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聲明:本文根據資料改編創作,情節均為虛構故事。
所有人物、地點和事件均為藝術加工,與現實無關,圖片僅用敘事呈現。
本文旨在宣揚人間正義、杜絕犯罪發生!
01
1951年,浙江省諸暨市的一個小山村里,張德興出生了。
這個后來讓整個浙江都為之恐懼的名字,在當時只是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的第三個孩子。
張家的貧困是整個村子都知道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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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興后來回憶起童年,總是咬牙切齒地說:「我們家是全村最缺糧的,分糧的時候跟討飯一樣。」
在那個年代,貧困對一個孩子來說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看著別人家孩子吃白面饅頭,自己只能啃窩窩頭;
意味著冬天穿著打滿補丁的棉襖,腳上的鞋子露著腳趾頭;
意味著每天晚上聽著肚子咕咕叫聲入睡,第二天早上依然要餓著肚子上學。
更讓張德興刻骨銘心的,是村里人看他們家的眼神。
那種夾雜著同情、鄙視和幸災樂禍的復雜目光,像針一樣扎在這個敏感少年的心里。
「窮人家的孩子」這個標簽,從小就貼在了張德興身上,他怎么撕都撕不掉。
母親去世后,張德興跟著父親在上海生活過幾年。
繁華的大都市讓這個山村少年大開眼界,同時也讓他內心的不甘達到了頂點。
看著上海人穿著體面的衣服,住著寬敞的房子,吃著精美的食物,張德興暗暗發誓:
「我要靠自己打天下,打進上海!」
這個誓言聽起來很勵志,但對一個沒有文化、沒有背景、只有小學學歷的窮小子來說,談何容易?
回到諸暨農村后,村里的分田分地,張家分到的總是最貧瘠的那塊;
村里有什么賺錢的機會,也輪不到張家;
甚至連找媳婦,女方一聽說是張德興,都會搖頭:「那個窮小子?算了吧。」
日子一天天過去,張德興的「打進上海」夢想不但沒有實現,反而越來越遙遠。
28歲那年,他終于談了一個女朋友,兩人準備結婚。
但是結婚需要錢,需要辦酒席,需要買家具,需要給女方家彩禮。
張德興摸遍了全身,只有幾十塊錢。他跑去找父親:「爸,我要結婚了,你幫我借點錢吧。」
父親苦著臉說:「德興,爸也沒有錢啊,這些年家里就這樣,你也知道的。」
「那你幫我去借總行吧?我以后會還的。」張德興幾乎是哀求了。
父親搖搖頭:「我已經欠了不少人錢了,再借誰會借給我們家?」
那一刻,張德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絕望。
28年了,貧困像一只看不見的手,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
無論他怎么掙扎,怎么努力,都擺脫不了這個魔咒。
夜里,張德興躺在破舊的床上,聽著外面的風聲,心里卻在盤算著另一條路:
既然正當的途徑走不通,那就走些不正當的路吧。
反正都是被社會拋棄的人,為什么還要遵守社會的規則?
就在這個充滿絕望的夜晚,張德興做出了改變他一生的決定:
無論用什么手段,都要搞到這筆結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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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979年,張德興開始了他的第一次「創業」——偷盜。
對一個從來沒有做過違法事情的農村青年來說,第一次偷東西既興奮又恐懼。
張德興選擇的目標是村里一個相對富裕人家的家禽,他覺得偷幾只雞幾只鴨,賣了錢就夠結婚用了。
但是現實很快給了他教訓。
也許是太緊張,也許是缺乏經驗,張德興在偷盜過程中被當場抓獲。
村里人圍觀的時候,那些熟悉的鄙視眼神又出現了,只不過這次多了一分厭惡。
「我就知道張家這小子不是好東西。」
「窮瘋了吧,居然偷東西。」
「以后咱們都得防著點他。」
1979年9月23日,張德興第一次被捕。
同年12月29日,浙江省浦江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四年。
十四年!對一個28歲的青年來說,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青春全部要在監獄里度過,意味著女朋友肯定不會等他,意味著出獄時已經是42歲的中年人了。
在監獄里的十四年,張德興沒有改過自新,反而變得更加憤世嫉俗。
他覺得社會對他不公,把他逼到了絕路上。
「如果我不是那么窮,會去偷東西嗎?如果社會給我一個機會,我會走這條路嗎?」他這樣反問自己。
更要命的是,在監獄里他結識了一些「前輩」,學會了更多的犯罪手段和心理。
其中一個叫卜瑯的獄友,后來成了他的犯罪搭檔。
1990年出獄后,張德興嘗試過正當經營。
他開了一家小飯店,想著靠辛勤勞動改變命運。
但是做生意需要資本,需要人脈,需要經驗,這些他都沒有。
飯店經營得很慘淡,經常入不敷出。
「為什么別人做生意就賺錢,我做生意就虧錢?」張德興越想越不甘心。
看著那些比自己年輕、學歷比自己低的人都發了財,他心里的怨恨越積越多。
就在這時,獄友卜瑯找到了他。
卜瑯在義烏做過香煙生意,對張德興說:「義烏有個存放走私香煙的地方,咱們去'做一票'怎么樣?」
「做一票」這個詞聽起來很輕松,但張德興心里清楚這意味著什么。
不過此時的他已經管不了那么多了,正當路走不通,那就走邪路。
1991年4月26日,張德興和馬振光攜帶尖刀從上海趕到義烏。
原本的計劃是偷盜,但事情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預料。
當晚11時左右,兩人翻墻跳入烈士陵園,撬開了管理員的住房。
房間里的陳某、楊某夫婦被驚醒了。面對突然出現的陌生人,夫婦倆開始大聲呼救。
張德興慌了,他知道如果被抓住,以他的前科,這次絕對是重刑。
情急之下,他和同伙舉刀就刺,陳某夫婦當場死亡。
殺人了!
張德興看著地上的血跡,恐懼、興奮、懊悔、解脫,各種情緒交織在一起。
但是最強烈的感覺,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在這一刻,張德興突然發現,原來自己也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也可以讓別人恐懼。
這種感覺對一個從小被人看不起的窮小子來說,簡直就是毒品。
翻找財物時,他們發現了一個8歲的男童駱某。
看著孩子驚恐的眼神,張德興猶豫了一下,最終沒有下殺手,只是把孩子捆綁后丟在床上。
這次「行動」,他們搶到了8000元。
對張德興來說,這比他正當經營飯店一年的利潤還要多。
從義烏回來后,張德興表面上繼續經營飯店,內心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貧困不再是他唯一的敵人,整個社會都成了他的敵人。
既然社會不給他公平的機會,那他就用自己的方式來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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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991年9月,張德興再次踏上了犯罪之路。
這一次,他發現殺人比單純的偷盜搶劫「更高效」。
卜瑯出獄后也住在上海,兩人商議去嘉興「搞點錢」。
9月25日晚上,他們攜帶槍支到了嘉興一個農村商店。
原計劃還是偷盜,但店主孫愛申被驚醒了。
按照以前的張德興,可能會選擇逃跑。
但是義烏血案給了他「經驗」:與其讓證人報案,不如一了百了。
店主孫愛申被殺害,張德興他們只搶到了一點零錢和幾包香煙。
從經濟角度看,這次「投資回報」很低。
但對張德興來說,這次行動證實了一個可怕的發現:殺人沒有想象中那么困難。
更可怕的是,張德興開始享受這種「掌控生死」的感覺。
當一個人跪在你面前求饒時,當一個人的生命完全掌握在你手中時,那種權力感是任何金錢都買不到的。
對一個從小被人瞧不起的窮小子來說,這種感覺簡直就是毒品。
終于有人怕他了,終于有人求他了,終于他也可以決定別人的命運了。
1993年,張德興因盜竊罪被判刑十二年。
這一次入獄,他學會了更多的犯罪技巧,心理也變得更加扭曲。
在獄中,他不止一次地回想起殺人時的感覺,那種權力感讓他無法忘懷。
2000年出獄后,張德興回到諸暨老家搞養殖。
但是好景不長,養殖業虧了錢。
53歲的張德興再次陷入貧困,不過這一次,貧困不再是他犯罪的唯一動機。
2001年秋季,同村的許後敏找到張德興,說經濟困難,想找個「大貨」干一票。
張德興笑了:「'大貨'是有的,看你有沒有膽量。」
許後敏說:「只要你帶我就敢干。」
張德興的笑容變得陰森:「那行,我帶你見識見識什么叫'大貨'。」
2001年11月28日晚11時,兩人攜帶刀具來到陶朱街道下新村方漢武家的別墅。
這是一個富裕的家庭,正是張德興從小就羨慕嫉妒恨的那種人家。
等客人離開、主人熄燈睡覺后,他們翻墻入室。
面對方漢武夫婦的反抗,張德興沒有絲毫猶豫,直接下殺手。但這還沒完,方漢武不滿周歲的外孫女因為受驚嚇而啼哭。
正常人聽到嬰兒的哭聲,本能反應應該是保護。
但張德興此時已經不是正常人了。
在他眼里,這個嬰兒只是一個可能泄露秘密的「證人」。
一刀下去,嬰兒停止了哭聲。
那一刻的張德興,已經從當年那個為結婚錢發愁的窮小子,徹底蛻變成了一個冷血的殺人機器。
貧困塑造了他的仇恨,仇恨扭曲了他的人性,扭曲的人性讓他找到了一種病態的「成就感」。
這次行動,他們搶到了金戒指、金項鏈和一些電器。
但對張德興來說,更大的收獲是再次體驗到了那種「掌控一切」的感覺。
血案過后,張德興回老家繼續養殖,表面上是個普通的農民。
但沒過多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