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朱文達)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聚焦食用農產品、網絡食品等7個方面,出臺25項具體措施,進一步厘清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健全“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監管機制。
針對食用農產品,《若干措施》要求加強農用地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試行食用農產品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強化肉類產品源頭質量管控,嚴格產地準出管理,強化市場準入查驗銜接,推動全鏈條信息化追溯,建立監管執法聯動機制。針對網絡食品,《若干措施》要求加強網絡食品銷售協同治理,并落實網絡訂餐平臺和經營者主體責任。針對餐飲服務,《若干措施》要求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完善校園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機制,并完善從業人員健康證管理機制。針對進口食品,《若干措施》要求建立跨部門同級信息溝通和反饋制度,加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協同監管。
同時,在食品生產經營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與監管協同,嚴把審批準入關,加強許可工作人員能力建設,嚴格發證后監管,建立專業化食品安全檢查員隊伍,推進傳統特色食品認證和食藥物質健康聲稱,完善審管銜接機制,并優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職責。
此外,針對食品貯存、運輸、寄遞環節,《若干措施》明確要求強化貯存環節監管,落實運輸全過程監管要求,督促落實貯存和運輸主體責任,并強化食品寄遞安全管理。
《若干措施》強調,各市、縣(市、區)政府應加強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監管能力建設,優化檢驗檢測技術資源,保障必要的監管執法條件,研究解決本地區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監管職能交叉和空白問題,明確貯存環節部門監管和行業管理責任。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推動加強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企業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和培訓力度,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管理,對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及時開展調查處置,有效回應社會關切;要認真履職,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全鏈條、各環節監管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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