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仲裁委員會下達的仲裁裁定,宛如司法天平上的重要砝碼,與法院判決有著同樣沉甸甸的法律效力。然而,當一個地區的仲裁委罔顧事實,像脫韁的野馬般胡亂裁定時,這就無疑是對法律尊嚴的公然褻瀆,給當事人帶來的損失與后果,恰似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雨,難以估量。遼寧省朝陽市仲裁委員會下達的一份裁定,便陷入了這樣的爭議漩渦。即便明知裁定錯誤,卻依舊固執地沿著錯誤的道路一路前行,當事人無奈之下將這家仲裁委投訴至媒體,一場揭開真相的調查就此展開。
施工欠尾款:仲裁委裁定 413 萬
時間回溯到十年前的 2014 年春天,周先生與朝陽市的“朝陽縣合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中約定,若有糾紛可通過仲裁解決,這原本是為雙方矛盾化解鋪設的一條法治軌道。兩年多后,周先生將驗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給合泰公司,然而,又三年的時光悄然流逝,工程的部分尾款卻如石沉大海,遲遲未到賬。周先生無奈之下,來到朝陽市仲裁委員會尋求公正。
仲裁委先委托當地一家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法院如同忠誠的衛士,迅速查封了合泰公司開發的幾套商品房。在周先生與合泰公司雙方都點頭同意的情況下,仲裁委委托一家評估公司,對周先生施工工程總造價及欠尾款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如同一份清晰的賬單,顯示合泰公司尚欠周先生 413 萬,雙方對此結果均表示認可,仲裁委也照此下達了裁定,看似一切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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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去執行:硬給扣下 144 余萬
有了仲裁委的裁定,朝陽市中級法院很快進入執行階段,周先生原本以為勝利的曙光就在眼前,卻沒想到,一場新的風波如暗流般悄然襲來。就在這時,劉先生現身了,他同樣拿出了與開發商合泰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及欠款憑證,并且還有同一家朝陽市仲裁委的裁定。
面對這樣的局面,朝陽市中院在將周先生財產保全查封的房子拍賣后,只支付給周先生 289.4 萬,余下的144萬卻像被施了魔法一樣,扣在了法院沒有給周先生。周先生曾無數次找仲裁委,找法院,問拍賣的房子是他首先查封的,劉先生是否再次查封過,但沒有給回答。此事發生在去年,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周先生如同一位執著的追夢者,四處申訴,可到現在依舊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的結果,希望的曙光始終被陰霾所籠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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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自己錯:為何不糾正?
周先生委屈又憤怒地表示,合泰開發的小區,從頭到尾他都在現場揮汗如雨地干活,根本就沒有見到劉先生的公司在此施工。他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劉先生拿到仲裁委的施工合同及欠款等所謂的證據,全是后來編造出來的,就像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說白了,劉先生與開發方合泰是一伙的,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想為開發商賴回點錢。然而,朝陽市仲裁委卻像一個閉目塞聽的巨人,既不去調查,也不去核實,罔顧事實,枉法給劉先生下達了這樣一份裁定。
調查中記者也得知,劉先生與合泰公司本是一家人,他拿出來的與合泰簽訂的那份施工合同,簽訂之時這家建筑公司與合泰還沒有分家,同為一個法人。也就是說,那份施工合同按日期算,屬于自己與自己簽訂的合同,這就像一場自導自演的鬧劇。
為此,周先生不禁質問,這么簡單的問題,朝陽仲裁委是真的看不出來,還是故意為之?其中背后又隱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這真如同神秘的黑洞,讓人浮想聯翩。
其實,就在周先生拿出各種證據到處申訴時,朝陽市仲裁委也承認自己的仲裁是有問題的,于是,以“虛假訴訟”為案由,將劉先生的問題交給了當地警方處理。然而,到記者發稿時,此事依舊沒有一個結果,仿佛陷入了一個無盡的迷宮。
面對自己工作的失誤,知錯能改、自我糾偏本應是政府部門習以為常或理所應當去做的事情。那么,朝陽市仲裁委知錯了為何不改呢?這就像一個沉重的問號,懸在人們的心頭。記者將如同敏銳的觀察者,持續關注著此事的發展,期待真相能夠早日大白于天下。(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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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今日頭條: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339572490281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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