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虛構“優惠政策”
編制連環騙局
長春經開區檢察院全面審查
確定詐騙數額
“購車享雙倍返現”“廠家限時補貼”“零成本置換”……某知名汽車4S店銷售顧問精心編造誘人的優惠政策,騙取27名被害人共計161.87萬元。
近日,經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所有被害人損失。
2022年12月29日,石某在某知名汽車4S店全款購置了一輛新車。銷售顧問李某協助其辦理手續時,主動提及當前購車可疊加享受政府補貼、雙倍返現等優惠,并強調“名額有限需向公司爭取”。出于對車輛品牌信譽的信賴,石某在李某出示一份加蓋公章的協議后,當場向其支付了2萬元車輛落籍押金及3000元優惠補貼。
“補貼審核通過后將返還6000元,車輛完成落籍后2萬元押金亦會如數退還。”李某承諾道。
因需加裝車膜,石某當日未提車離店。
2023年1月2日,石某來提車,李某再度接待石某,并“貼心”地告訴他:“新的優惠政策下來了,公司就給我一個名額,現在你先交4萬元,可以返現8萬元,只是審核周期需要2個月。”
面對高額返現誘惑,石某當即向李某轉賬4萬元。
此后,車輛落籍手續雖如期完成,但石某多次聯系李某催討押金時,對方始終以“領導未簽字”“流程未走完”“同返現一起結算”等理由推托。
2023年1月29日,李某向石某轉賬2萬元并寄送一份加蓋4S店公章的補充合同,承諾“一周內返現到賬”,于是石某繼續等待。直到2023年3月1日,石某致電4S店咨詢返現進度時,才知道自己陷入了連環騙局,所謂的“優惠政策”純屬虛構。
實際上,遭遇同樣騙局的不止石某一人。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李某在該4S店任職期間,利用客戶對4S店及汽車廠商的信任,通過編造置換補貼、再購補貼、廠家活動等優惠政策,承諾向購車客戶雙倍返還錢款以及提高落籍保證金等方式,先后向27名購車人騙取錢款。
2023年3月,一直等不到返款的被害人程某、石某等人發現被騙后,紛紛到屬地派出所報案。李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來,李某為了滿足自己增加銷量、證明工作能力的虛榮心,自掏腰包給客戶送裝飾、補貼錢款等,此舉讓李某獲得了公司銷售明星的虛名,領導也越來越器重她。此后為維持業績光環,李某持續自掏腰包補貼客戶,導致個人積蓄耗盡,且工資收入也難以填補資金缺口,于是她心生歪念,開始虛構多種優惠政策實施連環詐騙,“拆東補西”將新客戶錢款填補舊賬漏洞,直至案發。
李某自首后,公安機關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經開區檢察院圍繞案件定性、涉案數額等問題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及時固定涉案證據,最終將案件定性為詐騙犯罪。
公安機關正式移送案件后,經開區檢察院對案件展開了全面審查。承辦檢察官仔細梳理案卷材料,重點審查被害人提供的轉賬記錄、合同、公司銷售記錄及資金流向,確認了李某詐騙的數額及去向,最終認定李某利用銷售顧問的身份騙取客戶錢款161.87萬元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李某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給公司和行業帶來了信譽危機,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2024年12月,經開區檢察院將此案以詐騙罪移送法院起訴,建議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罰金。近日,法院采納了該院建議,作出如上判決。
針對該4S店在財務制度、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經開區檢察院依法向其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從業人員監管、完善財務機制,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前不久,該公司回復稱已完成員工合規培訓,全面修訂內部管理制度,并建立起了常態化監督機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