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我發文炮打本地老法官夏建華,直奔十萬加。夏建華的分管領導某專委約談我,認為我說嚴有華渣滓,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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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點閑,曬曬嚴有華有多渣。
1
2023年3月,我代理我父嚴金華、我姑嚴淑華,起訴的本來是個撫恤金分割案(特殊共有糾紛)。撫恤金嘛,近親屬人人有份,是常識。5月19日第一次聽證,夏建華主持調解,我和我姑姑,同意合拿一半,讓這老渣滓獨拿一半。老渣滓堅持獨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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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11月,夏建華下判決,判項一,平均分割的,主要就是撫恤金。
但老渣滓堅持獨吞率先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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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他還是不肯分割,理由兩條,一是二審判決書沒寫什么時間給(其實,二審判決書送達即生效);二是,說和我有賬要抵。
2
我和他明明沒賬。自2015年回南通后,從不踏他家門半步,說白了,看不得這老渣滓的嘴臉。我倒納悶了。
結果,還真收到起訴狀了,說我老寫文章譴責他,他感覺十分痛苦,主張5萬元精神損失費——和判他要分割出來的錢約5萬元,正好相當。原來是要這么抵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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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再去唐閘法庭干一仗。周勇強法官審理,一板一眼的。
周勇強問他代理人,渣滓女兒嚴敏:主張5萬元精神損失費證據是什么?她答: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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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強當然駁回其訴請。
后來我調閱卷宗看了玩,發現那次開庭后,她還補充提交了病歷,但是,是感冒的,不是精神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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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感冒病歷要5萬元精神損失費,好抵扣前案判要分割出來的5萬元,也真是沒得誰了。周勇強干脆不理會。
這案子了了,我才去申請強制執行老渣滓。執行局的王永亮,還是有點本事的,在這老渣滓那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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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訟爭的主要財產,其實是我爺爺、奶奶的房產。2012年拆遷,2013年拿房,我爺爺2016年去世,奶奶2021年去世。自我爺爺去世后,這老渣滓就在外邊放風,說我奶奶把房產給了他女兒了。我一笑置之,因為2015年我回來后,我聽我爺爺說,立了什么公證書,房產給兩個兒子;以及兩個兒子要意思意思的給我姑姑一點錢。那么,我爺爺去世后,我奶奶根本改不了的。何況,我奶奶不識字,眼花耳背,從不管事。
我奶奶2021年底去世后,這老渣滓就隱匿文書不交了,獨霸房產至今。麻煩社區支書兼主任跟他要也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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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當沒文書。直接引入法定繼承。當然,同步也去幾家公證處轉轉,找到了副本。
這個老渣滓還是信口雌黃。房產案第一次聽證,因為怕法定繼承三家分割,他就主張有公證書并交出;并胡說案涉房產是兩個兒子出錢買的,和老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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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用的是我爺爺奶奶的拆遷安置款。
到第二次聽證,老渣滓賴不下去,才承認確實是老人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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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案子,我因為在回避問題上,和夏建華掐架,顧忌他瞎審,后來撤訴了。以致至今被老渣滓嚴有華獨占,去年底我老子去世治喪要用地面車庫停靈,也遭其拒絕,說是要回去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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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最先起訴的是撫恤金分割案,5月19日聽證的上半場,是調解,我同意了調解方案,但渣滓嚴有華堅持獨吞,提出如果分割撫恤金,后面還有其他事要告他,所以不能分。
夏建華就叫追加遺產款分割訴請。
因為錢款是經了我姑姑的手的,所以,渣滓無賴嚴有華,承認接管了108000元現金;但是,對于我從銀行調取的存單信息,他是單純抵賴沒見過,沒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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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請司法調查5張存單。夏建華只調取3張。3張顯示取款人是嚴有華。
到8月15日第三次聽證,嚴有華就改口,說三張45005元,包含在108000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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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另兩張申請調查而夏建華沒查的存單,老渣滓居然血口噴人,說我偽造的。
農行給我的東西,我有那本事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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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反言”是關于言詞證據審查的基本原則。但夏建華賊牛逼,他是前言不算,算后言,讓老渣滓使勁撒謊,撒得不圓,他還在判決書里幫他圓。
可是,108000元,1月中下旬就處置完畢,嚴漢書農行三張存單里,有2月1日取的;2月1日的農行取款,如何能在1月處置?
夏建華以判項二駁回遺產款分割訴請。我調閱卷宗才發現,他居然隱匿渣滓無賴嚴有華的首份答辯狀不送達——其中自認我姑姑嚴淑華扶養老人,構成免證事實;隱匿嚴有華全部舉證材料總計11頁13份,不組織質證,就直接采信,黑箱操作判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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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關鍵一份,是9人證言,說二老都他一人扶養的。相對于5月19日答辯狀,也是事后改口的。
夏建華真是缺德帶冒煙。
5
關于9人證言,我感覺納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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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其中多人如李長英、陳志祥、陳麗,都是渣滓無賴嚴有華十多年的纏訪搭子,或纏訪戶家屬。如陳麗,一說她那已故老公鄭德泉,只怕本地法院執行局無人不知。涉訟文書,裁判文書網上一查,那是一籮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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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如馬小琴等,說根本沒給嚴有華作證,沒空管別人家閑事。
我去調取渣滓嚴有華的歷史卷宗,核對筆跡。
肉眼即可識別,這所謂9人證言,都特么這老渣滓自寫自畫并大多數自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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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華這法官,那是賊牛逼呀。我這邊,社區支書、主任簽字、蓋章的文書,他是不認的;而渣滓無賴纏訪戶嚴有華,偷拿居委會信箋,自寫自畫,簽上另堆其他纏訪戶名字的偽證,他是絕對要采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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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提到歷史卷宗,這是個什么卷宗呢?
2009年,我奶奶生病,我爺爺花了十多萬,渣滓無賴嚴有華,斥他人財兩空,分文不肯支持,把我奶奶拉回就要治喪。我爺爺不甘心,去和朋友借款,送我奶奶轉入劉橋醫院,繼續治至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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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老渣滓嚴有華,就以轉院之類理由,去訛詐第一人民醫院,要求退錢;并誣陷醫師徐志華、顧維立隱瞞病情什么的。我爺爺在一院不過花了11萬吧,他索賠近60萬。
要求退一罰四什么的。簡直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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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得都看不下去,問,告知書上明明有家屬包括這渣滓無賴嚴有華的簽字,嚴有華你怎么能說醫生隱瞞病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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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告知書上可知,我爺爺是會寫字的。
歷史卷宗中,為何沒我爺爺簽字呢?
很簡單,全家都反對他訛詐。我爺爺不給簽。
他捉了我文盲奶奶的手指頭摁手印去訛人。
7
嚴有華這個老渣滓,訛得最離譜的,是拿個一二十平米的違建,移花接木,說是我曾祖父遺產房,訛詐區政府及街道辦130萬元。
我曾祖父1992年去世,之前就分家析產,名下什么都沒有。怎么可能有遺產房呢?
街辦有干部說,且不說遺產房有沒有的事,不到二十平米,你怎么算出130萬的賬的?
他答:公墓也要5、6萬一平米呢。
就特么這么渣!
相關材料,對應的部門有。相關法規,在行政法領域屬于特別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區別,我可能不方便調。但總之沒瞎說。
訛醫院近60萬元,他是要退一賠四;訛政府130萬元,他是要參照公墓價;訛我5萬元,他是拿感冒病歷主張精神損失費。他就這樣渣。
也就只有辦案能手夏建華,才信他的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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