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我寫了兩篇有關中國結婚和離婚數據的文章,從網友提出的問題中,我發現有一些網友并沒有了解結婚和離婚數據的主要概念。下面分析比較典型的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結婚率和離婚率計算公式的分母為什么是總人口?
結婚率的計算公式是:
結婚率=(某年結婚對數/當年平均總人口)×1000‰
離婚率=(某年離婚對數/當年平均總人口)×1000‰
當年平均總人口=(上年末總人口+當年末總人口)/2。
有網友提出這樣的質疑:結婚率和離婚率計算公式的分母,為什么把老人和小孩都包括在內?
原因是:
結婚率的意思是,某年平均每千人中有多少對男女結婚。
離婚率的意思是,某年平均每千人中有多少對夫妻離婚。
所以,分母是總人口。為什么不是年初總人口或年末總人口而是當年平均總人口?因為統計的是全年而不是年初或年末,所以采用當年平均總人口。
就好比出生率和死亡率的計算公式是:
出生率=(某年出生人口/當年平均總人口)×1000‰
死亡率=(某年死亡人口/當年平均總人口)×1000‰
但仍然有網友提出這樣的質疑:離婚率計算公式的分母,難道不應該是結婚登記對數嗎?
我在前幾天的文章中已經解釋過:某年離婚對數與結婚對數之比,是離結比而不是離婚率。但某年離婚的夫妻,并不一定是當年才結婚的,有些夫妻可能是結婚后一年、兩年、三年甚至幾十年后才離婚。所以,離結比的分子與分母,并不一定是同一批人。
那么,能不能計算某年結婚的夫妻最終離婚的概率是多少呢?很難,因為要準確計算某年結婚的夫妻最終離婚的概率,本質上是要追蹤同一批人(隊列)從結婚到婚姻終止的全過程,這在統計學上稱為隊列分析,這需要長期的追蹤數據。到目前為止,中國并沒有這種長期追蹤的婚姻結局數據。而且,婚姻可能因離婚結束,也可能因配偶去世而結束。只考慮“離婚”需排除喪偶的情況,這進一步增加了復雜度。
第二個問題:老年人補辦的結婚證,算不算進結婚登記數據里?
提出這個問題的網友,是因為看了這篇報道:10月18日《新華日報》報道:多名網友反映,山東省煙臺市海陽市不少老人前往婚姻登記處補領結婚證。10月17日,記者聯系到一位知情人士。他表示,10月14日,他們村的村委會稱,接到了民政局的通知,讓1950年5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區間的結婚登記人員補辦結婚證,“此后某天,我們村統一包車,統一去辦理。”他說,村里老人接到通知后就會按要求去辦理,“有些人以前都登記結婚,結婚證遺失了,所以補辦一下。有的是補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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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老年人領結婚證,如果是過去已經領過結婚證,后來丟失了,今年補辦,那么并不會算進今年的結婚登記數據里。如果過去沒有領過結婚證,今年才領,那么就會算進今年的結婚登記數據里。
由于結婚登記數據包括了再婚的老年人,而老年人已經過了生育期,所以對于出生人口來說沒有什么影響。在結婚登記數據中,與出生人口關系更密切的數據是初婚人數,因為初婚人口大多數是年輕人。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25》,2024年全國初婚人數只有917萬人,比上一年減少277 萬人,降幅達23%,是近幾十年來初婚人數首次跌破1000萬人。這也預示著,2025年出生人口將有較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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