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西部戰區公布了一起軍地聯合辦案的案子,抓的是非法偷撿、收購炮彈彈片的人。
沒幾天,9月22日寧夏中衛公安也披露了這事兒,涉案的5個人全被抓了,3個是當地撿彈片的居民,2個是收廢品的,光彈片就有3噸,涉案金額超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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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不少人看到這兒會犯嘀咕:炮彈皮不就是塊廢鐵嗎?一斤才一兩塊錢,部隊犯得著這么較真?撿幾塊賣錢怎么就成盜竊了?
我一開始也有點疑惑,直到把這事兒的來龍去脈捋清楚,才發現這里面的門道真不少,壓根不是“撿廢鐵”那么簡單。
這事兒真不是部隊小題大做,我國法律寫得很清楚,軍用炮彈的殘片屬于軍隊財產,私自占有、撿拾就構成盜竊。
輕了要被拘留罰款,要是涉案金額高或者多次偷撿,就得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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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新疆就有三個村民,多次進靶場撿彈片,攢了五百公斤,最后被依法行政拘留了。
甘肅還有個廢品站老板,長期收靶場彈片,被認定為銷贓,判了半年刑還罰了款。
別拿生命賭僥幸!
部隊對這事兒嚴防死守,最先考慮的不是那點廢鐵錢,是訓練和安全。
我認識個陸軍連長,他跟我聊過,靶場周邊的村民“趕海”式撿彈片,是他們最頭疼的事。
訓練基地大多在荒郊野外,管理的人有限,有些村民摸準了訓練周期,提前就蹲在邊上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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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炮剛打完,摩托車、三輪車就往靶場里沖,生怕晚了好貨被搶了。
更有膽大的,炮聲還沒停就敢往里闖,把部隊的徐進彈幕戰術,當成了自己搶彈片的“信號”。
部隊也沒辦法,一旦看見有人進來,必須立刻停火,總不能對著人開炮吧?他說有回一周內被闖了三回靶場,實彈考核硬生生推遲了好幾天。
比干擾訓練未爆彈,本來想這東西應該很少見,后來發現還真不少。
任何彈藥都可能出故障沒炸響,尤其是訓練用的炮彈,或者試驗新型彈藥的時候,“啞彈”很容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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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混在彈片里,撿的人根本分不清。
2019年有個泰國小伙子,直播的時候誤入軍事靶場,撿了個看著像“金蛋”的未爆彈,拿著在地上敲來敲去,結果一聲巨響,直播直接斷了。
等警察找到他的時候,人已經沒了,一條胳膊都炸飛了。
國內也有類似的事,云南有個村民撿彈片時發現枚未爆手榴彈,想撬開賣鐵,結果手榴彈炸了,右手直接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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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不是不知道危險,大多是抱著僥幸心理,覺得“自己運氣好,遇不上啞彈”。
可運氣這東西,哪能次次靠得住?為了一斤一兩塊錢的利潤,把命搭進去,真不值當。
從隨便撿到全回收!
面對這種屢禁不止的情況,部隊的管理辦法也是一步步升級的。
以前對彈殼管理沒這么嚴,打完槍的彈殼沒人管,現在可不一樣了,輕武器的彈殼要求回收九成五以上,最好能全收回來。
炮彈殼因為體積大,更容易清點,回收率基本能做到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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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實彈射擊結束,官兵們不能馬上休息,得先封鎖靶場,然后全員上陣撿彈殼,一個個數清楚,確保沒有遺漏。
就算彈殼收干凈了,打出去的炮彈碎片沒法回收啊,還是有人惦記。
無奈之下,部隊只能聯合公安嚴打,明確只要是撿彈片就按盜竊算,收彈片的就是銷贓,抓到一個處理一個。
更讓人擔心的是泄密風險,有些撿彈片的人不只是賣廢鐵,撿著完整點的彈殼、訓練彈,甚至沒爆的彈藥,就高價賣給軍迷。
市面上有合法的彈殼工藝品賣,這些人的行為就更隱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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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個案例,有人在靶場撿了新型炮彈的彈殼,上面還有沒公開的參數,他拍了照放網上賣,結果被境外情報人員盯上了。
最后這人被判了三年,就因為這一個彈殼,毀了自己一輩子。
如此看來,撿彈片這事,早就超出了“賺小錢”的范疇,往大了說,就是危害國家安全。
還有更離譜的,有村民被未爆彈炸傷后,居然跑去部隊要賠償。
這真有點不講理了,部隊反復宣傳不能進靶場撿彈片,是自己非要冒險,出了事怎么能怪部隊?
說到底,撿彈片這事兒,表面看是賺點小錢,實際上踩了法律的紅線,還把自己的命懸在刀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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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嚴打不是不近人情,是真的怕出人命,更怕軍事秘密泄露。
那些還惦記著靶場彈片的人,真該好好想想,一斤兩塊錢的利潤,跟拘留、坐牢甚至丟命比起來,到底值不值。
毫無疑問,軍事區域的規矩就得守,軍用物資的紅線碰不得。
別再抱著僥幸心理去撿彈片了,真犯不著為了這點小利,付出這么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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