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媒體報道,2025年9月,網紅“粥餅倫”通過微信向一名自稱是其粉絲的人購買兩張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共支付4000元。對方承諾有內部渠道,但始終未出票。粥餅倫無奈于11月4日發視頻公開此事,并強調已報警立案。
![]()
因酷似周杰倫走紅網絡的“粥餅倫”賣了四年雞蛋灌餅,沒想到有一天會因為買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被騙,他只想圓夢看一場偶像的演唱會,卻被“黃牛”騙走4000元。對方收款后便人間蒸發,只留下一個無法聯系的空號。
騙子的行為,法律上怎么定性?
簡單來說:這是典型的“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套用在這個案例中:
虛構事實:騙子謊稱有票、能出票
非法占有:拿到錢后根本無意給票
數額較大:4000元達到立案標準(通常為3000元,各地略有不同)
這意味著,騙子的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而非簡單的民事糾紛。
如果抓到騙子,其會面臨什么后果?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
詐騙4000元,屬于“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除此之外,必須全額退贓——也就是不僅要坐牢,還要把4000元一分不少地還回來
法律在這里傳遞了一個明確信息:騙錢是要付出自由代價的,而且別想從中獲利。
“粥餅倫”的遭遇給大家敲響警鐘——萬一不幸被騙,正確的應對至關重要:
1、立即固定證據:轉賬記錄、聊天截圖、對方賬號信息,一樣都別刪
2、第一時間報警:不要覺得“金額小警察不管”,4000元已達刑事立案標準
3、嘗試平臺維權:如果通過社交平臺聯系,立即舉報賬號封堵騙子
請記住:報警是你的權利,也是防止更多人受害的責任。
為什么“黃牛詐騙”屢禁不止?
“粥餅倫”的遭遇絕非個例。每逢熱門演出,類似騙局就層出不窮,這背后暴露的是:
1、供需嚴重失衡:真實票源稀缺,讓騙子有了可乘之機
2、違法成本偏低:部分小額詐騙難以快速破案,形成“安全”假象
3、維權意識薄弱:很多人自認倒霉,助長了騙子的囂張氣焰
“粥餅倫”想用賣煎餅的辛苦錢圓一個音樂夢,這份樸素的心愿更凸顯了騙子的可恨。
下一次,當你或身邊人遇到類似情況,請記得“粥餅倫”的案例:不要給騙子任何機會,不要讓自己成為沉默的受害者。
畢竟,守護好每個人的4000元,就是守護這個社會最基本的誠信底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