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東城鎮金村、那味經濟聯合社,東城鎮金村村學仕經濟合作社,北慣鎮東鶯村豪各里、松茂坊、梁屋經濟合作社,北慣鎮東鶯、那霍、赤光經濟聯合社,北慣鎮赤光村龍譚、新村、連塘經濟合作社,北慣鎮赤平村黃松坡、吉水塘、林張、林福、黃屋寨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陽江市陽東區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東城鎮那味經濟聯合社、金村經濟聯合社、金村村學仕經濟合作社位于那略洞(土名)地段,北慣鎮那霍經濟聯合社位于打磨尖、黑泥垌(土名)地段,北慣鎮東鶯村松茂坊經濟合作社、東鶯村梁屋經濟合作社、東鶯村豪各里經濟合作社、東鶯經濟聯合社位于蚊子山、龍頭山(土名)地段,北慣鎮赤平村黃松坡、吉水塘、林張、林福、黃屋寨經濟合作社位于雙車河(土名)地段,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赤光村龍譚經濟合作社、赤光村新村經濟合作社、赤光村連塘經濟合作社位于金雞山(土名)地段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20.2170公頃(303.2550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2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6日,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征地預公告附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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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陽東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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