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這句曾刺痛人心的質問,在2025年因多起“扶老人反被訛”事件的集中爆發,再次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從湖南尹先生為證清白輾轉十余天尋找監控,到周女士救人后遭誣陷體重驟減22斤,善意被訛詐的案例一次次撕裂著社會信任,而央媒的發聲終于為這場困境指明了破局方向。
善意陷入困境的核心,在于舉證責任的錯位與誣陷成本的低廉。法律早已明確“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現實中,救助者卻常常被迫陷入“自證清白”的絕境。尹先生遭遇的監控盲區、周女士面對的鄰里指證,讓善意在缺乏證據的真空里寸步難行。更令人無奈的是,多數誣陷者最終僅以一句“對不起”收場,無需承擔名譽賠償、行政處罰等實質性后果,這種“低成本訛詐”正在不斷消解社會的善意儲備。當救人可能意味著破財、耗時甚至身敗名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成了許多人的自保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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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守護善意,從來不是個人的單打獨斗,而需要制度力量的主動托底。江西撫州17歲少年孟欣軒的經歷給出了標準答案:他攙扶醉酒老人反遭掌摑誣陷后,警方迅速調取監控還原真相,不僅認定其為見義勇為,更對誣陷者依法行政拘留。這起案例印證了央媒的判斷——公安機關主動介入勘查現場、固定證據,才是破解困境的關鍵。除此之外,法律的“牙齒”必須更鋒利:依據《民法典》追究誣陷者的名譽侵權責任,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罰款,對情節嚴重者以詐騙罪或誣告陷害罪追究刑責,唯有讓失信者付出代價,才能遏制訛詐的蔓延。
對普通人而言,科學施救與保留證據是自我保護的必要手段,但這不應成為善意的負擔。遇老人跌倒時,先確認狀況并呼叫專業救助,尋找證人共同施救,用手機拍攝現場視頻留存證據,這些方法能降低糾紛風險,卻也折射出善意需要“小心翼翼”的無奈。真正健康的社會,應當讓救助者不必帶著“證據意識”伸出援手,讓“好人條款”成為無需設防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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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扶不扶”成為時代之問的那天起,我們期待的從來不是冷漠的自保,而是溫暖的互信。善意無需自證,當公安機關主動扛起還原真相的責任,當法律為善意撐起防護傘,當誣陷者不再能全身而退,善意才能擺脫“自證清白”的枷鎖。正如網友所言,每一次對訛詐的縱容,都是對善良的勸退;每一次對善意的守護,都是在為社會升溫。唯有制度與人心形成合力,才能讓伸手相助的勇氣回歸日常,讓溫暖成為社會最堅實的底色。
來源:昌吉州黨委網信辦
編輯:趙文婷
監審:張效婧
終審:吳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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