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公號9月3日刊文,說的是法、檢兩長同臺獻藝,給人辦了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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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拒執。拒交司法罰款,向枉法裁判、司法腐敗宣戰!
我是個歡樂的“老賴”。我誠摯邀請陸燕紅院長來“執”我。Come on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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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錢徐寧專委、左四陸燕紅院長)
去年我在該院南通港法庭打官司。我爺爺2016年初去世、奶奶2021年底去世。渣滓無賴嚴二(嚴有華),貪吃蛇一樣把房產公證書、撫恤金、遺產款、房產等,都隱匿、侵吞、霸占了。2022年一年調解未成,2023年,我就代理我爸,加我姑姑,起訴他。
喪撫金+遺產款的法定繼承糾紛案,夏建華法官承辦。三次聽證、一次正式開庭,連嚴有華的一份證據都沒見著,光見他在那信口雌黃百般耍賴。11月14日判決書送達,卻作出了對他有利的事實認定,進而只分割了喪撫金;對約30萬元遺產款分割訴請全部駁回。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無證據即無法律事實。憑啥作的對他有利的事實認定?
細看釋法說理,這夏建華端的法力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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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六陸燕紅、左七錢徐寧、右三夏建華)
舉例1:為把并列關系的兩筆錢,整成包含關系的一筆,他認定事實時居然違背時間不倒流的自然規律,把2016年2月1日的農行取款,存進2016年1月的郵政存款。比愛因斯坦 、斯蒂芬霍金都牛掰。他就這么設法縮水遺產款的。
舉例2:首場聽證筆錄清晰顯示:原被告三方均稱:二老未對任何一個子女贈款。他卻在判決書里左一個已處分(贈與),又一個應當推定為贈與,一通亂贈,歸終都贈給嚴有華。我爺爺奶奶都沒贈,要你贈?放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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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場聽證筆錄。免證無爭議事實:二老未對任何一個子女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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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書。夏建華違背證據規則亂贈與及亂認我奶奶是幾無收入農民)
舉例3:有筆48000元,嚴有華信口雌黃說我奶奶交代他買車庫;我隨即在庭后代理詞里作了抗辯。夏建華直接判我奶奶生前已處分掉。可當年,連我奶奶家在內,四家誰都沒買房產、車庫。
舉例4:我奶奶2009年病愈后,至2021年底去世,12年里沒住過一天醫院,只因摔跤去過1次門診,日常都是我姑姑在樓下藥房給買降壓藥和慢性胃藥,公安機關戶口注銷證明都注明自然衰老高齡去世。夏建華真是法官做大了,像閻王能握判官筆、改生死簿了,判我奶奶病故(好讓嚴有華無中生有列支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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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書證,衰老死亡。判決書中判病故。)
舉例5:我奶奶自拆遷起至去世,領了10年退休工資。這不僅是本地社會常識,且有工資卡歷年流水等佐證。夏建華卻判她是幾無收入農民。被告嚴有華收走我奶奶工資卡每月只給她1000元(筆錄里有其自認;第三場聽證法庭錄音中也有,我強烈要求如實記錄,筆錄未記)——克扣工資,被篡改成我奶奶無收入由他贍養。夏建華是外星人嗎?
老港閘區大規模拆遷,是現任南通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沈雷任原港閘區委書記及兼南通市副市長時的事。拆遷都十多年了,夏建華還判我奶奶是無收入農民,而非城市居民,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并把沈雷的臉打得啪啪啪嗎?
夏建華寫的判決書,應該投稿給上海老牌雜志《故事會》。
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發飆,快遞出紙質“宣戰函”,一份給夏建華,一份給南通港法庭副庭長鄒亞,一份給分管該法庭的崇川法院專委錢徐寧。回家即涂鴉《江蘇南通崇川法院替無賴撐腰,簡直把人笑噴了!我花2500元,看了4幕司法活鬧劇 !》,炮打夏建華“2月份的取款……往1月份的另行存款里并……不識數。時間線都不會理……法力無邊到自然規律都能違背。”“原被告三方,沒有一方主張是贈與。”“法官就直接判定贈與了”——“足球裁判,連黑哨都不屑于吹了,干脆直接扔掉哨子,赤膊上陣,下場踢球,一腳射門了。”閱讀量直奔十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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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徐寧約談我,扣我帽子,說我誣陷夏建華“黑箱操作”,挑戰司法權威,要求刪文和檢討。我說看你南大畢業份上,可以刪;至于檢討,休想。
夏建華跟我說大話。說我是人民,他是人民法官,人民法官不跟人民打仗。
不想打仗,干嘛亂判?法律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體現全民意志、國家意志,凡背叛法律枉法裁判者,都是人民公敵、國家公敵,該打。
過不幾天,另案(嚴有華隱匿公證書獨霸房產引發的房產糾紛案,也是夏建華承辦)第二場聽證,夏建華就我發文炮打他的事,開我2萬元司法罰款罰單。我當庭就說的,要把他法槌扔了。不會用法槌,就退休回家養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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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程序就司法罰款申請復議。南通市中院維持。
法定繼承糾紛案,雙上訴(被告嚴有華堅持獨吞撫恤金,拒絕分割;我方堅持還要分割遺產款)。二審開庭前,我去崇川區法院調閱一審卷宗。驗證了自己的判斷。果然發現夏建華確實是黑箱操作的黑法官。
嚴有華提交的首份答辯狀,其中有對他不利的自認——自認我姑姑長期服侍二老;但夏建華沒有送達給我。
嚴有華提交總計11頁13份所謂證據(均主觀言辭類“證人證言”),夏建華全部隱匿了,沒有組織證據交換,質證、證人出庭接受盤問,就直接以之為據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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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夏建華隱匿、采信的,嚴有華冒用居委會信箋,組織的偽證之一)
這就鬧了大笑話了。
第一,嚴有華本身就是個出了名的渣滓無賴,十多年來,長期以我奶奶2009年治病發生轉院為由,訛詐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58萬多元,三級法院裁判他毫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他就跑北京最高法、最高檢;打著我曾祖父旗號,拿二三十平的違建,虛構遺產房,長期訛詐崇川區政府130萬元(干部問他賬怎么算的,他說公墓也要五六萬一平)。他對家族中病人和去世幾十年的人,都要榨取剩余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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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長年不是在釣魚,就是在纏訪,或者做其他纏訪戶的車夫,賺車馬費。他糾集的給他作證人員,多有一些跟我爺爺奶奶八竿子打不著的,他的纏訪同伙,陳志祥、李長英等人。像陳麗,其丈夫鄭德泉,在老港閘區法院、兩區合并后的崇川區法院、南通市中院,都是赫赫有名的,因債務(多是坑蒙拐騙)引發的民、刑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能檢索到16份之多。李長英因侵吞他人拆遷利益被判敗訴而纏訪,文盲,只會寫名字,證人證言都念不出來,也在給他作證;吳正祥,一個腿腳不靈行動不便,長年窩在車庫里賣香的老頭,也在作證住樓上的我爺爺奶奶房間里情況。
夏建華判案,力挺陳橋街道“纏訪戶天團”,這不是在弘揚“信訪不信法”,挖崇川法院的墻腳,跟崇川區政府對著干嘛。
第二 ,證言內容也荒唐十分。
我奶奶2009年病愈后,至2021年底去世,除一次摔跤去過門診,再沒去過住過醫院,戶口注銷證明都注明高齡自然衰老死亡,嚴有華卻請人作偽證都是他在送醫。
我奶奶晚年日常多在樓下樹蔭,偶爾也在二三十米外陳橋菜市場大廳,和其他老人扎堆乘涼或曬太陽。活動半徑就這么點大。嚴有華卻請人作偽證出門都他開汽車接送出門。
證言還稱他白天黑夜服侍我奶奶。那么,一年到頭長期纏訪以及做其他纏訪戶的車夫亂跑,有時都跑去南京、北京多日不回的,是鬼嗎?
證言還稱,我爺爺去世次晨,我罵我爺爺沒法站起來打我。簡直笑話。我2000年到南京讀書,輟學后也不在陳橋,2007年更離開江蘇,2015年才回南通。根本誰想打誰,都打不著。我回南通后,一年后我爺爺就去世了,當時一個八十六七歲的人,怎么打一個三十多歲的人?
血口噴人,扣我爸一頂不服侍老人的帽子,扣我姑一頂出嫁女的帽子,再扣我一頂罵我爺爺沒法站起來打我的帽子,每人扣一頂,那么,他就什么都可以隱匿、侵吞、霸占了,不外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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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有華隱匿公證書獨霸遺產房。這是從公證處調取到的公證協議書副本)
二審一上庭,我就直揭夏建華對被告嚴有華首份答辯狀不送達、對其所有11頁13份證據不組織證據交換、質證、證人出庭的事。二審承辦法官錢泊霖重新組織質證,二審判決書中說:“本院經審查,相關證據均非新證據,其真實性無法確認,對相關證據的證明力,本院不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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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書節錄)
這就等于,確認了夏建華的“黑箱操作”行為。因為,二審一般只就新證據組織質證,一審如果質證過,是無需二審再質證的。
但,對這么個依法本應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案子,中院維持原判。至于司法罰款2萬元,因按程序,復議只有一次,不好再復議。中院也不自動糾正。
但,總歸言之,我是拒交著2萬元司法罰款的。夏建華就是黑箱操作的黑法官。如假都沒法換,因為沒見過比他黑的法官。
后來,崇川法院執行局找我。執行談話,我對執行干警保建軍明說了,這錢得夏建華繳。他開的罰單,他就得給我吃回去。保建軍拿封房子唬我。我說歡迎,但如果封不動,就請去封夏建華的。
再后來,我在陳橋街辦偶遇新上任的南通港法庭庭長陳美來這邊司法所談事,也和她說了,罰款,夏建華必須給我去繳了。陳美神情挺驚愕的。我想,她是新上任的,我和夏建華的事,確實不干她的事,沒和她再多說什么。
夏建華及錢徐寧,還想從我這弄到罰款呢。簡直做白日夢。在法定繼承糾紛案正式立案前的聽證階段,他就當庭大放厥詞,叫別爭遺產。即提前預告了遺產不會分。這樣的跑風漏氣,未審先判,我當時就預感:和他必有一戰。裁判結果他都能提前起碼三個月讓人知道,他開罰單能執行到人錢?我早就是要錢查不到錢,要房查不到房了。金剛葫蘆娃,毫無軟肋;金鐘罩鐵布衫,氣門都沒有。
我收到終本裁定后,致函錢徐寧,題為《黃立威無威立,朱啟平已躺平 ,錢徐寧最幼稚》(注:黃為時任崇川法院執行局局長,朱為執行庭法官)。
對我限制高消費又如何?上月我出游,五星級賓館照樣連日住,埋單不是我;高端白酒照樣喝,埋單不是我。高鐵我是不高興坐,因為不好抽煙,有朋友要送我上車,我也拒掉了,不給人添麻煩。我來回都是綠皮火車或一般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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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院長陸燕紅,和崇川區檢察院代檢察長陸曉妹,同臺表演辦拒執案呢。Come on baby!來執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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