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的邊界在哪?面對哥哥被群毆,弟弟沖上去殺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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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始末:三分鐘內的生死抉擇
2023年10月7日那個夜晚,一場鄰里糾紛在短短三分鐘內演變為三死三重傷的血案。蘭建軍酒后與母親的爭吵,被鄰居何某香誤認為是對自己的辱罵,這場誤會如同導火索,點燃了雙方積壓已久的矛盾。當何某香召來兩名親屬及持彈簧刀的楊某龍圍攻蘭建軍時,沖突已從口角升級為暴力。監控錄像顯示,蘭建軍被多人毆打至跪地,楊某龍持刀捅刺其胸腹部的畫面令人不寒而栗。
此時,蘭海軍聞聲持殺豬刀沖出家門,目睹弟弟渾身是血被圍毆的場景。作為一個普通人,在腎上腺素飆升的瞬間,他做出了什么選擇?法院判決書描述,蘭海軍"連續捅刺要害部位",導致楊某龍、楊衛某當場死亡,而蘭建軍也在次日傷重不治。這短短180秒改變了兩個家庭的命運,也把一個尖銳的問題拋給了社會:當至親遭遇生命危險時,法律允許我們做什么?
司法認定:理性判斷與本能反應的鴻溝
2025年7月,法院作出判決:蘭海軍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并賠償45.7萬元。判決理由明確指出,蘭海軍持刀時主觀為"幫忙打架"而非防衛,且關鍵點在于"不法侵害結束"的認定——當蘭海軍沖出門時,楊家人已后退,蘭建軍正返回屋內。
然而,這一認定與蘭海軍當時的認知形成鮮明對比。辯護律師強調,在昏暗光線下,一個看到弟弟被持續捅刺的哥哥,如何能像事后調取監控錄像的法官那樣,精確判斷侵害是否已經結束?特別是當楊某龍后續又從背后刺傷蘭海軍時,這是否證明侵害具有連貫性?最高法指導意見曾強調,防衛認定需立足當事人情境,不能苛求"完美防衛人",但基層司法實踐似乎仍難以擺脫"事后諸葛亮"的思維定式。
正當防衛的現代困境:法律邏輯與人性本能的沖突
這起案件折射出正當防衛制度在當代社會面臨的深層矛盾。法律要求公民在極度緊張的情況下,仍能保持近乎冷酷的理性:精確計算侵害的起止時間,恰當評估危險程度,合理選擇防衛手段。但神經科學研究表明,人在面對親人遭受暴力時,大腦杏仁核會觸發"戰斗或逃跑"反應,理性思考能力大幅下降。
更值得深思的是,當司法系統認定蘭海軍"提前持刀表明預見沖突升級"時,是否忽略了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自衛習慣?在許多地方,家中備有防身刀具并非罕見,這是否必然等同于預謀傷害?法律對主觀意圖的判斷,往往建立在脫離具體語境的抽象推理上,而忽視了當事人的真實生活狀態。
未被追責的暴力:共同犯罪的認定難題
案件另一爭議點是楊家人責任的認定。蘭建軍被多人圍毆,但除已死亡的楊某龍外,其他參與者未被追訴。警方解釋稱"無證據證明他人參與故意殺人",但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理論是否得到了充分考量?當一群人共同實施暴力行為,導致一人持刀行兇時,如何劃分個人責任?這不僅是法律技術問題,更關乎公眾對司法公正的感知。
類似案件在農村地區并非孤例。柳州69歲男子因糾紛砍殺鄰居致4死1傷,河北邢臺宅基地糾紛滅門案,都揭示了一個令人憂心的模式:瑣碎矛盾因缺乏有效干預機制而不斷發酵,最終在宗族觀念和"以牙還牙"的思維下演變為慘劇。當基層調解流于形式,司法救濟渠道不暢,民間暴力似乎成了某種"自助式正義"的扭曲表達。
重構防衛權:在秩序與正義之間尋找平衡
正當防衛制度的本質,是國家將部分防衛權讓渡給公民,承認公權力無法時刻保護每個個體。但在實踐中,這一權利往往被嚴格限制,以防"私刑"泛濫。我們需要思考:當一個人目睹至親遭受致命暴力時,法律是否應該給予更大的防衛空間?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出警速度、監控覆蓋等客觀條件限制下,公民的自救權利是否需要重新評估?
同時,本案也呼吁建立更有效的基層矛盾化解機制。從誤會到情緒失控,從推搡到持刀相向,這一鏈條上的每個環節都應有干預點。社區調解不應只是形式主義的"和稀泥",而需要專業人士介入,在矛盾早期識別高風險因素。
蘭海軍案留給我們的,不僅是對一個家庭悲劇的唏噓,更是對法律與人性關系的深刻思考。正當防衛的邊界劃定,本質上是在秩序與正義、理性與情感之間尋找平衡點。在強調法治的同時,我們是否也需要對人性弱點保持必要的寬容?當法律判斷與常人情感產生巨大落差時,或許正是制度需要反思改進的信號。這起血案警示我們:正義的實現,不僅需要法律條文的完善,更需要司法者對人性困境的體察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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