什么?
總之孫女士不僅自始至終都沒認識到自己行為本身有何偏謬,相反她振振有詞在解釋何其用心良苦,大家其實應該接受和認同她。
而她偏偏又掛出道歉的幌子,美其名曰為了“公共資源”。
殊不知,“公共資源”正是為了治理她這種虛偽、分裂行徑而產生并存在下去的,根本談不上浪費與否。
這不,8月30日,孫女士的“@非吸煙者權益策略師Ada” 微博賬號,被官方認定為存在多次借控煙之名違規推廣所謂尼古丁袋等行為,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社區公約的有關規定,現已受到關閉賬號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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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消息,我才覺得大快人心,并松了口氣。
真是活該呀!
有一種人:你跟她談歷史,她跟你講現實;你跟她談靜態夾煙畫,她跟你講動態尼古丁;你跟她談個性文化,她跟你講公共資源;你跟她談法律,她跟你講道德······
說穿了,就是一副高度接近流氓的嘴臉。
其實由孫女士主動發起的這場網絡之爭,實際導出的關鍵點是“魯迅夾煙墻”與“尼古丁袋”花式營銷,哪一個更觸及法律的邊緣,哪一個對青少年健康更有危害?
這個答案不言自明。據律師解讀,尼古丁袋在我國尚未取得生產銷售批準,不具備作為商品的基本要求,因此其生產、銷售、宣傳,均有涉嫌違法的可能。
表面看,孫女士乃一介販賣尼古丁袋的販子而已,但其背后或有相關實體與資本的后臺,不對煙草發起“引爆式”擠兌,他們的“貨”不好賣;
原來卻是掛羊頭賣狗肉,怕小孩子學吸煙是假,讓更多人直接吸尼古丁是真。
就這,干著不法勾當還膽敢拉魯迅出來制造話題,為自己打廣告,我覺得對孫女士封號之后,執法部門理應介入查辦。
以幫助其棄惡從善,本分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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