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5月份的時候,毛主席和江青的女兒李訥生了孩子。成為母親后的李訥,自然是感覺到非常幸福。只不過,也有痛苦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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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痛苦,就是李訥和丈夫徐寧的婚姻生活,比較失敗了。盡管兩人有了愛情的結晶,但是這段搖搖欲墜的婚姻,還是沒有被挽救回來。很快,兩人離婚了。
按照約定,孩子是由李訥撫養照顧的。獨自一人照顧孩子,可想而知李訥多么艱難。要工作賺錢養家,李訥就只能請一位保姆阿姨來照顧孩子。可是這樣一來,工資就入不敷出了。
更別說,李訥心疼孩子,還要給孩子買牛奶吃,這樣七七八八一花錢,李訥的工資根本是不夠花的。于是,李訥和孩子的生活越來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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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73年之后,李訥感覺自己撐不下去了,于是只能向爸爸求助。當時,李訥并沒有直接聯系爸爸,因為李訥感覺到很是不好意思。
于是,李訥是聯系了張耀祠同志,希望張耀祠同志可以向爸爸代為轉達她的生活困難,希望得到幫助。而張耀祠也很是心疼李訥這個孩子,自然是答應的。
毛主席,很快就知道了李訥的處境。得知自己的訥娃已經生活這么困苦了才找自己,毛主席的心也很是難過。仔細想了想,毛主席決定給李訥8000元。
當然,毛主席明白要給李訥8000元的話,那也要給其他人8000元,例如賀子珍李敏,毛岸青和江青。于是,毛主席從稿費中提出了這筆錢,分別給每個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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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取出來這筆錢后,賀子珍和李敏等人分別都收到了這筆錢。而李訥的這筆8000元,毛主席是派去了管理員吳連登親自去給李訥送去。
接著,吳連登帶著這筆錢去面見了李訥,然后告訴了李訥毛主席已經知道她困難了,同意幫助。他今天來就是來送錢的,幫助李訥渡過難關。
聽到爸爸愿意幫助自己,李訥忍不住的流下了眼淚。爸爸一直教育她不要搞特殊,要努力奮斗,可是她還是向爸爸求助了。她真對不起爸爸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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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連登看到李訥哭了,也安慰她不要傷心,毛主席還是很關心她的。接著,吳連登拿出了3000元錢遞給了李訥,說道:
“我先給你3000元。”
這是怎么回事呢?毛主席不是給了李訥8000元嗎?原來,吳連登給李訥3000元也是毛主席叮囑的,這也是毛主席對李訥獨特的一種關心和照顧。
毛主席叮囑吳連登,先給李訥3000元,幫助她渡過難關。至于剩下的5000元,幫助李訥存起來,這樣也有點利息。等未來李訥再困難的時候,就可以慢慢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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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原來是這么回事,李訥更是忍不住的大哭起來。爸爸對她總是如此的細心關切,李訥接過這3000元后,也擦去了眼淚。這筆錢,她一定會好好使用的。
看到李訥感恩的樣子,吳連登也很是欣慰,李訥是個好孩子,他也希望李訥可以過得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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