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白宮的新聞發布會中,特朗普鄭重提醒:孕期別隨便用泰諾,因為有研究提示它和孩子出生后的自閉癥可能存在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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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官方提醒立刻引發熱議。畢竟涉及孕婦與新生兒的健康安全。
我也去查了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網站,發現就在同一天,FDA 確實發布了正式公告:他們將啟動修改對乙酰氨基酚(即泰諾等藥物)產品說明書的程序,并且向醫生群體發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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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部分研究顯示:孕期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可能與自閉癥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存在關聯。
但 FDA 在公告里同樣強調了幾個關鍵點:
第一,這是“可能的關聯”,并不是因果關系。換句話說,現有證據顯示了一定的統計相關性,但無法證明“吃了泰諾就會導致孩子得自閉癥”。
第二,科學界也有不少相反的研究結果,尤其是大型的兄弟姐妹對照研究,并沒有發現明顯的風險升高。
第三,孕婦在必要時仍可以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因為高燒本身對胎兒就是危險因素。
但 FDA 也提醒,不能簡單用阿司匹林或布洛芬來替代,因為這些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已經有充分證據,比如影響胎兒腎功能、羊水及心血管發育。
案件爭議:父母告藥廠,法院判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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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場泰諾與自閉癥關聯的爭議在美國已經持續多年。早在 2022 年,就有不少父母聯合提起訴訟,指控泰諾的生產商與銷售商,理由主要有兩點:
警示不足:說明書沒有提醒孕婦可能風險。
設計缺陷:認為藥物本身存在缺陷,導致風險不可避免。
這些案件后來被合并為紐約南區的一個聯邦多區訴訟法庭審理,官司打到2024 年,法官以原告請專家給出的證據不夠科學、所以不予采納作為審判依據。
結果,法院直接判決藥廠勝訴。換句話說,沒有足夠科學證據支撐泰諾與自閉癥兩者的因果關系,所以藥廠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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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藥廠的態度
如今 FDA 要求修改標簽,其實也透露出政府的態度:在證據還不確定時,先把可能的風險寫進說明書,讓醫生和孕婦更謹慎,是典型的公共衛生謹慎“預防原則”。
藥廠的立場則很清楚:監管的要求,肯定會配合,但在法庭上他們仍然堅持——沒有可靠的因果證據,就不該承擔責任。
我之所以關注這個話題,是因為曾接觸過自閉癥家庭,親眼看到他們的不容易。孩子一旦出生,養育就是一家人一輩子的責任。
而這件事的核心在于:科學還在爭論,政策選擇趨向謹慎,而法律必須以確鑿證據為基礎。
未來或許會有新訴訟,但即便 FDA 改了標簽,沒有扎實的因果證據,案件依然難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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