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天津市公務員考試錄用服務平臺發布《天津市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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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天津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和條件
本次考試錄用職位為天津市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間出生),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3周歲(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拒不改正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請報考人員認真核實相關情況,自覺踐行誠信要求,誠信報名、誠信守約。提交報名即視為承諾不具備上述不得報考情形。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招錄機關的招考職位、招考人數、資格條件、考試類別、咨詢電話等可通過天津市公務員考試錄用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s://gklx.hrss.tj.gov.cn),或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務員考試”(以下簡稱天津公考小程序)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1月5日8:30至11月11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11月5日8:30至11月12日18: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如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以下簡稱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報考人員提交報考申請后,應及時通過服務平臺查看審查結果。報考申請未經審查或已通過審查的,不可重新選擇其他職位;報考申請被退回的,報考人員應根據招錄機關審查意見,及時補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選擇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應盡早報名,避免最后報名人員過多,審查時間較長,影響報名。報名期間,各職位報名情況在服務平臺公布。其中,11月5日至6日,每天9:00、15:00公布;11月7日至9日,每天9:00、14:00、18:00公布;11月10日,9:00、14:00公布。報名工作結束后,各職位最終報名情況,于11月12日9:00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具有不得報考情形的,均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1月5日8:30至11月13日18:00,登錄服務平臺繳納筆試費用。如報考人員放棄報考,可于11月12日8:30至11月14日18:00填報相關退費信息后,申請辦理退費手續。辦理退費手續或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和持證殘疾人員,免除考務費用,無需繳費。退費和免除考務費用手續,按照《天津市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政策指南》(以下簡稱《政策指南》)有關條款辦理。
報考人員完成繳費后,自11月29日8:30起,可登錄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未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三、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科目滿分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分為綜合市區、綜合街鎮、行政執法3類,其中,綜合市區適用于市級機關和區級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專業技術類職位;綜合街鎮適用于鄉鎮街道綜合管理類職位;行政執法適用于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人民警察職位、審計部門審計業務職位、統計部門統計業務職位,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相關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說明)詳見附件。
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40%、30%、30%的比例合成。審計部門審計業務和統計部門統計業務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30%、30%、4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50%的比例合成。
筆試時間:12月6日、7日
12月6日下午:14:30—16:30 專業科目考試
12月7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2月7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與報名時一致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等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后,由天津市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按照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3:1的比例(需體能測評職位按照4: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根據規定,專門機構將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進行雷同答卷甄別,對確定為答卷雷同的報考人員,按照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2026年1月2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服務平臺查詢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信息及有關面試工作安排。
(二)資格復審
1月30日至2月9日,招錄機關采取線上或線下形式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相關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招錄機關要求,提供與報考資格條件有關的材料。
報考人員提供復審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資格復審不予通過;涉嫌弄虛作假的,取消參加面試(體能測評)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因未通過資格復審、取消或放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招錄機關從同一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三)調劑
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各職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3:1(需體能測評職位未達到4:1)的,應當進行調劑。
調劑原則和條件: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報考人員作答的是同一類公共科目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涉及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如需調劑,只能在同類職位中進行;已確定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取消和放棄資格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申請調劑的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和擬調劑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
調劑職位及有關要求在服務平臺統一公布,擬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服務平臺有關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按照招錄機關要求,提供與報考資格條件有關的材料。最終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信息,在調劑結束后予以公布。
(四)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招考職位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進行,具體事宜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通過體能測評的人員,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面試。
按照招錄機關要求需進行心理素質測評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未按要求參加心理素質測評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有關要求等事項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面試不再收取費用,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規定時間登錄服務平臺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按照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持與報名時一致的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等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和結構化小組面試等形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調劑結束后(需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職位在測評結束后),各職位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仍未達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規則),按現有進入面試人員組織面試,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當天所有使用同一題本面試報考人員成績(低于60分的成績不計算在內)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按照各職位錄用計劃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若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造成進入體檢考察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若筆試成績相同,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若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進入體檢考察人員。
面試結束后,將及時公布總成績。報考人員可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考察。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天津市公務員局會同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時,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相關紀律規定,不得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如有弄虛作假、串通作弊、冒名頂替等行為,將按照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除特殊情況外,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束后,招錄機關根據體檢醫院結論錄入體檢結果,報考人員可在服務平臺查詢。
市級機關內設機構職位可按照計劃考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進行差額考察,其他職位進行等額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也可進行民主測評、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是否具有應當回避、不得報考、不得錄用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五、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在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確需放棄資格的,應在體檢、考察階段向招錄機關提出申請,避免影響招錄工作進度及遞補人員體檢考察工作。
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招錄機關可結合工作需要,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整體錄用工作結束后,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和用人單位需求,決定是否開展補充錄用。
根據有關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錄用為鄉鎮(街道)公務員的,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暖心服務
在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招考的基礎上,天津市公務員局將會同各招錄機關和有關部門,在筆面試等重要節點推出便利交通出行、促進充分就業等六方面措施,為報考人員提供更多便利暖心服務。此外,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在新版服務平臺基礎上研發了天津公考小程序,報考人員可通過小程序完成報名、下載準考證、查詢成績等操作。
七、報考咨詢
請各位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和《政策指南》等,未盡事宜以天津市公務員局最終解釋為準。對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內容的咨詢,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聯系方式在職位表中查詢。如有其他疑問,可根據問題類型撥打以下咨詢電話:
考務咨詢電話:022-12333、022-23394926
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22-82551231
政策咨詢電話:022-83605105
咨詢時間: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別提示:
1. 為幫助報考人員準確、便捷了解報考政策,天津市公務員局對近年咨詢較多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了包括報考政策、考務安排、網絡技術、注意事項等內容的《政策指南》,請認真閱讀。
2. 本次考試不出版也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相關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說明)為準。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閱卷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天津市公務員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錄用無關。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天津市公務員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天津市公務員局
2025年11月
來源 天津廣播綜合 | 天津市公務員考試錄用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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