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金訪談
本報記者 王晶晶
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公報》提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重中之重”有哪些全新內涵?如何進一步激發農業農村的內生發展動力,培育鄉村自身“生長能力”?農村金融又該如何更好發揮作用?對此,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專訪了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李春頂。
“三農”工作被賦予新的時代特征和戰略高度
中國經濟時報:《公報》要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您如何理解這個“重中之重”?在您看來,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三農”問題的提法與之前相比,內涵和要求有何深化與不同?
李春頂:將“三農”問題確立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基于中國國情和長遠發展的戰略考量,它意味著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
首先,“重中之重”體現了對國家安全的底線思維。中國有14億多人口,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只有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在風云變幻的國際環境中處于戰略主動地位。農業的基礎地位和糧食安全的重要性,決定了“三農”工作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必須擺在優先位置。
其次,“重中之重”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家的現代化。廣大農村地區能否跟上現代化步伐,直接決定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色。當前,發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大的潛力和后勁也在農村。解決好“三農”問題,就是補齊國家現代化進程中最關鍵的短板。
再次,“重中之重”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壓艙石”。農村的穩定關乎全局的穩定,讓億萬農民過上現代文明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只有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中國社會的根基才能堅如磐石。
與之前的提法相比,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的論述在延續中央對“三農”工作一以貫之的戰略重視和政策取向的基礎上,賦予了新的時代特征和戰略高度。
一是戰略重心實現了歷史性轉移。過去“重中之重”提法的焦點和核心任務是“打贏脫貧攻堅戰”,解決困擾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如今,在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鞏固拓展的基礎上,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的部署將重心全面轉向了“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和“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這是一個從集中兵力解決絕對貧困到系統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等全方位振興的升級。
二是目標維度更加豐富和立體。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不僅要求“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更明確提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并推動“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這標志著從側重于“農業現代化”的單兵突進,轉向了“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統籌協同。目標不再僅僅是讓地里的產出更多,還要讓鄉村的環境更美、產業更旺、治理更有效、農民的生活品質更高,是一個涵蓋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三是政策取向更加強調內生驅動與城鄉融合。《公報》強調“提高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能”和“促進城鄉融合發展”。這表明政策不再僅僅是單向的投入和扶持,更注重提升政策的精準性和效率,并致力于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推動人才、資金、技術等要素在城鄉間雙向流動,為農業農村注入持久的發展動能。
構建鄉村全面振興的內生動力系統
中國經濟時報:在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應如何進一步激發農業農村的內生發展動力,從而實現從“輸血”到“造血”的轉變?
李春頂:實現從“輸血”到“造血”的轉變,本質上是培育鄉村自身“生長能力”的過程。這需要構建一個能夠自我循環、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系統。關鍵在于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推動產業振興,通過做強特色農業、促進三產融合、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民創造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這是“造血”機制的核心引擎。第二,以人才建設為關鍵支撐,培育鄉村“新農人”。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通過培育本土人才與吸引外部人才并舉,打造一支強大的“新農人”隊伍,為鄉村發展注入活力。第三,深化農村改革來激活沉睡的資源要素。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辦法,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讓土地這一農村最重要的資產能夠流動起來,轉化為可以融資發展的資本;通過資源開發、資產租賃、股份合作、生產服務等多種模式,盤活村集體的資源資產,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第四,以有效治理為基礎保障,激發農民的主體意識。要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通過“一事一議”、村務公開等方式,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當農民感覺自己是鄉村建設的主人而非旁觀者時,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會被真正激發出來,實現從“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根本性轉變。
糧食安全與農業結構調整:在保障中調整、在調整中優化
中國經濟時報:在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過程中,如何處理好糧食安全與農業結構調整的關系,確保農業可持續發展?
李春頂:處理好糧食安全與農業結構調整的關系,關鍵在于堅持“在保障中調整,在調整中優化”的辯證統一原則。一方面,必須毫不動搖地堅守糧食安全底線,這是進行任何調整的前提和邊界。這就要求我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農業科技支撐、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主動權。另一方面,科學的結構調整本身就是提升糧食安全保障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具體而言,首先,要踐行“大食物觀”。在保障口糧絕對安全的基礎上,全方位開發食物資源,這本身就是一次深刻而廣泛的結構優化。其次,要大力推動農業向綠色、生態方向轉型。通過推廣綠色生產技術來減少農業面源污染,這既能保護環境,又能生產出更優質、附加值更高的農產品。因此,糧食安全為結構調整指明了方向,而科學的結構調整則為糧食安全提供了更持久、更穩固的支撐,二者共同統一于農業強國的建設目標之中。
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農業農村信用信息平臺
中國經濟時報:扎實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的各項要求,離不開金融的助力。在您看來,農村金融如何更好地服務“三農”?
李春頂:當前,農村金融服務“三農”面臨多重挑戰,但其最深層次的制度性障礙在于信用信息體系不健全。究其根本,金融的核心是風險定價,而農村信用數據的缺失與分散導致金融機構無法準確評估信貸風險,這引發了“不敢貸”和“融資貴”的問題。正是由于這一信用缺陷,金融機構才過度依賴傳統的抵押物作為風險緩釋手段,從而使得農村資產(如土地經營權、農房)“抵押物處置機制不活”的問題被凸顯和放大。進一步而言,高昂的信息獲取成本與不可控的風險也嚴重削弱了商業金融機構服務鄉村的“內生動力”,使其往往將“三農”業務視為政策性任務而非可持續的商業機會。由此可見,破解困境的治本之策在于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農業農村信用信息平臺。只有打牢信用這個“地基”,才能有效降低對抵押物的過度依賴,并真正激活金融機構的內生服務動力,最終讓金融“活水”順暢地滋養鄉村振興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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