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微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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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聚奎(1904-1995),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央軍委原顧問。1958年被授予上將軍銜。榮獲一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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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開國上將,李聚奎從不居功自傲,更不以權謀私。其子李賢書、李鑒書一生務農,從未因父親的地位受到特殊照顧。1962年,李鑒書軍校畢業(yè)本可留在城里,卻被父親“趕”回漣源老家種地。有人不平,他說:“種地也是為人民服務,革命工作不分高低。”
改革開放之初,國家給老干部配了新車。單位配車的第一天,李聚奎就召集辦公室所有成員開會。他說,新車是國家配給的公務用車,如果發(fā)現家屬子女、身邊人員因私用車,將首先拿秘書是問,并稱這是列入年終考核的硬指標。一次,女兒李衛(wèi)雨生病,警衛(wèi)員想派車,他堅決制止,親自背女兒步行兩公里去醫(yī)院。
有一年夏天,工作人員考慮他家里人多,想讓營房部門做些小木凳,以備晚上乘涼用。李聚奎知道后立即制止。他讓公務人員、司機到鍋爐房的劈柴堆里撿來了舊木板條,并與他們一起動手,釘成了幾個小凳子,他邊做邊說:“艱苦奮斗不是口號,要落到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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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李聚奎80歲生日當天,他在筆記本上寫下三句話:“縱然給我更大的權力,我也決不以權謀私;縱然給我更多的金錢,我也決不丟掉艱苦奮斗;縱然讓我再活八十歲,我也決不止步不前。”這既是自勉,更是留給子孫的家訓。
1985年底,病中的李聚奎在一份軍史資料上發(fā)現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釋文》,立即戴著老花鏡,一筆一劃地把這篇文章抄寫了5份。1995年6月25日,李聚奎去世。彌留之際,他把5個在京的兒女叫到床前說:“我,一個老共產黨員,一輩子為信仰奮斗,沒有個人私產,這是我留給你們的唯一遺產。”他顫巍巍地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釋文》交給子女,告誡子女一定要遵紀守法。其子李生雨回憶,父親的遺物中,衣物補丁摞補丁,存款僅8000元,卻全捐給了家鄉(xiāng)教育。
在漣源老家,李聚奎將軍后裔或務農或從醫(yī)或執(zhí)教,無一人借其影響力謀私,紅色精神仍在代代傳承。

稿件來源:福州婦聯 綜合編輯:倉山微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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