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頭盔小小一個
關鍵時刻可是能起到保護頭部的大作用
根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百日集中整治行動部署
近日東營交警墾利區大隊
在轄區對騎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進行集中整治以及源頭守護
堅決打好整治騎乘電動車摩托車
不戴安全頭盔“戴盔佑護”大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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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看一下真實案例
案例一
石某(未佩戴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墾利區新興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與黃河路交叉路口處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與沿黃河路由北向南行駛的崔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交通事故,石某受傷。
案例二
楊某(佩戴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墾利區勝興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墾利區勝興路與育才路交叉路口處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與沿育才路由北向南行駛的張某駕駛大型普通客車發生事故,楊某倒地時頭盔發揮保護作用,頭部未受傷。
不按規定佩戴頭盔
如果不能現場糾正
首次違法處20元罰款!
再次違法處50元罰款!
《山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辦法》
第五十六條 規定:
駕駛非機動車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或者乘坐電動自行車時,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第六十九條規定:
有違反本辦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行為之一的,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戴頭盔與不戴頭盔的區別
究竟有多大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模擬實驗


未戴頭盔的西瓜 佩戴頭盔的西瓜
騎行佩戴安全頭盔!
騎行佩戴安全頭盔!
騎行佩戴安全頭盔!
或許你能找到一萬個不戴頭盔的理由
但是,沒什么理由
比你的安全、你的生命重要
駕乘電動自行車
機動三輪車、摩托車出行
都必須佩戴好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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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墾利區大隊
編輯丨張昕月
審核丨范曉輝 陳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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